作者junko404 (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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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评监]章程
时间Fri Apr 2 01:18:07 2004
美术社的宗旨,在於发扬本校「敦品力学」「爱国爱人」之效训,
提倡台大的「美德」教育,建立台大人文质兼美之气质,在没有艺术系的台大校园中,
提供一处艺术园地。
美术社社团性质与功能
美术社是个学术性社团,我们所冀望的是提供给台大学生一处画画的天地,
也藉着会画让彼此的心灵更加接近。不了解美术社的人,可能误以为美术社
社员都是极有绘画根基的,其实不然,美术社只是一群「美」的爱好者,
在一起讨论艺术罢了!
「艺术」是一门专门的课题,我们试着以虔诚的态度一起切磋画技,
一起欣赏作品,一起探讨这门学问。因此,社员们都有责任带动社内
创作风气,使美术社迈向充满创意的时代尖端。
章程
第一章
第0条 本章成为本社最高章程,其他一切规章,办法,不得与本章程抵触,
否则无效。
第一条 本社全名为「国立台湾大学美术研习社」简称「台大美术社」。
第二条 本社宗旨为集合美术爱好者共同研习美术技法与理论;
追寻事物之美以臻於心灵之美。
第三条 本社位於校总区活动中心209室。
第二章 社员
第四条 凡对美术有兴趣者皆可为本社社员。
第五条 社员权利如下:
1.参加社员大会。
2.参加社课。
3.选举干部。
4.使用本社画室与工具设备。
5.借阅本社图书。
6.其他权利。
第六条 社员之义务如下:
1.维持画室整洁。
2.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没钱没力者出张嘴也好。
第七条 社员大会由全体社员组成,为本社最高废话机构。
第八条 社员大会每学期召开一次.必要想开就开。
第九条 社员大会权力如下:
1.关系本社生死存亡。
2.关系老师生死存亡。
3.关系社课生死存亡。
4.关系本社社员生死存亡。
第三章 干部
第十条 凡社员接为干部。
第十一条 干部产生方式如下:
提名後无人反对即可。
第十二条 干部责任如下:
1.跟上层沟通。
2.打杂。
3.没人要做的事要捡来做。
ꄊ第四章 社长
第十三条 社长由社员选出,任期半学期,可连任。
第十四条 社长为最高级打杂工,社长意见视同圣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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