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ojaswed (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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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碎念] 排球规则
时间Fri Mar 2 15:39:50 2012
先PO上排球规则让大家仔细看看
不论办比赛或是对参与比赛
了解规则才不会吃亏
学弟们多看看吧
枫城盃会需要大家的帮忙
尤其是关於触网以及越界的界定是最常发生的争议
还有一裁二裁纪录台的职责也看看
大致上就这些重点吧
以下是详细排球规则
最後还有一个非常棒裁判手势的教学也要记得看喔
国 际 排 球 规 则
- 目 录-
比赛特性
第一部
规则与裁判哲学
第二部
第一篇 比赛
第一章 设备与器材
1. 比赛区域
1.1规格
1.2场地表面
1.3球场界线
1.4场区及区域
1.5温度
1.6照明
2. 球网和网柱
2.1球网高度
2.2球网构造
2.3标志带
2.4标志竿
2.5网柱
2.6附属设备
3. 球
3.1规格
3.2球的一及性
3.3三球制
第二章 参加人员
4. 球队
4.1球队的组成
4.2球队的位置
4.3装备
4.4装备的更换
4.5禁止的物件
5. 球队的领导者
5.1队长
5.2教练
5.3助理教练
第三章 比赛形式
6. 得一分、胜一局、胜一场
6.1得一分
6.2胜一局
6.3胜一场
6.4球队未出场及阵容不完整
7. 比赛结构
7.1掷硬币
7.2热身时间
7.3球队先发阵容
7.4位置
7.5位置错误
7.6轮转
7.7轮转错误
第四章 比赛行为
8. 比赛情况
8.1球赛的开始
8.2死球的构成
8.3界内球
8.4界外球
9. 比赛中的击球
9.1球队的击球
9.2击球的特性
9.3击球的犯规
10. 近网球
10.1球越网
10.2球触网
10.3球入网
11. 近网球员
11.1越过球网
11.2网下侵入对区
11.3触网
11.4近网球员犯规
12. 发球
12.1一局的首先发球
12.2发球顺序
12.3指示发球
12.4执行发球
12.5掩护
12.6发球时的犯规
12.7发球後造成犯规和位置错误
13. 攻击
13.1攻击
13.2攻击的限制
13.3攻击的犯规
14. 拦网
14.1拦网
14.2拦网时触网
14.3在对方空间内拦网
14.4拦网及球队击球
14.5拦截对方发球
14.6拦网犯规
第五章 中止、间隔与延误
15. 合法的比赛中止
15.1合法的比赛中止次数
15.2合法的请求比赛中止
15.3连续的比赛中止
15.4暂停及技术暂停
15.5球员替补
15.6替补限制
15.7例外替补
15.8驱逐或取消资格的替补
15.9非法替补
15.10替补程序
15.11不适当的请求
16. 比赛延误
16.1延误的类型
16.2延误的判罚
17. 例外的比赛中止
17.1受伤
17.2外来干扰
17.3比赛中止的延长
18. 局间休息及交换场地
18.1局间休息
18.2交换场地
第六章 自由球员
19. 自由球员
19.1指定自由球员
19.2装备
19.3自由球员行为包含
第七章 参赛者行为
20. 行为要求
20.1运动员精神行为
20.2公平竞争
21. 不当行为及其处罚
21.1轻微的不当行为
21.2不当行为的处罚
21.3处罚的等级
21.4不当行为适用罚则
21.5赛前及局间休息时的不当行为
21.6处罚卡
第二部
第二篇 裁判人员之职责及规定的手势
22. 裁判团与执法程序
22.1组成
22.2执法程序
23. 第一裁判
23.1位置
23.2权责
23.3职责
24. 第二裁判
24.1位置
24.2权责
24.3职责
25. 记录员
25.1位置
25.2职责
26. 助理记录员
26.1位置
26.2职责
27. 司线员
27.1位置
27.2职责
28. 规定手势
28.1裁判员的规定手势
28.2司线员的旗号手势
第二部
第三篇 图表
1a 竞赛/控制区域
1b 比赛区域
2 比赛球场
3 球网的设计
4 球员关系位置
5 球通过球网垂直面至对方球场
6 集体掩护
7 完成拦网
8 後排球员攻击
9 不当行为制裁等级、延误比赛等级
10 裁判人员及助理员位置
11 裁判员规定手势图解
12 司线员规定旗号图解
第三部
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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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 赛 特 性
排球比赛是由两队球员在一以球网分隔的比赛场
地上进行的一种团队竞技。有不同比赛方式,适应特
定状况提供人们不同比赛。
比赛的目标是要每队采用合於规定的方法击球过
网,落於对方的场地上,同时防止球在自己的场地上
落地。每一队有三次机会将球击回对方的场区(拦网触球
除外)。
比赛由发球开始,球员击球过网进入对方的场区,
双方往返击球,直到球触地、出界或一队无法正确的
回击为止。
排球比赛中,球队赢得一球则获得一分(得球得分
制),当接发球队赢得一球,该队得到一分并取得发球
权,球员并依顺时钟方向,轮转一个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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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 则 与 裁 判 哲 学
=前言=
排球是世界上最受欢迎的竞技及休闲运动。它快
速、刺激且动作具爆发性。排球包含多种重要因素让
比赛更独特。
发球 凌空传球 轮转
跳跃力 / __ \ 暴发力
攻击 团队比赛 分隔场地 防守
最近几年国际排球总会已做重大改革,
让比赛适应现代观众需求。
本规则主要目的是针对观众、选手、教练及评论
员,为了下列原因:
- 了解规则让球员、教练能创造出更好的结构及
战术,让选手随心所欲展示他们的技巧。
- 了解规则相互之间的关系,让职员做更好的决
策。
简介一开始在强调排球是一项竞技运动,但在强
调其本质前需要良好的裁判。
=排球是一项竞技活动=
比赛需潜在体能。它展现最佳能力、精神、创造
性及美学。
规则要适应这些特质。除了少数例外,排球让所
有球员能近网攻击,及後排防守或发球。
排球创造者威廉摩根仍会认同它,因为多年来排
球一直保有一些原来的特色和基本元素。有些甚或能
与其他使用球网、球或球拍的比赛分享。
发球、轮转、攻击、防守
然而,排球是所有有网子比赛中最独特的比赛,
它让球一直在空中飘浮,让球队在球场内有一定传球
次数,然後将球击回对区。
最佳防守自由球员已进场比赛,让比赛有多样型
态出现。以球员角度而言,规则是让球队更具弹性,
在战术上创造有趣的发展。
竞赛者以此架构,较劲技术、战术和体力。本架
构让选手有更自由的空间一展其长处,吸引观众。排
球给人的印象越来越好。
由於比赛的演变,排球会变得更好、更强壮和更
快速。
=本架构下的裁判=
好的裁判有赖於:
- 公平一致性
- 公平对待每一位参赛者
- 让观众认为公平
这需要很大的信任,裁判必须让选手信任:
- 判决正确
- 了解规则为何要如此规定
- 成为有效的主办单位
- 指导它到结束让比赛更流畅
- 成为一位教育者,用规则惩罚不公平或告诫不
礼貌。
- 提倡比赛:比赛特色展露无疑及最佳球员发挥
所长娱乐观众。
最後我们可以说一位好的裁判会运用规则让相关
人员有好的历练。
目前已读过规则者,把规则当作适应时代潮流发
展趋势,但请记得为何前面几段文的重要性,以你的
立场而言可能是同等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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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阅规则
[ 第一篇 比赛 ]
第一章 设备与器材
1. 比赛区域
比赛区域包括比赛球场和无障碍区,而且是对 1.1、图
称长方形。 1a、1b
1.1 规格 图2
比赛区域是一个18公尺×9公尺的长方形
场地,四周至少有3公尺宽无障碍区域。比
赛场地内自地面向上至少7公尺的空间必
须无任何障碍。
FIVB世界性及其所认可的比赛,场外无障
碍区域,自边线外至少须有5公尺,自端线
外8公尺,自地面以上高度至少须有12.5公尺。
1.2 场地表面
1.2.1 表面必须平坦、水平且一致,场地表面须
使球员无受伤之虞。粗糙、湿滑的球场严
禁使用。
FIVB世界性及其所认可的比赛,仅允许使
用木质或人造橡胶的场地。任何球场必须
先获得FIVB的认可。
1.2.2 室内球场的表面必须为浅色。
FlVB世界性及其所认可的比赛,球场的界 1.1、1.3
线皆为白色,场地与无障碍区域则须用不
同颜色加以区别。
1.2.3 室外球场可有每公尺0.5公分的倾斜度, 1.3
以便於排水。界线禁止用固体材料做成。
1.3 球场界线
1.3.1 所有的球场界线皆为5公分宽,且必须为 1.2.2
浅色,并与地面及其他线条颜色不同。
1.3.2 界线
比赛球场由两条边线及两条端线所构成。 1.1
边线与端线均包含在比赛球场范围内。
1.3.3 中线
中线把球场分割成每边9公尺 ×9公尺。界 图2
线的宽度包含在两边的比赛区域内。此线从
网下延伸至二条边线为止。
1.3.4 攻击线
每边场地各自在中线的中心点向後3公尺 1.3.3、
处划一条线为攻击线。此成为前区。 1.4.1
FIVB世界性及其所认可的比赛,在攻击线的 图2
两侧各划五段长15公分宽5公分,间隔
20公分的虚线,虚线总长为1.75公尺。
教练限制线(自攻击线尾端延伸至端线,
平行於边线且距离边线1.75公尺)由长15公分
组成,间隔20公分,标记行使教练权的范围。
1.4 场区及区域 图1b、图2
1.4.1 前区 图2
每边场地的前区界线为介於中线的中心轴线 1.3.3、
与攻击线(含线缘)。 1.3.4
前区可以延伸至边线以外至无障碍区底为止。1.1、1.3.2
1.4.2 发球区
发球区为一位於端线之後宽9公尺的区 1.3.2、图1b
域。距端线20公分处,各划一15公分
长的短线,两条短线皆计入此区域的宽度
内。
深度方面,发球区延伸至场外无障碍区域 1.1
尽头。
1.4.3 替补区
替补区是由两条攻击线的假想延伸线至记 1.3.4、图1b
录台间的区域。
1.4.4 自由球员替换区
自由球员替换区是球员席侧的无障碍区, 19.3.2.4、图1b
自攻击线尾端延伸至端线。
1.4.5 热身区
FIVB世界性及其所认可的比赛,面积 图1a、图1b
3公尺 ×3公尺的热身区位於无障碍区
域外球队席两侧的角落上。
1.4.6 惩罚区
惩罚区位於两队球队席後方,面积约1公 图1a、图1b
尺 ×1公尺见方,以5公分宽红色为界线,
并放二张椅子。
1.5 温度
最低气温不得低於摄氏10度(华氏50
度)。FIVB世界性及其所认可的比赛,最
高温不得超过摄氏25(华氏77度),最
低温不得低於摄氏16度(华氏61度)。
1.6 照明
FIVB世界性及其所认可的比赛,比赛的照
明度,自场地表面上方一公尺高度处须有
1000至1500勒克斯(LUX)的亮度。
2. 球网和网柱
2.1 球网高度
2.1.1 球网置於中线上方,男子网高2.43公尺, 1.3.3
女子网高2.24公尺。
2.1.2 球网高度的测量,以测量竿自比赛球场的 1.1、1.3.2、
中央量起。球网两端(边线上方)距离地面 2.1.1
高度必须相等,并且不得超过规定高度2
公分以上。
2.2 球网构造
球网宽1公尺,长9.50公尺到10公尺,(两 图3
边标志带外各须有25~50公分长)垂直张挂
於中线轴的上方。网面由10公分见方的黑
色网孔组成。
网顶系以白帆布对摺成7公分的水平带子,(白
带),沿球网的全长缝住。带子的两端各有一
个孔,孔中有绳索与网柱相系,使网顶呈拉
紧状态。
带子的中间有一可弯曲的钢索,以利於将球
网紧系於网柱上。
在球网下方以一条5公分宽的白帆布带,中间
以绳索贯穿,以系紧两网柱,使球网下半部
呈拉紧状态。
2.3 标志带
两条宽5公分、长1公尺的白色带子垂直紧 1.3.2、图3
系於两边线上方球网上。标志带视为球网的
一部份。
2.4 标志竿
标志竿是一支具有弹性的竿子,长度为 2.3、图3
1.80公尺,直径为10公厘。标志竿由玻璃
纤维或类似的物质制成。
两支标志竿紧系於标志带的外缘,球网两边
各一支。
标志竿上部80公分的长度超出网顶,每10
公分涂以对比鲜明的颜色,以红白相间为
佳。
标志竿应视为球网的一部分且作为有效 10.1.1、图3、
穿越空间的两侧界限。 图5
2.5 网柱
2.5.1 网柱为支撑球网,位於球场与边线相距 图3
0.50至1.00公尺处,其高度为2.55公尺,
且最好能够调整。
FIVB世界性及其所认可的比赛,网柱与
边线相距为1.00公尺。
2.5.2 网柱为圆形且平滑,不使用金属铁索以固
定网柱於场地上,其装置必须无妨碍和危
险。
2.6 附属设备
所有附属设备须符合FIVB的规定。
3. 球
3.1 规格
球必须为圆形,以柔软的皮革或人造皮革制
成,其中置以橡胶或类似质料制成的球胆。
颜色:可用一种浅色或组合的颜色,国际正
式比赛所使用的人造皮革球或组合颜色球
须符合FIVB的规定。
圆周:65公分到67公分。
重量:260公克到280公克。
内部气压:每平方公分0.30到0.325公斤。
(4.26 to 4.61 psi) (294.3 to 318.82 mbar
or hPa)
3.2 球的一致性
一场球赛中所使用的球必须具有相同的特 3.1
性。例如:球的圆周、重量、气压、式样等。
FIVB世界性及其所认可的比赛,必须使用
FIVB认可的球。
3.3 三球制
FIVB世界性及其认可的正式比赛中,应使用 图10
三个球。因此须设六名捡球员,即在无障碍
区域的四个角落各站一人,两名裁判员身後
各站一人。
第二章 参加人员
4. 球队
4.1 球队的组成
4.1.1 每一球队最多包含十二名球员、一名教 5.2、5.3
练、一名助理教练、一名运动防护员及一
名医师。
FlVB世界性及其所认可的比赛,医师必须
事先获得FIVB认定资格者。
FIVB世界性成人组比赛,一个队伍可以由
最多14名球员组成。(最多12名一般球员)
4.1.2 球员中自由球员之外,一名为球队队 5.1、19.1.3
长,且须注明在纪录表上。
4.1.3 只有登记在纪录表上的球员方可参加比 1、5.1.1、
赛,一经教练、队长在记录表上签名後, 5.2.2
即不得更换。
4.2 球队的位置
4.2.1 未上场的球员必须坐在球员席或热身区, 1.4.5、5.2.3
教练及其他成员坐在球队席,但可以暂时 7.3.3
离座。
球队席位於记录台旁无障碍区以外。 图1a、图1b
4.2.2 比赛中只有球队之成员可以坐在球员 4.1.1、7.2
席,且可参与热身活动。
4.2.3 比赛中,未上场比赛球员可以不使用球作热
身活动。
4.2.3.1 比赛中,在热身区内。 1.4.5、8.1、
图1a、图1B
4.2.3.2 暂停或技术暂停时:在本场区端线後的 1.3.3、15.4
无障碍区内。
4.2.4 局间休息时,球员得用球在无障碍区域热 18.1
身活动。
4.3 装备
球员的装备包括运动衫、短裤、球鞋及袜子。
4.3.1 运动衫、短裤及袜子的颜色及款式必须全 4.1、19.2
队一致且乾净。
4.3.2 球鞋必须轻便柔软,鞋底由橡胶或合成皮
制成且无後跟。
FIVB世界性及其所认可的比赛,成人组禁
止穿鞋底以黑色为主的球鞋。
4.3.3 球员运动衫的号码必须使用1至18号。
FlVB世界性及其所认可的比赛,球员运动
衫必须使用1至20号
4.3.3.1 号码位置在胸前与背後的中央部分。
号码的颜色必须与运动衫颜色成明显对
比。
4.3.3.2 球衣胸前号码至少15公分高,背後号码
至少20公分高,号码的笔划至少应有2
公分的宽度。
FIVB世界性及其所认可的比赛,在右腿
球裤上需绣上号码至少4至6公分高,号
码字宽至少l公分。运动衫与球裤应遵守
FIVB标准
4.3.4 队长胸前号码下方应配载一条长8公分宽 5.1
2公分的带子以资识别。
4.3.5 禁止穿着号码不符合规定,或与同球队球 19.2
员不同颜色(自由球员除外)的运动衫。
4.4 装备的更换
第一裁判可允许一名或一名以上的球员: 23
4.4.1 赤足比赛。
FIVB世界性及其所认可的比赛则禁止赤足
参加比赛。
4.4.2 局与局之间或替补以後,更换汗湿的运动 4.3、15.5
衫。但新换的运动衫颜色、样式及号码须
与原来的相同。
4.4.3 天气寒冷时,第一裁判可允许球队穿着训练 4.1.1、19.2
服装比赛,但全队服装颜色与样式必须相
同(自由球员除外),并配有依规则4.3.3
规定的号码。
4.5 禁止的物件
4.5.1 禁止佩戴可能致使球员受伤或为球员提供
对球员有利的物件。
4.5.2 球员可以戴眼镜,但危险须自行负责。
5. 球队领导者
队长与教练均须为队中成员的行为与纪律负 20
责。
自由球员不得担任队长。 19.1.3
5.1 队长
5.1.1 比赛开始前,队长应在记录表上签字,代 7.1、25.2.1.1
表球队参与掷硬币。
5.1.2 在比赛中,球队队长若在场上,便成为比 15.2.1、19.1.3
赛队长。
当队长未上场比赛时须由教练或队长本人
指定另外一位,自由防守球员之外的球员
担任比赛队长职务,一直到队长回到场上
比赛或者一局结束为止。
当比赛成为死球时,唯有比赛队长有权向 8.2
裁判员要求。
5.1.2.1 请求说明所引用规则的适用性或规则解 23.2.4
释。也可将队友的要求或问题转达给裁
判员。
若无法接受裁判的解释,队长必须立即
向裁判员提出异议,保留比赛後将异议
记载於记录表上以作为正式抗议的权
利。
5.1.2.2 请求认可
a) 更换全部或一部分配备。 4.3、4.4.2
b) 确认球员的位置。 7.4
c) 检查地板、球网、球等。 1.2、2、3
5.1.2.3 当教练缺席时请求暂停和替补。 15.2.1、15.4、
15.5
5.1.3 比赛结束时,队长应: 6.3
5.1.3.1 向裁判员致谢,并於记录表上签名承认 25.2.3.3
比赛结果。
5.1.3.2 若其曾向第一裁判提出异议,可在记录 5.1.2.1、25.2.3.2
表上确认抗议的记录或规则说明。
5.2 教练
5.2.1 比赛时教练坐在场边指导其球队比赛,教 1.1、7.3.2、
练应向第二裁判提出每局开始的阵容单。 15.4、15.5
并得提出暂停、替补等要求。
5.2.2 教练在比赛前登记或核对己方球员记录表 4.1、19.1.3、25.2.1.1
上的姓名与号码并签名。
5.2.3 比赛中,教练
5.2.3.1 每一局比赛前,教练应将填妥并已签名 7.3.2
之阵容单交给记录员或第二裁判。
5.2.3.2 在比赛进行中,他必须坐在最靠近记录员 4.2
的球员席上,但可暂时离席。
5.2.3.3 要求暂停或替补。 15.4、15.5
5.2.3.4 球队成员得给予场内球员指导,教练可 1.3.4、1.4.5
以在球员席前的无障碍区自攻击延长线
後至热身区之间站立或走动进行指导,但
不得干扰或延误比赛。
FlVB世界性及其所认可的比赛,教练须於 图1a、1b、2
教练限制线後方对其球队做指导。
5.3 助理教练
5.3.1 助理教练坐在球员席上,但无权调度比赛。
5.3.2 若教练因任何因素含惩罚而必须离队时,助 5.1.2、5.2
理教练可以在比赛队长的请求下,经第一裁
判的认可於教练离队期间执行教练的任务。
第三章 比赛形式
6. 得一分,胜一局,胜一场
6.1 得一分
6.1.1 得分
球队得一分:
6.1.1.1 球成功的落在对方场地内。 8.3、10.1.1
6.1.1.2 当对方球队犯规。 6.1.2、图11(23)
6.1.1.3 当对方球队受处罚。 16.2.3、21.3.1
6.1.2 犯规
球队比赛动作违反规则时(或以其他方式
违反规则),裁判员依照规则判决其犯规
和裁决结果
6.1.2.1 如果有二次以上连续犯规时,只计第一次
犯规。
6.1.2.2 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犯规是由双方球员 6.1.2、图11(23)
同时触犯时,视同双方犯规,该球不计
重新比赛。
6.1.3 一球与完成一球
所谓一球,乃自发球员击发该球一直到构 8.1、8.2
成死球为止的一连串运动行为。完成一球
是最後赢得一分的一连串运动行为。
6.1.3.1 如果发球队赢得一球则得一分,且继续
发球。
6.1.3.2 如果接球队赢得一球则得一分,并得发
球权。
6.2 胜一局 图11(9)
先获得25分并至少领先2分则胜一局(第 6.3.2
五局除外),若比数为24:24时,则必须领
先对队2分为止(例:26:24;27:25)。
6.3 胜一场 图11(9)
6.3.1 获胜三局之球队为该场比赛的胜队。 6.2
6.3.2 若局数为2比2时,在决胜局(第五局)之比 7.1、15.4.1
赛,先获15分并领先对队2分者为胜队。
6.4 球队未出场及阵容不完整
6.4.1 若球队经过召唤之後仍拒绝出场,则宣布 6.2、6.3
缺席并没收比赛。以每局0:25及该场0:3
的比数由对队获胜。
6.4.2 球队无正当理由,於规定时间内不上场比
赛,即宣布缺席,其判决结果与规则6.4.1
相同。
6.4.3 若球队阵容不完整以致该局或该场不能比 6.2、6.3
赛时,则判该队於该局或该场比赛失败。 7.3.1
对队即赢得该局或该场所需的分数与局
数。未能完成比赛的球队则维持原得分数
与局数。
7. 比赛结构
7.1 掷硬币:
赛前第一裁判执行掷硬币决定第一局发球权及 12.1.1
场地权。
若需进入决胜局,第一裁判须再次进行掷硬币 6.3.2
的选择。
7.1.1 在两队队长面前进行掷硬币事宜。 5.1
7.1.2 掷硬币获胜者可任选下列之一:
7.1.2.1 发球权或接发球权。 12.1.1
7.1.2.2 选择场地。
输者只有另一选择。
7.1.3 若两队先後进行网前热身,则由先发球 7.2
的球队先行开始网前热身。
7.2 热身时间
7.2.1 如大会赛前已备有场地练习,两队可同时 7.2.1
进行6分钟网前热身,如果没有则共有10
分钟网前热身时间。
7.2.2 如果任一队长要求分开网前热身练习,则
每队各有3分钟或5分钟的网前热身时间。
7.3 球队先发阵容
7.3.1 各队必须始终保持六名球员在场比赛。 6.4.3
每局开始时所决定的球员位置轮转顺序均须 7.6
维持到该局结束。
7.3.2 每局比赛开始前,教练必须将球队上场阵 5.2.3.1、
容写在阵容单上,并签名後交给第二裁判 24.3.1、25.2.1.2
或记录员。
7.3.3 凡该局未列在先发阵容单内的球员即为该 7.3.2、15.5、
局的替补球员(自由球员除外)。
7.3.4 阵容单交第二裁判或纪录员後不得更改, 15.2.2、15.5
除非经过正常的替补。
7.3.5 若球员的实际位置与阵容单所填的位置不 24.3.1
符合时:
7.3.5.1 若在该局比赛前,球员依阵容单上所示 7.3.2
位置作更正,不予判罚。
7.3.5.2 同样地,若上场球员未登记在阵容单 7.3.2
上,则必须依照阵容单中所列更换球
员,不予判罚。
7.3.5.3 然而若教练希望保留阵容单上未登记的 15.2.2
球员上场,则必须请求合法的替补,并
登记於记录表上。
若後来发现球员位置与阵容单不一致,
该队必须轮转至正确位置。自错误发生
起至错误发现为止,一切得分都将取消。
对队的得分仍然有效,额外再添一分且
得到下一球的发球权。
7.4 位置 图4
当发球员击球的瞬间,双方球员均须位在各 7.6.1、8.1、12.4
自的场区内依照轮转次序位置(发球员除
外)。
7.4.1 球员的位置如下:
7.4.1.1 三名沿着球网排列的球员为前排球员,
应站在4号位置(左)、3号位置(中)及2
号位置(右)。
7.4.1.2 另三名为後排队员,站在5号位置
(左)、6号位置(中)及1号位置(右)。
7.4.2 球员之间关系位置
7.4.2.1 每一名後排球员的位置均须比其所对应
的前排球员离中线更远。
7.4.2.2 前後排球员必须依规则7.4.1指示排列。
7.4.3 球员的位置是以他们足部接触地面的位置 图4
来判定如下:
7.4.3.1 每一位前排球员均必须至少有一足的一部 1.3.3
分,较其相对位置的後排球员之双足更接
近中线。
7.4.3.2 每一位右(左)侧球员必须至少有一足的 1.3.2
一部分,较同排中间球员的双足更靠近
右(左)侧的边线。
7.4.4 球一旦发出,球员即可在己方的场区及无 11.2.2
障碍区域任意移动。
7.5 位置错误 图4、图11(13)
7.5.1 当发球员击球的瞬间,若有球员未按照其规 7.3、7.4
定的位置站立,则判该球队位置错误。
7.5.2 若发球员击球时犯规,则以发球犯规先於 12.4、12.7.1
位置错误论之,判发球犯规。
7.5.3 若发球员是击球後的犯规,则判位置错误犯 12.7.2
规。
7.5.4 位置错误判罚如下:
7.5.4.1 该队判罚一分且丧失发球权。 6.1.3
7.5.4.2 球员位置应更正。 7.3、7.4
7.6 轮转
7.6.1 整局的比赛轮转顺序、发球顺序、球员位 7.3.1、7.4.1、
置都依阵容单来决定。 12.2
7.6.2 当接发球队取得发球权时,该队球员必须 12.2.2.2
依顺时针方向轮转一个位置(2号位置的球
员轮转到l号位置发球,1号位置球员则
轮转到6号位置,依此类推)。
7.7 轮转错误
7.7.1 当发球未按轮转顺序进行时,即为轮转错 7.6.1、12
误,判罚如下:
7.7.1.1 轮转错误的球队应判罚一分且丧失发球权。 6.1.3
7.7.1.2 更正球员轮转顺序。 7.6.1
7.7.2 除此之外,记录员应即判定犯错的正确时 25.2.2.2
间。犯规队在错误期间所得的分数均须取
消。其对队所得的分数则依然有效。
若无法确定错误时机则分数不取消,犯规 6.1.3
球队仅判罚一分且丧失发球权。
第四章 比赛行为
8. 比赛情况
8.1 球赛的开始
球赛的开始,始於第一裁判鸣笛後,发球员 12.3
击球的瞬间。
8.2 死球的构成
比赛中犯规,裁判鸣笛时,构成死球。若无
犯规,则自鸣笛时构成死球。
8.3 界内球 图11(14)、图12(1)
当球触及包括球场界线在内的场内地面时, 1.1、1.3.2
即为界内球。
8.4 界外球 图11(15)
界外球如下:
8.4.1 球体触地的部分完全落在界线外时。 1.3.2、图11(15)、图12(2)
8.4.2 球触及球场以外的任何物体,天花板或非 图11(15)、图12(4)
比赛球员时。
8.4.3 球触及标志竿、绳子、网柱或标志带以外 2.3、图5、图11(15)、
的球网本身时。 图12(4)
8.4.4 球体全部或一部份在有效的球网空间外通 10.1.1、图5、图11(15)、
过其垂直面时,规则10.1.2情况除外。 图12(4)
8.4.5 球体全部通过网下垂直面。 23.3.2.3、图5、
图11(22)
9. 球赛中的击球
每队必须在自己比赛区域内打球(除了规则
10.1.2以外),但是球可以从无障碍区以外
将球打回。
9.1 球队的击球
击球是指比赛中任一球员对球的任何接触。
各队均赋予最多三次的击球机会将球击回
对区(拦网除外,规则14.4.1),若超过就
构成四击球犯规。
9.1.1 连续击球
同一名球员不得连续击球两次,规则 9.2.3、14.2、14.4.2
9.2.3、14.2、14.4.2情况除外。
9.1.2 同时触球
二名或三名球员可同时触球。
9.1.2.1 当两名或三名球员同时触球时,应视同
两或三次的击球(拦网除外)。若两或三
名队友均趋前击球但仅一人触球,则视
为一次击球。若同队球员互相碰撞,不
视为犯规。
9.1.2.2 若双方球员於球网上同时触球而比赛继
续进行,则接球的一方仍有三次击球
权。若该球落於界外,则为该球所在场
区的对队犯规。
9.1.2.3 若因双方球员同时触球而造成持球,则 6.1.2.2、9.2.2
判为双方犯规,并重新发球。
9.1.3 藉助击球
在比赛区域内,球员不得以队友或任何建
物/物体作为击球的支撑。然而若球员即将
犯规(触网或越过中线等),队友可以阻止
或将其拉回。
9.2 击球的特性
9.2.1 可用身体任何部位触球。
9.2.2 球必须击打,不可持球或抛球,球可反弹
至任何方向。
9.2.3 球可触及身体数个部位,但须同时触及。
例外:
9.2.3.1 在拦网时,球可以连续数次触及一名或 14.1.1、14.2
多名拦网者,但须在同一动作中发生。
9.2.3.2 球队第一次击球时只要是发生在同一动 9.1、14.4.1
作中,球可以连续触及身体多处部位。
9.3 击球的犯规
9.3.1 四击:球队在击球回对方场区前触球四次。 9.1、图11(18)
9.3.2 藉助击球:在比赛区域内,球员以队友或 9.1.3
任何建造物/物体作为击球的支撑。
9.3.3 持球:击球动作中球被捉住、掷出而不是 9.2.2、图11(16)
反弹出去。
9.3.4 连击:球员连续击球两次,或球连续触及 9.2.3、图11(17)
球员身体数个不同部位。
10. 近网球
10.1 球越网
10.1.1 送到对队场区的球,必须由网上有效穿越 10.2、图5
空间越过,有效穿越空间是限於球网垂直
面部分,其范围如下:
10.1.1.1 下至球网上缘; 2.2
10.1.1.2 两侧至标志竿及其假想延伸线内; 2.4
10.1.1.3 上至天花板。
10.1.2 球的全部或部份从有效空间外穿越球网 9.1、图5b
垂直面,飞向对方无障碍区可击回继续
比赛只要:
10.1.2.1 该球员未接触到对方场区。 11.2.2
10.1.2.2 球完全或部分由同边有效空间外击 11.4.4、图5b
回。对手不得妨碍。
10.1.3 球通过网下空间朝对方场地飞去时,在 23.3.2.3f、图5、
尚未完全穿越球网垂直面之前都非死球。 图11(22)
10.2 球触网
当球飞越球网时,球可以触网。 10.1.1
10.3 球入网
10.3.1 击球入网时,可在球队三次击球的限制下 9.1
将球救起。
10.3.2 若将球网的网孔击破或将球网击落,则该
球不计,并重新发球。
11. 近网球员
11.1 越过球网
11.1.1 拦网时,若未妨碍到对方球员攻击前或攻 14.1、14.3
击时的活动,拦网者可越网触球。
11.1.2 当进攻球员在自己的比赛空间击球时,手
於击球後可顺势越过球网。
11.2 网下侵入对区
11.2.1 只要不妨碍对方的活动,允许球员由球网
下方侵入对方空间。
11.2.2 越过中线侵入对方: 1.3.3、11.2.2.1、图11(22)
11.2.2.1 允许足部触及对方场地,惟侵入的足 1.3.3、图11(22)
部仍须有一部份与中线接触或在中线
的上方。
11.2.2.2 以足部以上的任何其他身体部位触及 1.3.3、11.2.2.1、图11(22)
对方场地是允许的,但须不妨碍对方
球员的活动。
11.2.3 球员可以在死球後进入对方的场地。 8.2
11.2.4 若未妨碍对方球员的活动,球员可侵入对
方场外的无障碍区。
11.3 触网
11.3.1 球员若非因妨碍比赛的动作而触及球网, 11.4.4、24.3.2.3、
不视为犯规。 24.3.2.3c、图3
11.3.2 球员一旦击球後,可触及网柱、网索或标志 图3
竿外侧的其他物体,含网子本身。但不得妨
碍比赛。
11.3.3 若球被击入网,并致使球网触及对方球
员,不作犯规论。
11.4 近网球员犯规
11.4.1 在对方攻击前或攻击时,球员於对方空间 11.1.1、图11(20)
内触及球或对方球员。
11.4.2 球员由网下侵入对方空间时干扰对方的活 11.2.1
动。
11.4.3 球员足部完全侵入对方场地。 11.2.2.2、图11(22)
11.4.4 球员有以下行为(等等)视为妨碍对手比赛 11.3.1、图11(19)
- 击球时碰到白带或是标志竿上半段80公分,
- 击球的同时藉助球网的支撑,
- 利用对手取得优势,
- 阻碍对手合法击球的动作。
12. 发球
发球系指後排右方球员在发球区内击球使球 8.1、12.4.1
进入比赛的动作。
12.1 每一局的首先发球
12.1.1 第一局与决胜局(第五局)的第一次发 6.3.2、7.1
球,以掷硬币方式决定之。
12.1.2 其他各局则由前一局未先发球的球队
开始发球。
12.2 发球顺序
12.2.1 各队球员须依照上场阵容单的顺序,依序 7.3.1、7.3.2
发球。
12.2.2 每局第一次发球後,其後的发球球员依下 12.1
列方式:
12.2.2.1当发球队赢得该球时,由原球员(或其 6.1.3、15.5
替补球员)再发球。
12.2.2.2当接发球队赢得该球时,则由接发球队 6.1.3、7.6.2
获得发球权并轮转。由前排右的球员移到
後排右位置进行发球。
12.3 指示发球
第一裁判确认发球员已拿球,且双方球员 12、图11(1)
已准备进入比赛,便可指示球员发球。
12.4 执行发球 图11(10)
12.4.1 球抛起或离手後,应以单手或单臂的任何
部位将球击出。
12.4.2 球只允许抛起或离手一次,但向地下运球
或双手之间的移传是允许的。
12.4.3 击球的瞬间或跳跃发球起跳时,发球员不 1.4.2、27.2.1.4、
得触及球场场区(含端线)或发球区以外的 图12(4,22)
地面。
击球後可踏入或落於发球区以外或场内。
12.4.4 第一裁判鸣笛指示发球後,发球员必须在 12.3、图11(11)
八秒钟内将球击出。
12.4.5 裁判鸣笛前所发出的球无效,应重新发球。 12.3
12.5 掩护 图11(12)
12.5.1 发球队球员不得以个人或集体掩护方式妨 12.5.2
碍对方观察发球员或球的飞行路线。
12.5.2 在发球时,球员个人或集体不得以挥动手 12.4、图6
臂、跳跃、左右移动或聚集掩蔽发球路线,
否则即构成掩护犯规。
12.6 发球时的犯规
12.6.1 发球犯规
即使在对方位置错误的情况下,下列的犯 12.2.2.2、12.7.1
规则换边发球。发球员:
12.6.1.1 违反发球顺序。 12.2
12.6.1.2 发球员未按规定执行发球。 12.4
12.6.2 发球後犯规:
正当发球後,造成发球犯规的情况如下(除 12.4、12.7.2
非有球员位置错误)当球:
12.6.2.1 触及发球队球员或球未从网上垂直平 8.4.4、8.4.5、
面空间完全地通过。 10.1.1、图11(19)
12.6.2.2 出界。 8.4、图11(15)
12.6.2.3 从掩护上方飞过。 12.5、图11(12)
12.7 发球犯规和位置错误
12.7.1 发球员发球犯规瞬间(不当发球,轮转错误 7.5.1、7.5.2、
等)同时对方越位,应判发球犯规。 12.6.1
12.7.2 反之,完成发球後的犯规(出界、掩护等) 7.5.3、12.6.2
则位置错误发生在先,应判位置错误。
13. 攻击
13.1 攻击的特徵 12、14.1.1
13.1.1 除发球与拦网外,一切将球击向对方场地
的动作皆视为攻击。
13.1.2 攻击时允许吊球,但必须乾脆的打球,且 9.2.2
无捉住或掷出的情形。
13.1.3 球完全通过球网的垂直面或触及对方球员
的瞬间,便是完成攻击动作。
13.2 攻击的限制
13.2.1 前排球员在自己的场地空间内,可在任何 7.4.1.1
高度完成攻击,规则13.2.4除外。
13.2.2 後排球员可在後场的任何高度完成攻击动 1.4.1、7.4.1.2、
作。 19.3.1.2、图8
13.2.2.1 在击球起跳时,其单足(或双足)不得 1.3.4
触及或越过攻击线。
13.2.2.2 击球後,则可落入前区范围。 1.4.1
13.2.3 若在触球的瞬间,部份球体低於球网的上 1.4.1、7.4.1.2、
缘,则後排球员也可在前区完成攻击。 图8
13.2.4 当对方发球,该球在本方前区且球体完全 1.4.1
高过球网上缘时,不得完成攻击。
13.3 攻击的犯规
13.3.1 在对方场地空间击球。 13.2.1、图11(20)
13.3.2 击球出界。 8.4、图11(15)
13.3.3 後排球员在前区完成攻击(而且当击球的 1.4.1、7.4.1.2、
瞬间,球的整体完全高於球网的上端)。 13.2.3、图11(21)
13.3.4 对方发球,球在前区且整个球体在球网上 1.4.1、13.2.4、图11(21)
端的空间时,球员完成攻击动作。
13.3.5 自由球员将高於球网上端的球完成攻击。 19.3.1.2、23.3.2.3d、
图11(21)
13.3.6 自由球员在前区用上手手指传出的球, 1.4.1、19.3.1.4、
其队友於球体高於球网上端时,将该球 23.3.2.3e、图11(21)
完成攻击。
14. 拦网
14.1 拦网
14.1.1 拦网系指靠近球网的球员,在球网上方拦 7.4.1.1
截(引申有被动的意思)对方来球的动作,
无论球的高度为何。只有前排球员可以完
成拦网,但触及球的瞬间,球员身体的一
部份必须高於球网上端。
14.1.2 试图拦网
试图拦网是指未触球的拦网动作。
14.1.3 完成拦网 图7
一名拦网球员一经触球,即视同完成拦网。
14.1.4 集体拦网
二或三名球员彼此靠近进行拦网为集体拦
网。当其中一名球员触球时,即视为完成
集体拦网。
14.2 拦网时触球
在同一次动作中,一名或两名以上的拦网 9.1.1、9.2.3
球员可连续(快且连贯)触球。
14.3 在对方空间内拦网
拦网时,球员的手及手臂可伸越球网,但 13.1.1
不得妨碍对方球员的活动。因此在对方球
员完成攻击前,不得越网触球。
14.4 拦网及球队的击球
14.4.1 拦网时的触球不计入球队的击球次数中。 9.1、14.4.2
拦网触球後,该队有三次的击球将球击回
对方场地。
14.4.2 拦网後的第一次击球可由任何球员执行, 14.4.1
包括拦网时触球的球员。
14.5 拦截对方发球 图11(12)
对方发球时禁止拦网。
14.6 拦网犯规 图11(12)
14.6.1 在对方球员击球之前或同时,拦网球员在 图11(12)、14.3
对方空间内触球。
14.6.2 後排球员或自由球员完成拦网或参与完成 14.1、14.5、
集体拦网。 19.3.1.3
14.6.3 拦对方发球。 14.5、图11(12)
14.6.4 拦网後球出界。 8.4
14.6.5 由标志竿外侧越过至对方空间拦网。
14.6.6 自由球员试图个别或参与集体拦网。 14.1.1、19.3.1.3
第五章 中止、间隔与延误
15. 合法比赛中止
合法比赛中止为:暂停与球员替补。 15.4、15.5
比赛中止是指介於完成一球到第一裁判鸣笛指 8.1、8.2
示下一发球的时间。
15.1 合法比赛中止次数
每队在每局比赛中各有二次暂停及六人次 6.2、15.4、15.5
球员替补的权利。
15.2 请求合法比赛中止
15.2.1 唯有教练可以请求合法比赛中止,教练缺 5.1.2、5.2、5.3.2、
席时由比赛队长行之,他人不得请求。 15
其请求必须在死球时,鸣笛发球前,以对 8.2、12.3、
应的手势提出。 图11(4、5)
FIVB世界性及其认可的比赛必须使用蜂鸣
器,然後再以手势请求暂停。
15.2.2 每局开始前请求球员替补是可以允许的, 7.3.4
并应视为该局中一次合法的球员替补。
15.3 连续的比赛中止
15.3.1 无须经过恢复比赛,任何一球队可连续请 15.4、15.5
求一次或二次的暂停及一次的球员替补。
15.3.2 同一球队不得连续请求球员替补,除非经 15.5、15.6.1
过恢复比赛。但在同一次的比赛中止时间,
可替换二名或二名以上的球员。
15.4 暂停及技术暂停
15.4.1 所有的暂停时间为30秒。 图11(4)
FIVB世界性及其所认可的比赛,其暂停
采用:
第一局至第四局每局各追加二次技术暂 15.3.1
停,时间各为60秒。当任何一球队先获
8分或16分时自动暂停。
决胜局(第五局)没有技术暂停,每队只 6.3.2
能要求二次暂停,时间各为30秒。
15.4.2 暂停时,场上球员须回到靠近球队席之无
障碍区。
15.5 球员替补 图11(5)
球员替补是指经裁判员允许,经过纪录员 图11(5)、15.10、
登记,一名球员退场,另一名球员进场代 19.3.2
替其位置。与自由球员替换不一样。
15.6 替补限制
15.6.1 每局每队最多可允许六人次的替补,且同
时可替补一名或多名球员。
15.6.2 每局的先发球员,仅可在该局中退场一次 7.3.1
及再进场一次,但仅以回到原位置为限。
15.6.3 替补球员每局仅可上场一次,以替补开始 7.3.1
时上场的先发球员,同时该替补球员亦仅
能由原来被替补退场的先发球员所替换。
15.7 例外替补
球员因受伤或身体不适而无法继续比赛时, 15.6、19.3.3
(自由球员除外)应作合法之替补,如该队
已无合法替补之可能,则可使用例外替补,
且不受规则15.6的限制。
例外替补是指受伤发生时不在场上之任一
球员,除自由球员或与自由球员交换之球
员外,均可替补受伤之球员。
受伤球员不得再进场比赛。
例外替补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计算在正常替
补次数内。
15.8 驱逐或取消资格的替补
被判驱逐或取消资格的球员,必须即刻以 6.4.3、7.3.1、
合法的方式进行替补。若是无合法的替补 15.6、21.3.2、
可能,则判该队为阵容不完整。 21.3.3
15.9 非法替补
15.9.1 凡球员替补超出规则15.6之规定,即为非
法替补(规则15.7除外)。
15.9.2 当球队构成非法替补,且比赛已重新开始 8.1、15.6
後才发现,则依下列程序处理:
15.9.2.1 该队判罚一分且丧失发球权。 6.1.3
15.9.2.2 错误替补应即改正。
15.9.2.3 该队在犯错期间所得的分数一律取
消,而对队所得的分数依然有效。
15.10 替补程序
15.10.1 替补必须在替补区内进行。 1.4.3、图1b
15.10.2 替补的时间,只限於在记录表上完成登记 15.10.3、25.2.2.3
替补及允许球员进场、退场。
15.10.3a实际请求替补时,替补球员必须在合法比 1.4.3、7.3.3、
赛中止时进入替补区准备进场。 15.6.3
15.10.3b若球员未依上述情形准备,则不允许该次 16.2
替补,并判罚该队延误比赛一次。
15.10.3c替补请求由记录员或第二裁判回应并透过
蜂鸣器或哨音宣布。
FIVB世界性及其所认可的比赛中,应使用
号码牌做球员替补用。
15.10.4 若教练欲作一人以上的替补时,必须在请 5.2、15.2.1、
求时做出替补人次的手势。此情况下,必 15.3.2
须以一对接一对方式相继替补。
15.11 不适当的请求
15.11.1 下列的情况视为不适当请求中止比赛: 15
15.11.1.1 球赛进行中,或鸣笛发球後。 6.1.3、15.2.1
15.11.1.2 未经授权的球员请求比赛中止。 15.2.1
15.11.1.3 在球赛未恢复前,要求替补的球队再 15.3.2
一次请求球员替补。
15.11.1.4 超过合法的暂停与替补次数後,请求 15.1
中止比赛。
15.11.2 第一次不适当的请求,在不影响或延误比 16.1
赛情形,应予以拒绝而不予判罚。
15.11.3 同一场比赛中,同一队伍再次发生不适当 16
的请求,则构成延误比赛。
16. 延误比赛
16.1 延误的类型
球队以不当行为延缓比赛的恢复,称为延
误比赛,包括:
16.1.1 替补延误时间。 15.10.2
16.1.2 指示恢复比赛後,延误比赛中止时间。 15
16.1.3 请求非法替补。 15.9
16.1.4 重复不适当的请求。 15.11.3
16.1.5 球队成员延误比赛。
16.2 延误的判罚 图9
16.2.1 延误警告和延误处罚的判罚属全队的判罚。
16.2.1.1 延误处罚以全场累计。 6.3
16.2.1.2 所有延误处罚均须登记在纪录表上。 25.2.2.6
16.2.2 比赛中的第一次延误比赛,应判罚延误警告。4.1.1、
图11(25)
16.2.3 同一场比赛中,同队任何成员第二次及以後 6.1.3、图11(25)
的任何类型延误比赛应处以延误处罚:丧失
一分与发球权。
16.2.4 局前或局间的延误处罚将适用於下一局。 18.1
17. 例外的比赛中止
17.1 受伤 8.1
17.1.1 如比赛进行中发生严重意外,裁判员应立
即中止比赛,并允许医护助理进场。
然後重新发球进行比赛。 6.1.3
17.1.2 若受伤球员无法以合法或例外方式替补, 15.6、15.7、24.2.8
则给予该球员3分钟的恢复时间。但同球
员在该场比赛中,不得再有另一次的3分
钟恢复时间。
若3分钟後仍无法恢复比赛,则判该球队 6.4.3、7.3.1
阵容不完整。
17.2 外来干扰
如比赛中发生任何外来干扰,必须中止比 6.1.3
赛,然後重新发球开始比赛。
17.3 比赛中止的延长
17.3.1 若未能预知的情况发生而中止比赛,只要 6.3
第一裁判、筹办单位、控制委员会其中一
人在场,便可决定重新恢复正常比赛的对
策。
17.3.2 当一次或多次中止比赛,其总计时间不超 17.3.1
过四小时:
17.3.2.1 若在同一球场恢复比赛,应以比赛中 1、7.3
止时的比数、相同的球员及位置恢复
该局的比赛,已赛完的局数保留。
17.3.2.2 若比赛改在另一场地,则中止时未赛 7.3
完的该局应取消,并依该局开始时上
场的名单重新比赛。已赛完的局数保
留。
17.3.3 若比赛中止一次或多次,其总长时间超过 6.3
四小时,则该场应重新比赛。
18. 间隔及交换场地
18.1 间隔
间隔指两局之间的休息时间。所有间隔为 4.2.4
3分钟。
在此时间内应完成交换场地、阵容单登记。 18.2、25.2.1.2
在主办单位的要求下,第二局及第三局之
间的间隔可以延长至10分钟。
18.2 交换场地 图11(3)
18.2.1 决胜局除外,每局结束後球队应交换场地。 7.1
18.2.2 在决胜局中,一旦某队取得8分时,应立 6.3.2、7.4.1
即交换场地,同时球员位置应保持原状。 25.2.2.5
若未能於正当时机交换场地,应於发觉错
误後立即交换。交换场地时应保留原比数。
第六章 自由球员
19. 自由球员
19.1 指定自由球员
19.1.1 每一球队有权利在球员名单中,指定最多 4.1.1
两名擅长防守的球员为自由球员。
FIVB世界性及其认可的成人组比赛中,超
过12名球员的球队必须强制指派其中两名
球员担任自由球员。
19.1.2 自由球员於比赛前,必须登记在纪录表上
保留给自由球员登记的表格内。
FIVB世界性及其认可的比赛中,所有自由
球员仅能登记在纪录表上保留给自由球员
登记的表格内。(译按:就是说一开始没特
特别指出他是自由,等会也不能当自由。)
19.1.3 一场比赛前教练可以指定一名上场自由。 5.2.2、25.2.1.1、
若有第二名自由球员,则当预备自由。 26.2.1.1
19.1.4 自由球员在发挥自由功能时不得担任球队 5
队长或比赛队长。
19.2 装备
自由球员必须穿着比赛服(或为再指定自 4.3
由球员的上衣背心),其运动衫的颜色明
显与其他队友不同,其样式可以与队友不
同,但必须和队友同样有号码。
FIVB世界性及其认可的比赛中,重新指定
的自由球员必须穿着与原先自由球员同样
式与颜色的运动衫,且拥自己号码。
19.3 自由球员的行为包括:
19.3.1 比赛行为
19.3.1.1 自由球员可以和後排任何一位球员交 7.4.1.2
换。
19.3.1.2 自由球员只能扮演後排球员的角色, 13.2.2、13.2.3、
且无论在场内或无障碍区,均不得在 13.3.5
球体完全高於球网上端时,将球击向
对区。
19.3.1.3 自由球员不得发球,拦网或试图拦网。 12、14.1、14.6.2、
14.6.6
19.3.1.4 自由球员在前区及延长区域内,使用 1.4.1、13.3.6、
高手手指传球时,其队友不得将高於 图1b
网上端的球,完成攻击。但自由球员
在後区,以相同动作传球时,其队友
得任意攻击。
19.3.2 球员交换
19.3.2.1 自由球员的交换不计为合法正常替补 15.5
次数。
其交换次数不限,但两次球员交换之 6.1.3
间必须经过完成一球。(除非发生伤病
或因判罚造成轮转)
其退场必须与原球员相互交换。
19.3.2.2 自由球员交换时机,必须在死球期间 8.2、12.3
裁判鸣笛发球之前。
每局开始前自由球员不得进入场内, 7.3.2、12.1
须经第二裁判员核对先发阵容後交换
进入场内。
19.3.2.3 在鸣笛发球後,发球员发球前,其交 12.3、12.4
换虽不被拒绝,但经过死球後,必须
接受一个口头警告。
再次发生延误交换则比赛立即中止且 16.2
判定延误比赛,下一个发球权由此判
决而定。
19.3.2.4 自由球员和交换球员的进退场,必须 1.4.4、7.5.1、图1b
穿过自由球员替换区。
19.3.2.5 不合法的球员交换与轮转错误判罚相 7.7.2、26.2.2.2
同。
19.3.3 再指定新自由球员
19.3.3.1 教练有权利以任何理由以预备自由更 19.3.2.1
换场上自由,一场比赛以一次为限,
且原自由交换的正式球员须已回到场
上。此更换必须登记在纪录表上的备
注栏,以及自由球员管制表内。
原先的自由球员不得参与该场所剩下
的比赛。
万一预备自由受伤或身体不适时,须 19.3.3.2
经第一裁判的允许,教练得以当时在
场外的球员中(除原先的自由球员),
再指定一名新的自由球员。
当比赛队长被教练指派为自由球员时, 5.1.2、19.3.2.1
须放弃队长的领导权。因受伤或身体
不适而更换自由球员或再指定新自由,
将不计其更换次数。
19.3.3.2 再指定自由球员时,其号码必须登记 7.3.2、19.1.2、
在纪录表上的备注栏内。 25.2.2.7
第七章 参赛者行为
20. 行为要求
20.1 运动员精神行为
20.1.1 参赛者必须了解比赛规则并遵守之。
20.1.2 参赛者必须表现出运动家之风度,服从裁
判员的判决,不与争执。
有疑问可经由比赛队长要求解释。 5.1.2.1
20.1.3 参赛者必须避免企图影响裁判员判决或掩
护其队友犯规的行为和态度。
20.2 公平竞争:
20.2.1 参加者必须以公平竞争的精神表现尊重与
礼貌。此一态度不仅针对裁判员,也及於
其他工作人员、对队、队友、及观众。
20.2.2 比赛进行时,球队的球员可以彼此沟通。 5.2.3.4
21. 不当行为及其处罚
21.1 轻微的不当行为
轻微的不当行为可以不受处罚,第一裁判 5.1.2、21.3
可以透过场内比赛队长给予口头或手势警
告,以防止球队成员的不当行为。
此警告不是处罚,不必登记在记录表上。
21.2 不当行为的处罚
球队成员对工作人员、对队、队友或观众 4.1.1
的不当行为,依其严重程度可分为三类:
21.2.1 无礼行为
违反良好礼仪、道德情操,或表现轻蔑的
行为。
21.2.2 冒犯行为
诽谤、侮辱的言词或动作。
21.2.3 侵犯行为
实际攻击、侵犯或威胁行为。
21.3 处罚的等级 图9
第一裁判依据不当行为的严重程度施予判 21.2、25.2.2.6
罚,并记录在记录表上的有:惩罚、驱逐
出局与取消资格。
21.3.1 惩罚 图11(6)
球队任何成员在比赛中第一次的无礼行为 4.1.1、21.2.1
,判丧失一分及发球权。
21.3.2 驱逐出局 图11(7)
21.3.2.1 球队成员被驱逐出局後,不可以再参 1.4.6、4.1.1、
加该局剩余的比赛,必须坐在惩罚区 5.2.1、5.3.2、
,无其他判罚。被驱逐的教练,丧失 图1a、图1b
该局之教练权,须坐在惩罚区。
21.3.2.2 球队成员的第一次冒犯行为应判处驱 4.1.1、21.2.2
逐出局,无其他判罚。
21.3.2.3 同一球员在同一场比赛中第二次的无 4.1.1、21.2.1
礼行为应判处驱逐出局.无其他判罚。
21.3.3 取消资格 图11(8)
21.3.3.1 球队成员被取消资格後,必须离开比 4.1.1、图1a
赛控制区域,不可以再参加该场剩余
的比赛,无其他判罚。
21.3.3.2 第一次的实际攻击、蓄意或威胁侵犯 21.2.3
应判处取消资格,无其他判罚。
21.3.3.3 同一成员在同一场比赛中第二次的冒 4.1.1、21.2.2
犯行为应判处取消资格,无其他判罚。
21.3.3.4 同一成员在同一场比赛中第三次的无 4.1.1、21.2.1
礼行为应判处取消资格,无其他判罚。
21.4 不当行为适用罚则
21.4.1 所有不当行为之惩罚均属个人处罚,其处 21.3、25.2.2.6
罚含盖整场比赛累计,并登录於记录表上。
21.4.2 在同一场比赛中,同一队成员屡次违犯不 4.1.1、21.2、
当行为,则采累进的处罚(连续的违犯要 21.3、图9
受较重的处罚)。
21.4.3 由於冒犯行为或侵犯行为而导致被处以驱 21.2、21.3
逐出局或取消资格,并不须事先警告或处
罚。
21.5 赛前及局间休息的不当行为
每局开始前或局间休息时的一切不当行为 18.1、21.2、21.3
,须依规则21.3制裁,并於次局执行之。
21.6 处罚卡 图11(6、7、8)
警告:口头或手势,不须使用处罚卡。 21.1
处罚:黄卡。 21.3.1
驱逐出局:红卡。 21.3.2
取消资格:黄卡加红卡。 21.3.3
[ 第二篇 裁判人员之职责及规定的手势 ]
第八章 裁判员
22. 裁判团与执法程序
22.1 组成
比赛的裁判团包括下列人员:
-第一裁判 23
-第二裁判 24
-记录员 25
-四(二)名司线员 27
其位置如图10所示。
FIVB世界性及其所认可的比赛必须有一位 26
助理记录员。
22.2 执法程序
22.2.1 唯有第一裁判及第二裁判可在比赛中鸣笛。
22.2.1.1 第一裁判鸣笛指示开始比赛。 6.1.3、12.3
22.2.1.2 第一裁判与第二裁判确认发生犯规,
且能判明其性质时,可鸣笛中止比赛。
22.2.2 当比赛中止时,他们可以鸣笛表示其允许 5.1.2、8.2
或拒绝球队的请求。
22.2.3 裁判员鸣笛表明完成一球後,立即以法定 22.2.1.2、28.1
手势表示之。
22.2.3.1 如果犯规由第一裁判鸣笛时,其表示
顺序:
a.获发球权的队伍。 12.2.2、图11(2)
b.犯规性质。
c.犯规球员。(若须要时)
第二裁判重复第一裁判手势表示之。
22.2.3.2 如因犯规由第二裁判鸣笛,则第二裁
判须依序作出:
a.犯规性质。
b.犯规球员。(若须要时)
c.跟随第一裁判作出下一个发球队手 12.2.2
势。
在此状况下,第一裁判无须做出犯 图11(2)
规手势或犯规球员,只做出获发球
权队伍的手势。
22.2.3.3 若是後排球员或自由球员的攻击犯规, 12.2.2、13.3.3、
第一和第二裁判都依规则22.2.3.1和 13.3.5、19.3.1.2、
22.2.3.2做出指示。 23.3.2.3d、23.3.2.3e
图11(21)
22.2.3.4 若双方犯规时,第一和第二裁判表示
顺序为:
a.犯规性质。 17.3、图11(23)
b.犯规球员。(若须要时)
c.由第一裁判指示发球队。 12.2.2、图11(2)
23. 第一裁判
23.1 位置
第一裁判坐在或站在球网一端的裁判台上 图1a、图1b、图10
执行职务,其视线必须高於球网上端大约
50公分。
23.2 职权
23.2.1 第一裁判由开始至结束指挥球赛的进行。 4.1.1、6.3
其权力高於所有裁判团及两队成员。比赛
进行时,他具有最终判决权。当他发现其
他裁判人员判决有误时,有权更改其决定
。他甚至可更换未能胜任职务的裁判人员。
23.2.2 他控制捡球员及擦地板人员的工作。 3.3
23.2.3 他有权决定一切有关比赛的事项,包括规
则中未规定者。
23.2.4 他不允许任何人就其判决作讨论。 20.1.2
但在比赛队长的要求下,他必须对其所作 5.1.2.1
的判决提出说明,解释所引用的规则。
若比赛队长对该说明立即表示异议,并保 5.1.2.1、5.1.3.2、
留赛後正式提出抗议的权利,第一裁判必 25.2.3.2
须准许其请求。
23.2.5 比赛前及比赛中,他必须负责决定比赛区 第1章、23.3.1.1
域设备与状况是否合乎比赛规定。
23.3 职责
23.3.1 比赛前第一裁判必须
23.3.1.1 检查比赛区域状况、比赛用球及其他 第1章、23.2.5
设备。
23.3.1.2 召集双方队长进行掷硬币事宜。 7.1
23.3.1.3 控制球队热身活动。 7.2
23.3.2 在比赛进行中,第一裁判有权:
23.3.2.1 对球队提出警告。 21.1
23.3.2.2 对不当行为及延误比赛施以制裁。 16.2、21.2
23.3.2.3 判决关於:
a.发球员的犯规及发球队的位置错误 7.4、12.4、12.5、
,包括掩护。 12.7.1、图4
b.比赛进行中的击球犯规。 9.3
c.球网上方及其上半部的犯规。 11.4.1、11.4.4
d.自由球员及後排球员有犯规的攻击。 13.3.3、13.3.5、24.3.2.4
e.自由球员在前区以高手手指传出之 1.4.1、13.3.6、24.3.2.4、
球,队友在高於球网处完成攻击。 图11(21)
f.球完全通过网下垂直面。 8.4.5、24.3.2.7、图5
g.後排球员完成拦网或自由球员企图 14.6.2、14.6.6、图11(12)
拦网。
23.3.3 比赛结束後,检查记录表然後签名。 25.2.3.3
24. 第二裁判
24.1 位置
第二裁判是站在第一裁判对面的比赛场地 图1a、图1b、图10
外网柱附近,面向第一裁判执行任务。
24.2 职权
24.2.1 第二裁判是第一裁判的助理,但他有自己 24.3
职掌的裁决范围。
当第一裁判无法继续执行职务时,第二裁
判可以替代他。
24.2.2 第二裁判可以手势指出其裁决范围以外的 24.3
犯规,但不可鸣笛,亦不可对第一裁判坚
持己见。
24.2.3 他控制记录员的工作。 25.2、26.2
24.2.4 他监督球队席上的队职员,并向第一裁判 4.2.1
报告其不当行为。
24.2.5 他控制热身区内的球员。 4.2.3
24.2.6 他认可比赛中止,控制中止的时间及拒绝 15、15.11、
不当请求。 25.2.2.3
24.2.7 他控制各队使用暂停及替补的次数,并於 15.1、25.2.2.3
第二次暂停及第五与第六人次替补时,通
知第一裁判和该队教练。
24.2.8 若球员受伤时,他可以认可例外替补或给 15.7、17.1.2
予3分钟恢复时间。
24.2.9 他检查地板状况,尤其是前区部分。同时 1.2.1、3.
也在比赛进行中,检查球是否合乎规定。
24.2.10 他监督惩罚区的成员,并向第一裁判报告 1.4.6、21.3.2
其不当行为。
24.3 职责
24.3.1 在每局比赛开始、决胜局中场地交换时及 5.2.3.1、7.3.2、
任何必要的时候,他必须核对每位球员在 7.3.5、18.2.2
场上实际位置与阵容单上是否相符。
24.3.2 比赛进行中,第二裁判就下列情况作判
决、鸣笛及手势:
24.3.2.1 侵入对方场区及球网下的空间。 11.2、图5
24.3.2.2 接发球队的位置错误。 7.5、图4
24.3.2.3 触及球网上方帆布带以下部分及第二 11.3.1
裁判同侧的标志竿。
24.3.2.4 後排球员完成拦网或自由球员的试图 13.3.3、14.6.2、
拦网犯规;或後排球员或自由球员的 14.6.6、23.3.2.3d,e,g
攻击犯规。 图11(12)
24.3.2.5 球触及场外的物体 8.4.2、8.4.3、
8.4.4
24.3.2.6 球触及地板时第一裁判所在的位置无 8.3
法看到触及情况。
24.3.2.7 球体完全或部份从有效空间以外穿越 8.4.3、8.4.4、图5
到对方场地或触及到标志竿。
24.3.3 比赛结束後在记录表上签名。 25.2.3.3
25. 记录员
25.1 位置
记录员坐在第一裁判对面场外的记录台执 图1a、图1b、图10
行任务。
25.2 职责
他与第二裁判合作,依据规则作记录。
他依其职责用蜂鸣器或者其它音效向裁判
通知违规行为与示意。
25.2.1 每场及每局开始前,记录员必须:
25.2.1.1 依据执行程序填记比赛及球队的资料 4.1、5.1.1、
,包括自由球员的姓名、号码,并取 5.2.2、7.3.2、
得队长及教练签名。 19.1.2、19.3.3.2
25.2.1.2 依据阵容单登记各队的先发阵容。若 5.2.3.1、7.3.2
未能准时取得上场阵容单,应立即将
情况通知第二裁判。
25.2.2 比赛进行时,记录员必须:
25.2.2.1 记录各球队得分。 6.1
25.2.2.2 管制各队发球顺序,如有错误发生, 12.2
应於球发出後立即通知裁判员。
25.2.2.3 授权回应球员替补及利用蜂鸣器发布 15.1、15.4.1、
讯号并控制其次数;记录暂停及球员 24.2.6、24.2.7
替补并通知第二裁判。
25.2.2.4 对於违反规定的比赛中止请求,应通 15.11
知裁判员。
25.2.2.5 每局比赛结束及决胜局某队取得8分 6.2、15.4.1、
时通知裁判员。 18.2.2
25.2.2.6 记录所有惩罚及不适当请求。 15.11.3、16.2、21.3
25.2.2.7 依据第二裁判的指示,纪录所有的事 15.7、17.1.2、
项:例外替补、恢复时间、延长中止 17.2、17.3
、外来干扰等等。
25.2.2.8 控制局间休息时间长度。 18.1
25.2.3 当比赛结束後,记录员必须:
25.2.3.1 记录最後的结果。 6.3
25.2.3.2 如有抗议事件,在第一裁判先前的授 5.1.2.1、5.1.3.2、
权後,自己或容许场上/球队队长书 23.2.4
写抗议情形於记录表上。
25.2.3.3 自己在记录表上先签名,再取得双方 15.1.3.1、23.3.3、
队长签名,然後取得裁判签名。 24.3.3
26. 助理记录员
26.1 位置 22.1、图1a、图1b、
助理记录员坐在记录台上记录员身旁执行 图10
任务。
26.2 职责 19.3
记录自由球员的替换,协助记录员的记录
工作。若记录员无法执行任务,则由助理
记录员取而代之。
26.2.1 每场及每局比赛前,助理记录员应:
26.2.1.1 准备自由球员管制表。
26.2.1.2 准备备用记录表。
26.2.2 比赛进行中,助理记录员应:
26.2.2.1 详细记录自由球员替换。 19.3.1.1
26.2.2.2 利用蜂鸣器通知裁判有关自由球员任 19.3.2.1
何错误替换。
26.2.2.3 技术暂停的开始与结束。 15.4.1
26.2.2.4 操作记录台上的记分牌。
26.2.2.5 检查记分板上分数的正确性。 25.2.2.1
26.2.2.6 如果须要,提供预备记录表交给记录 25.2.1.1
员。
26.2.3 比赛结束後,助理记录员应:
26.2.3.1 在自由球员管制表上签名并留存以便
核对。
26.2.3.2 在记录表上签名。
27. 司线员
27.1 位置
若仅设二名司线员,则应站在球场二个斜 图1a、图1b、图10
对角,二位裁判员右手方向的位置(角落)
,离球场角落1至2公尺处。
各自负责靠近自己的一端线及一边线。
FIVB世界性及其所认可的比赛,必须有四
名司线员。
他们位於球场四角外的无障碍区,面向各 图10
自所负责的线,站在该线的假想延伸线上
,距离界线1至3公尺处。
27.2 职责
27.2.1 司线员须以旗帜(40公分 ×40公分)作手
势执行任务:
27.2.1.1 球落於所司之线附近的界内或界外。 8.3、8.4、图12(1,2)
27.2.1.2 当球经接球队触及後落於界外。 8.4、图12(3)
27.2.1.3 球触及到标志竿,发球自有效空间以 8.4.3、8.4.4、10.1.1
外飞越球网等。 图5、图12(4)
27.2.1.4 在发球时(发球员除外),有球员脚踏 7.4、12.4.3、图12(4)
出比赛场地以外。
27.2.1.5 发球员发球时脚踩端线或踏出发球区。 12.4.3
27.2.1.6 任何球员在击球动作触及和司线员同 11.3.1、11.4.4、图12(4)
侧的标志竿或妨碍比赛。
27.2.1.7 球自有效空间外飞越球网至对区或触 10.1.1、图5、图12(4)
及和他同侧的标志竿。
27.2.2 当第一裁判要求时,司线员必须再表示旗
号。
28. 规定手势
28.1 裁判员的规定手势 图11
裁判员鸣笛的理由必须以规定手势表示之
(犯规的性质或鸣笛允评比赛中止的目的)
。手势要维持片刻,若以单手,则依犯规
队或请求队同边的手势示之。
28.2 司线员的旗号手势 图12
司线员必须以规定的旗号手势指出犯规性
质,其手势应维持片刻。
第三篇 图表
裁判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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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121.239
1F:推 iamnotooca:推,不过发球踩线只要示意发球者即可,不建议用食指 03/02 21:31
2F:推 newssss:要有运动防护员和队医耶 没有物理治疗师 TT 03/04 1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