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marttb1 ( )
看板NTU_Service
标题Re: [问题] 关於NTUcourse版罢免版一事
时间Sat Apr 30 17:15:18 2005
※ 引述《asak (竹子狐)》之铭言:
: 1) 组务的标题可以下得比较让人一目了然吗?
: "course版版主失职"
: 然後呢? 失职是一回事 之後怎麽处理是一回事
: 口头警告、下台 or something else ?
这个我有点不太懂
标题真的有这麽重要吗
要是关心这件事的话是不是自然就会去看内文了呢~?
还是说我内文也写的不清不楚??
: 2) 我试图找了一下 却找不到除了在NTUcourse版上之外
: 还有哪里有关於罢免判决的公告
: 这.... 不是理应在组务版也该公告吗? 至少是为这件事下个句点吧!
这次是发生在NTUcourse板的事情
主要的回应都做在NTUcourse板上应该是最重要的吧
组务板我原定是希望全部事情告一段落之後再po文公告总结的
看来是我的疏忽了 抱歉
: 3) 然後.... 法规的引用似乎有所不适....|||
: 群组长引用了这一点
: 6.罚则:
: 有不良情节者,初次予以警告并限期自动修正
: 若期限内未自动修正者,得废版主,并由站长/小组长接管之
: 可是 这应该是指小组长/站长对於版主的监督 而非版众罢免权之行使
这点我想说说
原则上小组长是不可能监督到组内所有看板的
所以监督基本上就是建立在板友的反应上了
而小组长也没办法光从板上文章跟就判断出版主失职
所以还是要从多位板友的指控中才能得知
: 因为如果是因为这一点而作出前course版版主失职 并予以罢免的决议的话
: 那 是不是前course版版主若在期限内(4/29)作出说明
: 甚至神到在4/29前把版上的文章收到里
: 那罢免案就无法成立? 版众的反对声浪便被盖过了?
今天我能得到板主失职的结论 是基於以下几点:
1.数位板友举出版主失职的证据
2.状况真的明显的很糟糕
3.经询问板主後 板主於期限内并未提出任何解释
所以今天若是板主能於期限内提出解释的话
我就不会动用到小组长的监督权
那就等罢免案提出後再做处理
: 4) 罢免案的结束时间问题
: 这一点 连我自己在担任批兔小组长任内时也搞不太清楚
: 因为不只是罢免案 就算是连署 也是有系统所设之结束时间的
: 那 在结束时间前 达到罢免/连署成立条件 是否就能作出判决?
: 如果有一案 支持40人 反对5人 理论上来说似乎是达到标准
: 但若在结束前两三天 可能因为某些原因 才有很多人(合乎投票权限)来投反对
: 导致反对人数甚至多於支持人数 那该如何判决?
: 又假若在此之前 判决便已作出 又该如何?
: 规则是站方自己订的
: 可是管理阶层的人若不照规则走 我们使用者又要如何去守规则?
关於这点说实话我查了很久 站方是没有明文规定的
既然这样 我觉得群组长应该有权对组内的组务自定标准
不过谢谢你的提醒 我会记得去询问站方详细状况的
关於罢免案 因为关系重大
我觉得有等到连署时间结束才能提出的必要
不然若是今天一群人约好在罢免案提出的第一时间就去连署同意
然後就可以来提出罢免申请的话
不是很不合理吗??
至於连署这方面的瑕疵
我会再跟站方讨论看看的
: 以上四点
: 并非对群组长有什麽不满 硬要把您拉下来
: 甚至是什麽「我作得都比你好」的想法
: (in fact, 我这种老人就该修身养性, 等着毕业)
: 只是单纯提出质疑 如果有冒犯 希望能得到您的原谅
有任何问题都欢迎提出讨论的
因为我是新上任的群组长 应该会有很多方面都有所不周到
对於上面的回应若是觉得还是不满意 就继续讨论吧
谢谢你让我看到我做的不好的部分
台大群组长 smartt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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