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luti (calut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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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花博派遣工 简讯解雇
时间Sun Nov 21 18:36:04 2010
2010/11/19 苦劳报导 张心华 苦劳网特约记者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55927
11月19日上午,青年劳动九五联盟来到花博新生园区未来馆前,抗议
承接未来馆劳务的人才天下有限公司违法,九五联盟表示,余小姐在花博
未来馆担任导览人员仅仅四天,就遭到派遣公司以简讯解雇,因为主管认
为她太害羞,不适合。九五联盟要求派遣公司回复余小姐工作权,并呼吁
北市劳工局针对所有承接花博劳务的派遣公司全面进行劳检。
「我明天要去哪里?」余小姐无奈地说,10月31日晚上十点收到解雇
简讯,这消息来得太突然使她顿时无所适从,家人都以为她隔天要上班,
一封简讯就失去工作,余小姐不知该如何面对家人。有过多次导览经验的
余小姐表示,上班没几天,跟同事也相处融洽,为什麽不再给她一次机会
?
在上周五(11/12)的劳资争议协调会上,余小姐要求回复工作权,但
人才天下表示「派遣工作是当派遣工作有Case才会有工作机会」拒绝承诺
。而在余小姐的合约里,迟到半小时内要扣一小时薪资,超过半小时要扣
两小时薪资,如果若迟到早退三次以上就开除。这违反了劳基法的合法解
雇要件。另外,合约上更说,自就任日起到花博结束(2011年4月25日),
如果员工提前解约就得缴交未履约日数乘以2千元的高额违约金,这违反了
劳基法「雇主不得预扣工资」的规定。举例换算,若在2010年11月1日提出
辞呈,距离到期日尚有176天未履行,公司便能从员工身上扣回35万2千元。
九五联盟批评,人才天下不仅可以任意淘汰「不适用劳工」,还能用高
额违约金绑住「好用劳工」。这份连最基本劳保都没有的契约,派遣公司竟
宣称「已给劳工局看过」为理由试图撇清。
北市劳工局劳动基准科科长吴海燕澄清,这是业者不实的说法,她解释
,劳动契约在法律上并未事前要求主管机关核备,劳工局也不会在未经劳资
双方同意,单方面核准劳动契约,因此,吴海燕特别表示,青年朋友在签订
合约过程中,如有法令或其他不明了的地方,可向劳工局寻求谘询。她也承
诺,会针对业者违法事项进行惩处。
尽管劳工局声称劳检一直都持续进行,但仍发生这起违法事件,而花博
总会更表明,这是策展单位委外的派遣公司,与花博总会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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