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exJH (Alex C)
看板NUK_TALK
标题Re: [问题] 贵校老师可否将爱心脚踏车带回住处己用?
时间Tue Dec 6 23:52:19 2011
今日去电高雄大学总务处事务组,
负责爱心脚踏车业务的吕先生(5919000 转8628)表示:
高大爱心脚踏车仅供校内使用,
即使是校长也不能例外带出校外。
然而连房东也听信这位"老师"的说法,
并留下告示:
http://ppt.cc/YDOp
这位"老师"也为了避免更多人看到"高大爱心脚踏车"字样,
而将脚踏车转向:
http://ppt.cc/g,mM
吕先生说:这样的情形不是第一次发生,感谢我的告知,
但不知道该位老师是哪位,他也没有办法使力。
爱心脚踏车是属於贵校师生共有的,
请问各位同学有无任何後续处理方式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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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8.171.80.147
1F:推 spp782001 :把他人肉出来再说! 12/06 23:57
2F:推 Shugoventose:老师照片+爱脚照片+贴公布栏 也许会发生有趣的事情 12/07 01:03
3F:推 just2kin :无论侵占或是窃盗罪都是公诉罪 建议将相关照片证据 12/07 01:24
4F:→ just2kin :寄给学校管理爱脚的人处理 12/07 01:26
5F:→ just2kin :若是连学校老师都去追究他的责任 有杀鸡儆猴之效 12/07 01:31
6F:→ just2kin :如果学校冷处里 那就直接去警察局报案 请警察找他泡 12/07 01:33
7F:→ just2kin :泡茶也不错 毕竟也无法证实他是确实是学校老师 12/07 01:33
8F:推 Fuzishan :报警 12/07 01:41
9F:推 yesyesyesyes:转个方向而已 = = ??? 不懂他在想啥 12/07 10:20
10F:推 mvpnashmvp :其实他的几天是n天 n趋近到无限大 12/07 15:08
11F:推 n873192000 :借n天是哪招 n区近无限大喔= = 12/07 16:31
12F:推 macrossga :报警,这是公诉罪,老师因该不会知法犯法吧? 12/07 1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