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kFive (jkfive)
看板NUU_ID
标题[闲聊] 当心,文化与产业两失!
时间Tue Dec 1 10:18:12 2009
当心,文化与产业两失!
2009-11-29 中国时报 【汉宝德】
文化创意产业这个名词,自前政府以来就是官方口头禅。政党轮替後,更成为现政府的骄
儿。前前後後政府投入的金钱与精神不在少数,但成效如何,大家心里都明白。
老实说,以政府现有政策,与国人对文创业认识,我对文创业一时并不抱甚麽期望
。可是我却对它的负面效应耽心起来了。
在上世纪末,英国人创出「创意产业」这个名词时,在观念上,是把人类各种生计
都视为产业。所以自此观点,文化事业也是一种产业,虽然产值有限。他们鼓励发挥创意
,创造较高产值,是看到新世纪的来临,生活中精神的需求,新、奇、美的条件越来越重
要了。所以希望大力提倡,一方面可使与生活相关的产业提高精神内涵,另方面则鼓动文
化事业开拓新的领域,满足社会的需要。他们把文化并入创意产业之中,并没有逼着文化
赚钱的意思。举例说,他们并没有要求博物馆自给自足,相反的,却把柴契尔夫人以来,
博物馆收门票的规定废掉了。
政府推动文化事业的根本目的是提升国民的文化素养与精神生活品质,并不是促进
生产事业。这一点,在提倡文化产业的先进国家是很明白的。视文化为产业与文化产业化
是两回事。产业化所不可避免的一件事就是大众化,所以文化产业的主力总脱不开电影与
电视。因为大众化就不能不走娱乐化、趣味化的路线,精致文化则在於开拓精神领域的新
境界。这两者都是不能偏废的。自此着眼,文化是文化,创意产业是创意产业,两者不能
不有所区隔。
诚然,自从上世纪中叶以来,为了扩大爱好文化的群众基础,文化界接受了在精致
文化中增加娱乐性的观念。这是希望文化的作品可以有吸引力,有更多人分享,并不是为
了赚钱。政府在文化上投资而没有回收是自然的。其实文创产业又何尝不是在物质生活中
,增加精神生活情趣呢?文化事业的基本价值是不能一时或忘的。
不幸的是,我们的政府知道了文化创意产业的概念後,就把它与文化混为一谈,而
且认真的希望把文化当成产业来经营。以博物馆行政法人化为例,原本是一个长久以来西
方国家尊重文化独立并避免政府干预的精神,在日本的实现。它的附带效果是行政管理效
率的提高。可是到了台湾,行政法人化就变成自筹财源的观念。使得文化机构不得不在文
化基本价值与商业价值间做一选择。
近年来,台湾的各博物馆,包括故宫在内,都在大力推动超级特展。这是未可厚非
的。可是不能不知道,超级特展是以高知名度的文物吸引观众的方法,对於文化机构来说
,并不是本业。一个博物馆要努力经营的还是它的正常运作。还是要以研究与收藏为核心
而开发出的教育性展示来亲近大众。最成功的博物馆应该是不需要买票的学生们的乐园,
而不是变相的高价位的游乐园。政府该做的是不惜重金,开发博物馆的潜能,增加收藏与
收购文物的经费,并发展为有娱乐价值的教育性展示。我们要知道,博物馆与美术馆是文
化,游乐园相当於文化创意产业。博物馆是现代国民生活中必要的设施,游乐园是渡假的
休闲设施。不能因为有了游乐园,就忽视博物馆,当然也不能使博物馆游乐园化。如果政
府把博物馆的经营政策落实在超级大展上,久而久之,博物馆展示馆化,博物馆文化就消
失了。
我很担心的是,文创产业的政策没拿捏正确,产业没发展成功,文化却受到伤害。
过去二十几年来,文化政策一直缺少明显目标,又有意识形态之争,因此在国民文化素养
的提升上做得远远不足。在这个时候,抛弃文化,拥抱产业,会弄得两败俱伤,值得慎重
考虑。(作者为建筑学者,曾任自然科学博物馆馆长)
http://0rz.tw/ENtcI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0.105.154.219
1F:推 DELETE001:0.0 12/01 1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