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anlis (想 环 岛 )
看板NUU_Talk
标题关於原文章
时间Wed Sep 13 01:18:57 2006
原po的心情我可以了解= =
(已经大致看了)
我的手机也在学校掉过
在一个月後自行找了回来
在那时候我也是着急如焚
因为我的手机也是跟人借的
在一个人紧张&气愤的时候 当然口气是比较差一点
如果我是原po 或许我会po类似的文章
毕竟我当初手机我承认是我疏失弄掉的
但是怎样找回来的? 是在拍卖上找回来的
我花了一个月的时间 在雅虎寻找我的手机(不 应该是说借的)
结果後来发现一个条件相像 (没有充电器 卖的地方在苗栗)
後来友人帮我下标 一问 居然是同校的
再问 你知道吗? 居然是认识的人把我手机卖掉...... 还在隔壁寝...
但是他是说他在女宿的垃圾桶找到
因为我有把手机简讯功能锁起来 他还拿去通讯行解锁
虽然花了好几百块钱 但是总比买一只手机赔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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扯远了 下次不要把人家的系别等PO上来拉
况且原PO也没有把人的名字放上来
我所要说的是 生气在所难免 语气好一点 把事情讲好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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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这篇一定要推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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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9.117.70.106
1F:推 mosquito520:这篇文章跟之前手机的有关吗?220.133.140.180 09/13 01:48
2F:→ mosquito520:那也lag太久了点...220.133.140.180 09/13 01:48
3F:→ mosquito520:= =...220.133.140.180 09/13 01:48
4F:推 kai3368:wanlis 还在阿? 220.141.27.245 09/13 03:23
5F:推 wanlis:抱歉 我很少在上的= = 59.117.70.106 09/13 04:16
6F:→ mouikkai:为什麽我看不到菁华区的战文?220.133.140.177 09/13 18:25
7F:→ mouikkai:人民有知的权利220.133.140.177 09/13 18:26
8F:→ mouikkai: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220.133.140.177 09/13 18:26
9F:推 wanlis:因为被收录在只有版主才能看的地方 请见谅 59.117.73.93 09/15 2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