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租赁] 中正路徵室友
时间: Fri Feb 11 20:53:56 2011
☆我要:二房东租赁情报
☆地点:苗栗市恭敬路43号(近大千医院,走路至联大约10分钟)
☆承租期限:至100学年度止
☆租金收费:
每月1,500↓,合得来的室友可议。费用不包含(水/电/瓦斯/网路),冷气独立电表,
水电瓦斯均担(水电瓦斯两个月约1000元),网路与使用者均担。
☆租赁说明:
格局:双人雅房,室友以能尊重彼此生活习惯者佳。
坪数:约3~4坪
隔间 (水泥/木板):水泥
☆设施说明:
有对外窗户采光佳,含冰温热饮水机、衣柜书桌椅、车库、洗衣机、数位电视等,
其他配备详见纪录表:
国立联合大学房东房屋招租教官(辅导员)访问纪录表
http://203.64.173.77/~stuaffairs/san02/san02/rental_doc/NO.232.pdf
☆有图有真相:
☆联络人 (请附上详细联络方式):请丢水球
※ 编辑: Morphea 来自: 175.180.182.14 (02/11 21:01)
1F:→ yanginru:你最好确认二房东没有不当得利的情况..还有看好合约内容 02/13 07:59
2F:→ yanginru:不然你违约又被求偿...你就有得哭了! 02/13 07:59
3F:嘘 korile256:这房东超不负责任的 02/13 23:03
楼上请注意网路平台发言,妨害房东名誉或造成其损失,若究责需承担民事、刑事责任。
※ 编辑: Morphea 来自: 175.180.65.45 (02/14 20:26)
4F:→ yanginru:如果是事实而且是可受公评的事项!是可以评论的!!!!! 02/15 11:58
5F:嘘 kiyoe:为什麽不能嘘阿? 02/15 20:39
先了解什麽是可受公评之事再来说吧。并不是照你自己的想法去解读字面上的意思。
虽若为事实者不罚,若对方提告,上述文章证据清清楚楚,被告却要举证此事为事实。
拿的出证据,你虽赢得官司也得不到什麽;拿不出证据的话,只是找自己的麻烦。
之前着名的摄影家林英典,楼上要来公评一下吗?
6F:嘘 korile256:他之前说会把他堆积的垃圾拿走 也没有 还骗我们有两间 02/15 21:32
7F:→ korile256:浴室 结果一间不能用 还有很多 我都不想讲了 02/15 21:32
8F:→ korile256:总之不推荐 02/15 21:34
有向房东反应、找房东来现场解决?两位房东都找过了?沟通两次以上房东还不处理?
况且房东应该退你下学期住宿费了,那为什麽房东跟你能在开学前处理好这件事?
9F:嘘 sfking:如果造成名誉损失的原因是自己的行为 又急着告人 02/19 04:32
.......李家同指出,有些网路文章条理不清楚、逻辑思考不清楚,「学生看多了这种文
章思考能力会变得非常差」,请多读法官判决文,少看些漫画。
10F:→ yanginru:什麽可受公评?这与公共利益有关,或者发表自身租屋购买 02/25 01:29
11F:→ yanginru:之心得文章只要如实陈述,无夸大等等事情,皆符合宪法言 02/25 01:29
12F:→ yanginru:论自由之保障,得不到什麽吗?你确定吗?你不知道可以反控? 02/25 01:30
13F:→ yanginru:256发表房东之前的事实,加上其个人评论,看无违法之事实 02/25 01:31
14F:→ yanginru:李家同先生的言论很高尚?他怎麽一天到晚在道歉发言失当? 02/25 01:32
15F:→ yanginru:如果256被告人记得找我..我会让你知道可以得到什麽. 02/25 01:33
16F:→ yanginru:多读法官判决文?我是很不少了..你有看很多吗? 02/25 01:34
17F:嘘 yanginru:还有原PO连谁是我还是256讲不推荐都搞不清楚对象..... 02/25 11:33
好啦好啦,小律师你赢了啦,你高兴了吗?没要租就别来乱!也不要乱丢水球。
思虑逻辑根本不清楚。
李家同比你所说的最高法院的法官、还有律师考及格的人还来的有贡献吧。
你根本只看到乡民对其言论就在那边起哄,完全没有自己的想法意见,可悲。
其次我搞得很清楚,我还知道256是读118的咧。
※ 编辑: Morphea 来自: 203.64.183.198 (02/25 20:36)
18F:嘘 yanginru:他有没有贡献?历史会判定!至少现在他常常失言!!!!我起哄? 02/25 21:23
19F:→ yanginru:看到你这种法学素养有待加强的人在那边用法律乱放话的人. 02/25 21:24
20F:→ yanginru:看不下去你的那种嘴脸啦!!我当然没要租!租了还真是倒楣阿 02/25 21:24
21F:嘘 yanginru:看到还是在嘘一下好了....真是不嘘不爽快... 02/25 2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