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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情报] 101年5-6月统一发票中奖号码
时间Wed Jul 25 14:17:49 2012
101年5月、6月统一发票中奖号码单
特别奖
29734661
同期统一发票收执联8位数号码与上列号码相同者奖金1,000万元
特奖
99028391
同期统一发票收执联8位数号码与上列号码相同者奖金200万元
头奖
91180939 增开六奖
12753377 258
22638178 066
同期统一发票收执联8位数号码与上列号码相同者奖金20万元
二奖 同期统一发票收执联末7位数号码与头奖中奖号码末7位相同者各得奖金4万元
三奖 同期统一发票收执联末6位数号码与头奖中奖号码末6位相同者各得奖金1万元
四奖 同期统一发票收执联末5位数号码与头奖中奖号码末5位相同者各得奖金4千元
五奖 同期统一发票收执联末4位数号码与头奖中奖号码末4位相同者各得奖金1千元
六奖 同期统一发票收执联末3位数号码与头奖中奖号码末3位相同者各得奖金2百元
1、
领奖期间自 101 年 8 月 6 日起至 101 年 11 月 5 日 止,
请於邮局公告之兑奖营
业时间内办理,中奖人填妥领奖收据并在收据上粘贴 0.4% 印花税票(中五奖以上者),
携带国民身分证(非本国国籍人士得以护照、居留证等文件替代)及中奖统一发票收执联
兑领奖金。中特别奖、特奖、头奖、二奖、三奖者请向各直辖市及各县、市经指定之邮局
领取奖金; 中四奖、五奖、六奖者请向各地邮局兑奖。(
各地邮局延时营业窗口及夜间
邮局均不办理兑奖业务。)
2、 统一发票收执联未依规定载明金额者,不得领奖。
3、 统一发票买受人为政府机关、公营事业、公立学校、部队及营业人者,不得领奖。
4、 中四奖以上者,依规定应由发奖单位扣缴 20 ﹪所得税款。
5、 中奖之统一发票,每张按其最高中奖奖别限领 1 个奖金。
6、 其他有关领奖事项均依 「 统一发票给奖办法 」 规定办理。
7、 若有任何兑奖疑义,请洽询服务专线电话: (02)2396-1651
http://www.etax.nat.gov.tw/ 祝大家中奖 v( ̄︶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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