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ay1223 (ray1223)
看板Nantou
标题[问题] 交通意外
时间Sat Feb 27 15:52:18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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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1月在南投发生交通意外
是因为另一台机车切线与我台机车碰撞
我有外伤~有送医院~警察有到现场
之後开了一张"南投县政府警察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登记联单"
上面当事人资料有写我&另一台机车的驾驶人
警察说可以自己去找另外的当事人谈赔偿
另外有人说要在6个月来到警局办和解手续...
请问有人知道要怎样办"和解"吗?
是不是要办了和解案件才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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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38.56.218
1F:推 gotsomething:呃 我都找保险公司帮我弄耶 @@ 02/27 16:00
2F:→ ray1223:对方保险过期... 02/27 16:03
3F:→ ray1223:是不是一定要跟对方一起去警察局签和解? 02/27 16:03
4F:→ waterr37:这个应该去交通版问比较好?? 02/27 16:29
5F:→ cop0414:请你的保险公司和对方连络 让你的保险公司去做理赔动作 02/27 18:27
6F:→ cop0414:再向保险承办人告知对方有意合解 就成了 02/27 1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