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ff985 (吴道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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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心得] 我们需要剧漫奖吗?中
时间Fri Oct 31 10:47:54 2008
※黯淡的剧情漫画奖
我们来检视另一个更重要的问题:剧情漫画奖真的对台湾漫画有帮助吗?这须从理解新闻
局举办剧情漫画奖目的何在谈起。
从新闻局关於剧情漫画奖的众多官方资讯中,很难看的出来剧情漫画奖举办的目的究竟在
哪里。因为真的要说的话,顶多只是振兴台湾漫画产业这种口号式且不切实际的意旨。
以读者的期盼来看,当然是希望能够给新人漫画家更多的机会。我们从剧漫奖一些规定找
答案。诸如要求投稿作品需从未发表、新人奖的设立、印书量的限制等等…似乎可以推论
剧漫奖的目的中所谓的振兴台湾漫画产业指的就是鼓励新人漫画创作,这与读者心中的设
定恰好相符,我一开始也是这样认为的。
因此读者会对剧漫奖比赛本身的公平性产生质疑。观察最初几届剧漫奖的得奖作品会发现
很多得奖者并不是所谓的「新人」,甚至有许多得奖者都是已经成名的大师级人物。因此
怀疑剧漫奖可能会有内定、黑箱作业等的批评会产生,甚至评审的公正性也会遭受挑战。
但老实说在我研究这些剧漫奖作品以及调查评审委员的背景之後,发现剧漫奖的评选机制
似乎没有任何疑虑。甚至从剧漫奖得奖作品得奖顺序可以了解到,本届评审委员似乎试着
找出现代年轻读者对於漫画要求标准在哪里:基本上作品性质越接近「日本漫画」的作品
,评审委员们觉得越能吸引现代年轻读者购买。
但很遗憾的是,剧情漫画奖最初创设目的并不是在鼓励「漫画新人创作」,甚至也非「漫
画创作」。
若我们观察剧漫奖的相关规定可以注意到其中的线索。第一、在《行政院新闻局办理剧情
漫画奖奖励要点》中:「促进国内漫画工业及出版产业健全发展」以及在《剧情漫画奖简
介》中:「振兴台湾漫画产业。」以上这两段还是相当的笼统且抽象。
但若配合另外一个规定来比较之。第二、行政院新闻局九十二年度「剧情漫画奖」报名须
知规定:肆、报名应具表件、期间及方式:…4、与出版社订立之预定出版协议书。…
这个规定的意思是,参赛者在投稿剧漫奖前必须要先跟出版社订立出版协议书。使得剧漫
奖的参加者限缩到与漫画出版社有签约的漫画家,而与出版社无关的一般人想要参加剧漫
奖就成为十分困难。
一位新人若想要与出版社订立出版协议书想必需要与出版社有良好的关系。站在出版社的
立场思考也可以了解到出版社在经营理念及营运成本的的考量下,是不会任意与新人进行
签约的。我甚至看到某位现职漫画家在自己的网志上也对当初的限制做出感叹说:「作品
要得到商业出版社的认同与出版,是真的很难呀!」
※为何要有此项限制?
原本想像中剧漫奖的创立目的似乎是鼓励「漫画创作」,可是我们似乎可以从上面那项看
似不合理的限制中与出版目的综合比较推论後,会赫然发现的剧漫奖最初创设真正目的:
剧漫奖其实是在「鼓励漫画出版」,而非「鼓励漫画创作」!
而这种鼓励漫画出版的制度,根本上就是间接补助漫画出版社的制度。剧漫奖表面上看似
将奖金直接给漫画家,却莫名其妙的加上「与漫画出版社预定出版协议」的规定。本质上
是藉由奖励漫画家之名实施间接补助漫画出版业之实,也就是说新闻局认为要振兴台湾漫
画产业,方式就是鼓励漫画出版社出版台湾漫画。
从历史上可以发现当年因为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出版社评估本土漫画在台湾没有市场,
开始大幅减少对台湾漫画的投资,一方面将亏损的杂志收起来,另一方面不再积极寻找新
人漫画家。在这种情况下,美其名是扶植文化创意产业,实际上是政府出钱叫出版社帮漫
画家出版漫画的政策出现了!
因此会产生如陈仲伟《台湾漫画文化史》中所描述:「现役漫画家原本就排订出的作品,
并由出版社统一规格投递的得奖作品…」的情形(第一四九页参照)。
读者一再批评那看似不合理的制度,实际上却是符合剧漫奖当初的创始目的!换言之,剧
漫奖其实是政府补助漫画出版业其中的一种方式罢了。姑且不论鼓励漫画出版是否对台湾
漫画产业有无帮助,这项限制却激起了相当大的反弹。後来在读者的抗议下,限制被给取
消掉了。
然而却造成了创作者与出版社某个程度的矛盾状态。因为剧情漫画奖本身并没有任何强制
以及保证,出版社在无法间接拿到补助款的状况下会变成:「奖金都被漫画家拿去了,但
书卖不出去赔钱的反而是出版社」的情况下,会出现「即使有剧情漫画奖得奖保证,也不
代表保证读者会购买。」的立场,而可能出现拒绝替漫画家出版的情况。
於是创作者在没有出版社的协助下,个人或寻找独立出版社变成必然。但长期与主流出版
社合作的通路商并不会随便与个人合作的,甚至是独立出版社通路上也比不上主流出版社
。像有一阵子我在高雄的漫画专卖店没办法找到《挑战者月刊》,反倒是到便利商店才能
买到。如果连独立出版社都会有通路问题,就不难想像个人出版的困境了。最後会造成一
般读者想要在市面上看到得奖作品变成一件很困难的事情。
而通路就是将书送到读者手上最关键的一环。无法得到主流出版社的奥援,小出版社的通
路,读者想要购买到是不容易的。像这次剧漫奖作品中《恶犬来喜》,全台湾居然只有一
间实体书店有进足以证明。
漫画家得了奖却没有办法让读者买到书,剧情漫画奖出现了「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
的窘境。因此最後出现剧漫奖一方面无法达到原本设立时的目的补助漫画出版社,另一方
面又无法达到鼓励漫画创作的目的,於是剧漫奖的创办目的就陷入了进退两难的泥泞之中
。
※得冠军拿金牌出国比赛
面对这种情形,新闻局只好自己想办法帮剧漫奖作品宣传。从新闻局的新闻稿中我们可以
发现一段对於剧漫奖作品的宣传方式:「所有的得奖作品印制成单行本转送各公共图书馆
供一般民众借阅。并且制作中英文得奖手册,於德国法兰克福书展、义大利波隆那书展、
韩国首尔书展及马来西亚、新加坡、泰国等华文书展中公开展示。」
新闻局似乎认为拿剧漫得奖作品去参展这招会吸引读者来购买。我之前有去漫画博览会参
观过。现场确实有剧漫奖作品供人观赏,亦印制彩色的得奖手册供人参阅。但实际上现场
会去翻得奖作品的人并不多。
新闻局这种消极等读者上门来看的宣传方式效力不大,使得剧漫奖得奖作品沦为参展之用
。如果只是想要参展的话,为何不乾脆从市面上现有的漫画中挑比较优秀作品去参加即可
,何必要特别举办一个剧漫奖呢?如近年VIVA老师就代表台湾去参加威尼斯双年展就足以
证明。
※朝三暮四创作者是猴子
剧情漫画奖最初时总奖金是五百万元,共十个奖项分别颁给十个创作者,平均一个人能拿
到五十万元。到了本届修改成九个奖项,每个奖项平均奖金有四十万,总奖金缩水成三百
六十万元。
而目前正在评选中的九十七年剧情漫画奖,就新闻局公布的最新资料显示,奖金更是再减
成两百三十五万元,这样平均下来每一个作者只能拿到三十九万元。剧漫奖奖金从设立到
现在已经足足缩水了一半!不过实际上奖金并均分,而是依奖项分配出现有高低落差。
观察新闻局所发表历年的新闻稿可以发现。从一开始强调一人五十万的高额总奖金,到最
後只强调特优奖的七十万奖金。表面上看以变多了,实际上总奖金却是缩水的。修改奖金
的分配方式是为了掩饰逐年减少的总奖金。
※奖金背後隐藏的成本
不计单一奖项得奖者奖金多少,在得奖规定中要求每个得奖者均要附上两千册之印量证明
其实是一个非常不合理的限制。得到特优奖七十万奖金的作品要印两千册,得到佳作奖四
十万元者亦两千册。若比较新人奖十五万元却无须印书的规定下,新闻局似乎认为两千册
的成本是二十五万元。换言之,新闻局其实已经将印书的成本计算在奖金当中了。
在个人出版的情况下,这些成本是由漫画家自行负担的,那就会出现固定的印书成本直接
造成了奖金实质减少。而更大的负担是将书送到读者的手上此一通路过程的成本。从先前
提到全力出版社的情况,可以想像其困难。
然而观察本次剧漫奖的作品却可以发现一个令人欣慰的现象。新人奖作品不计外。一般组
七本作品中,除了刘佳青老师《永世‧永远 Forever and Ever》找不到相关资讯以外,
其他六本作品在市面上均可以购买到。可以看得出来剧漫奖得主都努力的想要突破先前提
到的限制,剧情漫画奖作品购买不到的流言应该可以打破。
虽然这些限制使得剧漫奖蒙上了一层阴影,我们能够看到曙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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