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nci (向左看向右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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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讨论] 海洋大学学生残杀海洋搞「自拍」 垦管댠…
时间Sun Jun 15 11:39:06 2003
※ 引述《jaans (期末考!期末报告!告急ꄩ》之铭言:
: 另外,还有一张有红珊瑚的~是30日的照片~
: 表示他们30日已经在垦丁了吧!
: 综合以上各点~
: 听海大的那群学生放屁!
: 为了逃避刑责!撒了更多的谎言!
: 或许参杂了一些事实~
: 不过~滥杀就是滥杀!
: 大家看在眼里也只是看到一群人如何推谢责任罢了~
: 因为我并未查证~我也不想花太多时间去研究这些环境与生态的破坏者~
: 就算我推论通通错误...
: 他们在澎湖~不在国家公园~
: 他们仍旧破坏了生态!
: 并不是不在国家公园内就可以任意的破坏与戕害~
: 这是我个人的感觉,给大家参考~
1. 照片里头,主要是柳珊瑚等 少数是属於保育类的。
砗蟝贝、竽螺 都是台湾常见的贝类,
黑蝶珍珠贝甚至都有人拿来养珍珠.
(当然,砗蟝贝的确是有部份例为三级保育种)
2. 如果他们捕捉行为在国家公园,当然是不合法的
3. 如果是合法范围内,那不过是渔捞行为,
不必贯上保坏生态的大帽子,
残杀海洋的罪名实在太沉重了
否则细究,渔捞者业都是罪犯了.
很多事,我们不该无限扩大,
真的不至於是穷凶恶极之事,
不该被批评成罪该万死一般.
年少轻狂,本来就容易犯错,
不然又何必教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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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61.222.160.147
1F:→ lily32408:你确定只有柳珊瑚吗...?? 推218.163.129.249 06/15
2F:→ minci:抱歉,看网路照片很难确定其它是否为保育类 推 61.222.160.147 06/15
※ 编辑: minci 来自: 61.222.160.147 (06/15 12:08)
3F:→ genine:唉 垦管处都说他们是败类了 难道判断有误묠 推 140.119.138.53 06/15
4F:→ Data2:垦管处自己也好不到哪去 推 140.119.144.90 06/15
5F:→ LuneNera:2.3点是写好玩的?第1点都说有捕捉保育类了 推 140.112.25.162 06/15
6F:→ coingate:说不定这个原PO是他们的朋友... 推 61.223.246.180 06/15
7F:→ lily32408:不管是不是在国家公园 捕捉保育类就是违法 推218.163.129.249 06/15
8F:→ Data2:六楼的,没必要这样讲吧 推 140.119.144.90 06/15
9F:→ coingate:你如何确定不是呢? 推 61.223.246.180 06/15
10F:→ movefun:你也无法确定是 不要乱做臆测啦~~ 推140.136.232.143 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