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htra (尔雅 愿穷坟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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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讨论] 海洋大学学生残杀海洋搞「自拍」 垦管댠…
时间Sun Jun 15 15:24:56 2003
※ 引述《minci (向左看向右看)》之铭言:
: : 这是我个人的感觉,给大家参考~
: 1. 照片里头,主要是柳珊瑚等 少数是属於保育类的。
嗯嗯....
我不太确定哪些是保育类,哪些不是。
可是,无论在哪边,抓/补/捞/猎保育纇动物都是不对的吧?
: 砗蟝贝、竽螺 都是台湾常见的贝类,
: 黑蝶珍珠贝甚至都有人拿来养珍珠.
: (当然,砗蟝贝的确是有部份例为三级保育种)
: 2. 如果他们捕捉行为在国家公园,当然是不合法的
: 3. 如果是合法范围内,那不过是渔捞行为,
你的合法范围是什麽呢?
我猜猜喔!
应该是指:在非国家公园的地方补捉非保育类生物,对吧?
: 不必贯上保坏生态的大帽子,
: 残杀海洋的罪名实在太沉重了
: 否则细究,渔捞者业都是罪犯了.
: 很多事,我们不该无限扩大,
: 真的不至於是穷凶恶极之事,
: 不该被批评成罪该万死一般.
: 年少轻狂,本来就容易犯错,
: 不然又何必教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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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都会开书单,但是,要那麽多书单做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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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63.211.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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