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qmango (听,是谁在唱歌)
标题[转录]Re: [讨论]大雄大魔境
时间Fri Dec 3 17:31:46 2004
作者: a486207045 (木星蟑螂) 看板: GameAC
标题: Re: [讨论]大雄大魔境
时间: Thu Dec 02 22:12:34 2004
鬼扯的东西通通删光光
※ 引述《man835046 (mAn)》之铭言:
请注意你贴的连结中核准的日期(也就是收文日期)
850516
原来当时审核的人有预知能力
可以预知8年後的法条呀
录影带的审查是依照电影法,和小说漫画无关,而且该资料库中的审查时间是5
年以前的东西不说(电影法和其实行细则在这几年间都有改变),重要的是
「申
请核列级别」这东西是申请公司自己填写的,也就是说小叮当大魔境被列入限
制
级根本就是申请公司自己搞的鬼,自己跑去申请限制级的,发下来的执照当然
也
是限制级的呀。
电影法法条以及检查申请书和准演执照的连结
http://mojlaw.moj.gov.tw/Scripts/NewsDetail.asp?no=1E0110002
注意看审查申请书 里面有一栏是申请审核级别
这栏是自填的
以上欢迎转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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