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aterboy1012 (waterboy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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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问题] 新光保险:只要有B型肝炎带原,任何保险都将不生效
时间Thu Jun 30 10:57:02 2005
新光保险:只要有B型肝炎带原,任何保险都将不生效.
一定要看并尽速传出去
各位B型肝炎带原者或亲友有B型肝炎带原者的人一定要知道以下的讯息:
经过医学调查得知,肝癌患者八成是B型肝炎带原者.但是将近四百五十万名台湾的B型肝炎带原者(根据肝炎研究中心调查比例约18%)每年发生肝硬化与肝癌者约一千余人,也就是四百五十万人当中,是否都会发展为肝癌是有相当大的问题的.
而新光人寿保险公司,却把B型肝炎带原一律当作未来肝癌的患者,以业务人员的忽略为由收受大量B型肝炎带原者的保险,当发生理赔条件时,却不愿意理赔!!!
也就是:
只要有B型肝炎带原,任何保险都将不生效.
根据保险法六十四条,只要保险公司保险合约条文当中列有排除条款之下
(比如有B型肝炎带原).任何保险都将无效!
也就是就算您缴了一辈子的保费,在要求理赔的时候被保险公司查到你是B型肝炎带原,不但不理赔还会没收保费!!(这是新光保险理赔部亲口说的!)就算你後来发现B型肝炎带原,一但被发现就会被退保!!
台湾根据统计将近两成的有B型肝炎带原,有就是四百五十余万人是B型肝炎带原者.而根据财政部保险司的统计在八十七年共有八千两百三十七余万(82,373,438)件的保险而健康医疗险占33.26%,而年度保费收入更高达1,278亿元.也就是台湾两千三百多万人,几乎都都保了险了,尤其是B型肝炎带原者为了家人的未来,更是可能保超过一个保险(替未来求保障这不就是保险存在的原因吗?)若保险公司以这样的态度面对B型肝炎带原者,
不啻为一种歧视,更是漠视B型肝炎带原者家属的权益.
我母亲正因为肝癌开刀,而先前在新光保险的防癌保单也因为在要求理赔时被保险公司以我母亲有B型肝炎带原为理由拒绝理赔,更寄发存证信函取消保单没收保费.
我个人B型肝炎带原,新光人寿保险也接受我的防癌险,但是我现在发现,要是现在提醒保险公司我是带原者我的保费也将被没收,被取消保险.
你有B型肝炎带原吗?你有保新光人寿保险吗?很抱歉,你已经注定被坑了!!
要如何救回你的保费?
真有这事情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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