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118 (キタ-(;°Д°))
看板NetRumor
标题[问题] 关於驾驶人的疑问
时间Thu Sep 29 12:07:01 2005
这篇是人家转寄给我的
好奇想知道是不是真的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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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
你开车在北二上的内侧车道,时速一百,此时内侧护栏内,忽然跳出一名男子,
你虽然紧急煞车,但依然将该名男子辗毙,事後警方调查,
也查不出该名男子为何要强行穿越高速公路,请问法官会判你对多
少?错多少?
问题二
清晨,你骑车经过敦化南路,南往北在过了忠孝东路口,
突然有名路人为了急於前往钱柜唱歌而突然从草丛中冲出来,
你虽然只有时速五十,但煞不下来,撞击该名路人,路人胸腔大量出血
不治, 事故现场,距离人行穿越道50公尺,请问法官会判你对多少?错多少?
问题三
清晨,你骑车经过敦化南路, 南往北准备通过了忠孝东路口,
你百分之百确定你是绿灯,突然从忠孝东路冲出来一名骑脚踏车的
男子不顾行人号志,
而强行从斑马线上通过,你时速五十,但依然煞不下来,撞击该名路
人,路人胸腔大量出 血不治,请问法官会判你对多少?错多少?
台湾的法官是这样认为的
第一个案例;
虽然行人无权走上高速公路,但一旦用路人领有驾照上路,
就必须随时牢记所受过的训练,保障其他人的用路安全,
今日造成人员死伤,很明显是\应注意而未注意\的重大缺失
但行人确实也有过错,故本例驾驶对50% 错50% 赔一半
第二个案例;
行人穿越道前後20公尺范围内视同行人穿越道,
但该名行人并未在在该范围内穿越马路,
但一旦用路人领有驾照上路,就必须随时牢记所受过的训练,
保障其他人的用路安全,今日造成人员死伤,
很明显是\应注意而未注意\的重大缺失,
但行人确实也有过错,故本例驾驶对50% 错50% 赔一半
第三例最惨;
行人穿越道前後20公尺范围内视同行人穿越道,
该名行人在在该范围内穿越马路,且依照现行交通法规
驾驶行经人行穿越道,皆须减速慢行,
虽行人在红灯时并没有通行权,但无损行人在行人穿越道上所受到的保障
一旦用路人领有驾照上路,就必须随时牢记所受过的训练
保障其他人的用路安全,本案之驾驶,行经行人穿越道时,
因为未减速慢行,而造成人员死伤,漠视行人安全的行为,明显有重大缺失,需负起本案
所有的赔偿,以符合人道精神和社会正义。
我以前想不懂
怎麽有砂石车会倒车再把人压死,现在我全懂了
我们设身处地想一想,假如你是案三的驾驶
你开的是砂石车,第一下下去没死成植物人
对方刚好是家中支柱,那真的赔起来是巨额
倒车~给他死
工会帮我出两百万,保险再来赔,我再贴几百万结案,人命是可以买卖的!!
简单来说
投保巨额的意外险
站在斑马线上,等公车转弯,摔倒头往公车後轮去
你赢定了~
没有一家敢不赔,但你花不到那是另外一回事.......
请转寄出去
让许多根本不知道事情严重性的人,
警觉一下,中华民国是多麽注重人权的国家
附带一提
以上三案例在欧美,可以反过来向死者家属提出车辆损毁的求偿
因为很简单,你犯法再先,而导致我造成你的伤亡
我何错之有,且你必须对你的错误行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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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照这样来说行人是不是都可以任意违规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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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29.204.112
1F:推 meisterhaft:理论上不对吧~实际上~就要看法官的良心了 09/29 18:09
2F:推 Attui:如果这篇是真的 那我以後不幸遇到案例三一定辗人 ===.=== 09/30 02:07
3F:→ Attui:不过我希望这是谣言.. 09/30 02:08
4F:推 nak:行人不依规定擅自穿越车道也是要被罚的 怎麽可能责任都在驾驶 10/04 17:06
5F:推 nak:你要说砂石车宁愿把人辗死那也不是只发生在案例三而已 10/04 17:10
6F:→ nak:难不成以前被砂石车撞死的都是闯红灯喔? 10/04 17:10
7F:→ nak:而且他的案例从何而来?没凭没据的 10/04 1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