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erryBoy (我要MOS的马克杯)
看板NetRumor
标题Re: [转贴] 法医给有开车的人的一封信
时间Fri Jun 2 10:47:17 2006
转贴另一篇新竹市监理所网站上放的车祸处理要诀,内容有部分和这一篇雷同
但多了一些其他部份,让大家一起参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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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目前平均每天有将近七件车祸发生,要如何正确处理车祸事故,
已经成为每位车主必备的知识,否则不仅自身权益不保,在财物上也将招致损失,
并减少未来不必要的困扰以及维持冷静处理车祸的发生,
特别依实务及现行法规提供「车祸十四大处理要诀」仅供车主参考。
第一要诀
首先,车祸发生後,应立即停车以「双黄灯及三角牌警示後方来车避免追撞」,
同时应在车身後方放置三角牌警告标志。
第二要诀
车主最好要做到「保留现场以利警方采证」在警方赶到现场时,
将依据车辆方位及现场掉落物绘制现场图,
(请於车上放置傻瓜相机及笔、尺、纸)做为未来肇事责任研判的依据,
因此为保障车主自我权益请勿任意破坏现场。
第三要诀
照相要注意的事项:
A.车子前後左右都要照相
B.撞击点要近照,最好要放比例尺
C.煞车痕一定要照
D.底盘要照相,有很多人会问如何照相,第一是要照有异物,
不要忘记没有东西也是一个最有利的证据
E.挡泥板要照,可以确定撞击方向
F.最後当在为自己照相时,也要为别人照相
第四要诀
做笔录时首先要求警察对对方做酒精浓度测验,可以保护自己,
也可以确定对方是否有喝酒,如果对方不幸死亡,则可要求抽眼球液做酒精及药物测试,
有个案例表面上是车祸致死,可是做完酒精及药物测试後,
才知道死者是先药物中毒死亡,後发生车祸,如果没有做上述测试,
车主可能就要白白吃牢饭。
第五要诀
要求检察官或警察照相,要照什麽呢?要照自己和对方身上的伤,
这在日後法律上请求时,或判定违规肇事上有很大的用处,
美国的法医报告中一个重要车祸责任判定,
我想台湾很多检察官还不知道如何用此项证据作为法庭证据,
重要的事你要求检察官做,他才一定会去问人,如何用此证据。
第六要诀
告诉检察官你有照片,你洗一份给他,但记得底片一定要自己留着,不要给检察官,
因为你不知道你遇到的是认真,或是败类型的检察官,把证据留在自己身上最安全,
最後记得态度要客气。
第七要诀
如果有人伤亡不论是任何人应迅速打「119」寻求救护车将伤者送医急救,
切记千万勿使用肇事车辆移送伤患,避免有畏罪潜逃之嫌,
救护车离开时记得询问伤者姓名并记下车号,如消防局应记下单位及送往之医院。
第八要诀
要记得打「110」报警处理,由於保险申请或诉讼将以警方的纪录为重要参考依据,
因此车祸需要由警方到现场处理,对於警方应讯笔录,现场测绘一定要详实核对,
有任何问题就要在现场一一提出。尤其各相关位置必须检查无误後才能签名确认,
同时最好记下警员姓名或代号及所属单位。
第九要诀
最好「避免当场争辩或和解」,因为肇事责任的判定较为复杂,
一般情况双方都要负担一定的责任,一般车主并无法做出正确的判断,此外,
为了本身的安全,最好避免当街与对方争辩,而在肇事责任未明确之前,
最好不要与对方私下和解,以免影响日後诉讼及保险权益。
第十要诀
大部分车主擦撞後,都认为只是小事故,不想浪费时间,最好还是下车处理,
且应详查双方车辆受损及人员伤亡状况,并且互留车号、车型、姓名及联络方式,
如果已经报警处李在警方未到达前不要随便离开现场,
以免事後被对方控诉为肇事逃逸而被加重法律责任。
第十一要诀
车主於必要时,最好能寻找现场目击者并记下车号,
如在十字路口则要注意「红绿灯及时间」以作为日後诉讼的保留证人。
第十二要诀
有投保的车主记得要向保险公司报案,
依保险法相关规定车主应於事故发生後立即告知保险公司。
目前政府已规定强制汽、机车都要投保强制责任险,以保障车祸事故伤者权益。
事故发生後车主即可利用强制保险证上各保险公司提供的0800电话,
向所属保险公司报案。如果事故非保障范围,也可寻求保险公司协助。
第十三要诀
车主要在五日内提出书面理赔申请,根据现行汽车保险条例规定,
不论是强制险或其他任意险的理赔申请。都应在事故发生後五日内办理,
因此,车主应携带驾照及印章到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以免权益受损。
第十四要诀
如果车主双方要达成和解,请注意和解细节。
协调和解事宜时可透过各地调解委员会或警察局进行和解以保安全,
和解时建议使用标准和解格式。并清楚载明和解内容,
尤其遇有人员伤亡务必清楚载明此和解是否包含强制险理赔金,
以及是否同时抛弃刑事及民事的权利,
最後应注意与对方所有具赔偿请求权的人完成和解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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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现场处理方式
肇事情况一:轻微车损
A.停放中被撞致车身轻微受损
B.停放中被不明人士毁损或刮伤
C.驾驶不慎致车辆轻微受损,且未造成第三人受伤及财损
处理方式:
a.记下案发时间、地点,於五日内携带保险卡(单)、行照、驾照及保险人印章,
b.将车开至原厂或指定修理厂估价後,办理出险理赔事宜。
肇事情况二:自行撞毁或严重车损
A.车辆不慎翻车或起火燃烧,造成严重损伤
B.严重撞及路树、电线杆或安全岛等公物
C.停放中遭人恶意破坏,或被不明车辆严重撞击
肇事情况三:与他车、第三人发生事故
A.与他车碰撞或被撞,致两造双方车辆受损
B.遭他车撞击,肇事车辆逃逸
C.行进中不慎撞及路人,致其受伤或死亡
处理方式:
a.保留现场通知交通队(110)或当地警方处理
b.记下对方车号、车主及驾驶人姓名、联络电话
c.尽速将伤患送医,现场不要与对方和解
d.车主需於五日内携带保险卡(单)、行照、驾照、印章以及交通案件代保管物临时收据,
至原厂或保险公司指定服务厂,填具理赔申请书办理出险事宜
肇事情况四:失窃
A.音响被窃
B.整车遭窃
B.整车遭窃
处理方式:
a.立即至失窃所在地派出所备案
b.不管是否取得警方报案三联单,车主均要携带保险卡(单)、
行照(新领牌照申请书)、驾照、印章,至原厂或保险公司指定服务厂,申请理赔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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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解谈判的技巧
通常交通事故在厘清责任归属後,若无涉及刑事责任(过失致死),
两造双方即可进入和解阶段,但在和解谈判的过程中,有许多注意事项是不能忽略的:
A.必须充分了解本身所投保的险种以及承保范围,接着再看保额是多少钱,
这样才能知道自己保障在那里。
B.如对方车辆为营业用车(如计程车、租赁车),会增加一笔营业损失赔偿,
最好先知道对方要求索赔金额。
C.发生交通事故若有人员受伤,和解前最好先取得医院诊断证明书,或者医疗收据。
D.和解时最好有保险公司理赔员在场,若理赔员不能参与,
则必须将对方要求金额告知理赔员,无论如何要先知道此案能获得多少理赔,
再与对方谈和解。
E.千万不要等和解完毕才告知保险公司,就如同先前所言,
这时你已犯了私下和解的禁忌,保险公司会自行研判赔偿你多少钱,
而不受和解金额的约束。
F.要慎选和解的地点与场所,千万不要在对造家中谈,
建议你在派出所或调解委员会内谈判和解。
G.所有保险契约承保范围的任何一次损失,被保险人均须先负担约定之自付额,
保险公司仅会对超过的损失部份负赔偿之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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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行车事故的发生,不是你我所愿意看见的。
以上只是本人就事故发生後双方应注意的事项加以分析。
当然不是一成不变的规则最好的情况,应是大家遵守交通规则、礼让行人,
不要让事故发生同时也不是鼓励大家兴讼。最後敬祝大家行车平安。
新竹市监理站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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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行共创造时势运气 相识一天算起
我敢担起各样危机 有背後人是你
同行共领会人世道理 假使一天不再飞
到公园中散步年纪 有结伴人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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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jawelhsu:多准备是好,不过临时状况发生通常还是会自乱阵脚 06/03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