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SSct (JJ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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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宽频转手email换址 消费者气炸了
时间Mon Jun 22 20:51:34 2009
宽频转手email换址 消费者气炸了
http://mag.udn.com/mag/digital/storypage.jsp?f_ART_ID=200183
2009-06-22╱联合报╱第A2版╱焦点╱记者陈俍任∕台北报导
付费电子邮件不时就换次地址,消费者气炸停用!读者爆料指出,五年前装设
Cable Modem宽频上网,业者改朝换代,信箱门牌就跟着「改姓」,五年换了
四次,影响用户达廿万户,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却说无法可管。
郭先生指出,五年前申办有线电视宽频,该系统从最早的东森宽频卖给亚太,
亚太又把宽频卖给外商凯擘,付费的电子邮件信箱五年换了四次帐号,业者想
换就换,消费者被带着跑,只能当冤大头。
郭先生痛批系统业者从未帮用户想,经营权一换,就要消费者跟着「阵痛」一
次,每改一次信箱,就失去一批通信对象,重要的回信常收不到,包括保险、
金融、医疗等重要通知或资讯更因此错过,权益受损。
凯擘技术部门回应指出,这几年确实因经营权转换,消费者的电子信箱帐号也
跟着变更,但都尽到事先告知消费者的义务,也会保留前一个信箱三个月时间
,让消费者同时使用。
但郭先生驳斥说,业者变更信箱根本是「说变就变」,他拿出通知信,指变更
前一天才收到,且保留前一个信箱的「使用交错期」非常短,寄到原信箱的信
件,也不会自动转到新信箱。
「改到亲友同事都晕了。」郭先生大骂「我不要再换email了!」他决定退租,
连业者客服部都承认「不少客人也遇同样问题」,郭先生指光这家宽频用户就
多达廿万人,NCC却拿不出办法协助消费者。
NCC法务处长高福尧尴尬地说,有线电视系统商经营权移转,但仍提供原用
户信箱服务,只是信箱「改姓」,确实无法可管。他认为在保护消费者上,法
令确实有不足,今天将开会讨论。
※ 编辑: HSSct 来自: 220.138.16.119 (06/22 2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