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df019 (花灰你的想像力)
看板Newcastle
标题[转录] FIFA未成年球员之转会规则
时间Fri Jul 9 11:01:14 2010
※ [本文转录自 Arsenal 看板 #1CDWlE17 ]
作者: vicmore (next stage) 看板: Arsenal
标题: [闲聊] Fifa未成年球员之转会规则
时间: Fri Jul 9 01:33:00 2010
纽卡版的版友po了一篇人民队Dan Gosling可以自由转会的消息
其中有部分是关於青训球员转会补偿金的问题
刚好前二年对这部分有兴趣,所以找了一些资料
翻译了Fifa Regulations on the Status and Transfer of Players
这个对球员转会规范中有关未成年球员转会的规定
以下是摘录关於未成年球员转会补偿金的部分,
需先说明的是这是翻译Fifa颁布 2008年的版本,目前最新的是2009年版本
另外囿於本身能力不足,翻译未必正确、流畅,如有需要可以参考规则原文
http://tinyurl.com/yrl3af
如果想要阅读网路版本可以到
http://hummur.blogspot.com/2008/02/blog-post.html
培养补偿金 (Training compensation)
除了严格限制未成年球员转会外,为了鼓励球会投入青训,在本规则中规定新
球会(转入球会)必须支付一定的补偿金给原来的母球会作为投入青训的回报。
但是需注意由於规范之目的不同,所以假使有未满23岁的球员违约,其本身及新
球会因违约而应负的违约金责任并不因支付培养补偿金而受影响。
(Annexe 4 Article 1.2 )
(1) 培养补偿金义务之发生 (Article 20)
新球会在下列情况应支付培养补偿金给培训该球员之球会:
a. 在下列情形应支付培养补偿金:
(a) 当球员第一次注册为职业球员时(签第一份职业合约时);或
(b) 该职业球员满23岁的赛季结束前,不论合约是否到期的每一次转会,而其新球
会及母球会隶属於不同之足协(按:此项规定只适用於国际转会,国内转会则须
适用各国足协之规定)
b.在下列情形不须支付培养补偿金
(a) 母球会无正当理由终止球员的合约(但不影响在之前培养训练该球员球会的权
利(the previous clubs));或
(b) 球员转会到第四级的球会;或
(c) 该职业球员转会时要求将身份改变为业余球员(Annexe 4 Article 2 )
(2) 计算期间
在FIFA的规划中,原则上球员在12岁到23岁间接受足球训练及教育。故而培养补偿金
的计算期间是从12岁到21岁,新球会负有支付到21岁为止的培养补偿金给母球会的义
务;但是如果可以证明球员在21岁前已结束青训,则计算培养补偿金数额之期间系自
球员12岁起到实际上结束青训之期间为准。
另外,这项支付培养补偿金的义务延续到球员满23岁之赛季结束为止。
(Annexe 4 Article 1.1 )
(3) 支付培养补偿金的责任
a.期限
当球员第一次注册为职业球员时,其球会必须在注册後30天内支付培养补偿金给所有
在该球员自12岁赛季起对之培养训练有贡献之球会(the previous clubs),其认定可
以球员之证照(player passport)内的记录为准。
(按:根据Article 7规定,球员自12岁後注册的相关资料都必须登录在player passport
上)
若是职业球员转会,则支付培养补偿金之期限为在新球会所隶属之足协注册为职业球
员後30天。(Annexe 4 Article 3)
如果该职业球员与任何培养训练他的球会之关系无法确定,或其他球会未在该球员第
一次注册为职业球员後18个月内声明其为培养训练该球员之球会,则培养补偿金应支
付给该球员青训时所隶属之国家的足协,而该笔培养补偿金应专款专用於发展青训。
由於此项赔偿补偿金的请求权时效只有二年,所以在未有球会声明其有权请求的期间
经过後,只有6个月的时间可供足协主张权利;但是如果有权请求之球会已不存在(例
如破产)或者不知或不想请求,则足协可不须等待18个月即可请求。
b.培养补偿金之计算
(a) 培养补偿金数额原则系依照球员在每一球会中训练的期间之花费比例计算。
亦即,当球员第一次注册为职业球员时(签第一份职业合约时),培养补偿金应由新球
会负责分配给所有在该球员自12岁赛季起对之培养训练有贡献之球会;但若已成为职
业球员後转会,培养补偿金只需支付给其前母球会,数额则依实际在该球会训练之期
间计算。
(b) 为了促进世界足球界的团结及发展,关於培养补偿金计算的设计,必须以新球会
自己培养该球员之费用为标准,藉以降低从国外引进青训球员的经济上诱因,避
免球会从训练费用较低国家的球会引进未成年球员。
培养补偿金之计算方法为:(Annexe 4 Article 5)
Training compensation = TC × TY
TC=Training costs based on the costs of the new club
TY=Training years that a player received from former training club(s)
(c) 所谓训练费用(Training costs)系指球会投入於青训的教育训练费用,其计算方法
为:(Annexe 4 Article 4)
TC=the amount needed to train one player for one year × player factor
Player factor=one professional player/ players
不过Training costs基本上不必计算,由於各个地区、各个球会投入青训的资源及费用
皆不相同,为了方便计算培养补偿金,FIFA将综合各种因素而规定各级别训练费用之标
准,各国足协则受命必须依照球会投资於青训的资源及训练的水准等因素将所辖球会分
级(category),最多可分为四级。至於各级训练费用的标准及各足协之分级结果会每一
年进行检讨并公布在FIFA的网站上。
另外,为了避免低龄球员之培养赔偿金依不合理的高标准计算,球员12岁到15岁4年间的
训练费用计算标准系依据第四级水准计算。
(d) 欧盟/欧洲经济体(EU/EEA)内之特别规定(Annexe 4 Article 6)
在2001年EU和FIFA/UEFA达成协议,下列特别规定适用於球员在欧盟/ 欧洲经济体范围
内转会,其培养补偿金之数额依下列方法确定:
i. 如果球员由低级别转到高级别球会,训练费用应以二球会之平均计算
ii.如果球员由高级别转到低级别球会,训练费用应以低级别球会标准计算
此外,如果母球会未提供新合约,则将无法获得培养补偿金。所以为了确保培养补偿金
之请求权及证明母球会具有真正的意图与球员维持关系,母球会必须在球员合约期满前
60天透过挂号邮件提出新的书面契约,并且该契约之条件必须与现存之合约相当。
若母球会未提供新合约,则将无法获得培养补偿金,但并不会影响其他球会
(the previous clubs)获得培养补偿金之权利。
呼呼...有人看的懂吗?! 翻的不好请见谅。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8.167.156.242
1F:推 sdf019:干得好! 07/09 06:54
2F:推 ScotDaBig:未看先推! 07/09 06:58
3F:推 changyg:辛苦了,只是不知道自己要看哪一段 =.= 07/09 07:37
4F:推 sdf019:能借转到纽卡板吗? 07/09 07:40
5F:→ vicmore:不嫌弃请转 07/09 08:30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8.166.115.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