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eresawa (秀玲)
看板NtuDormF5
标题[公告] 研究生暨BOT宿舍申请
时间Tue Jul 13 17:09:42 2010
※ [本文转录自 NTUDormFJr 看板 #1CF2nwIb ]
作者: alicelm (这是我们共同的感动) 看板: NTUDormFJr
标题: [公告] 研究生暨BOT宿舍申请
时间: Tue Jul 13 17:01:24 2010
以下为
研究所宿舍及
BOT宿舍申请相关资讯,请有需要住宿的同学留意。
一、申请对象:设籍於台北县市、基隆市以外满两年以上之硕、博士班未住宿之学生
(含父母之设籍)。
二、申请时间:
99年7月15日上午9时起至99年7月25日下午5时止,逾期恕不受理。
三、申请方式:
(一)一律网路申请,包括校内宿舍及太子学舍-台大BOT宿舍,同学可择一或同时申请,
惟若两个皆抽中只能择一入住。为维护同学权益,请避免与他人交换结果。
(二) 请至宿舍线上申请系统提出申请,
网址:
https://dorm.studa.ntu.edu.tw/application_temp/index.asp 。
(三)关於太子学舍网页,请参考:
http://ntudorm.prince.com.tw。
(R99研究生及在学之台大学生)
(四)申请时请详阅线上申请系统之「网路申请说明」。
四、申请者经通知抽中宿舍後,於
进住时需缴验户籍誊本(包含父、母及本人),
若资格不符,即取消住宿资格。
五、若有下列情形者,可优先分配校内宿舍,不须参加抽签:
(一)残障学生(需补验残障手册影本)
(二)离岛及原住民学生(需补验户籍誊本)
(三)外籍生及侨生就读本校第一年者(非当年度新生者请参加抽签)
(须补验外籍生及侨生证明影本,例如居留证)
(四)低收入户设籍於台北县市、基隆市以外满两年以上
(需检验县、市政府核发之低收入证明影本,且须有申请学生本人之姓名资料在上面)
※符合低收入户资格者,免收住宿费用。
※有以上优先住宿情形者,请於网路申请时间内勾选优先住宿申请选项,
并於
99年7月23日以前将应补验之证件
寄至台北市罗斯福路四段一号台湾大学学务处学生住宿服务组(请写明邮递区号:106) ,并请於信封注明
「优先住宿补寄证件」字样
(亦可持应补验之证件直接至学生住宿服务组验证),
若验证後不符合上述优先住宿资格者,恕无法提供住宿。
六、因留学籍休学之同学,若欲於99学年度第1学期申请复学,
若因没有学号而无法上网申请,请於99年7月15日至7月23日上班时间
(上午9时至下午5时止)持保留学籍单及户籍誊本(包含父、母及本人)
至学生住宿服务组申请住宿。(若为一般休学者请上网申请)
七、订於
99年7月27日上午10时进行电脑抽签,
校内宿舍抽签结果将公布於学生住宿服务组之网页
(
http://dorm.osa.ntu.edu.tw/main.php)并寄发抽签结果通知书。
抽签顺序说明如下:
1.残障学生
2.离岛及原住民学生
3.交换学生
4.外籍生及侨生就读本校第一年者
5.医学系公费生具本项第六款资格就读本校第一年者
6. 至申请日止,设籍台北县市、基隆市、桃园县以外满两年以上之学生
(包括父母之设籍),及设籍桃园县有特殊需求者
7.至申请日止,设籍桃园县满两年以上之学生(包括父母之设籍)
8.有事实足证有特殊需要之学生(含台北县市、基隆市)
八、抽签结果通知书以及一些住宿相关资料,将以E-MAIL寄发给申请的同学,
请同学务必填写正确的E-MAIL帐号,以免收不到通知,
并且务必详阅通知(约於7月30日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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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197.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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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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