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loLumen (顽懦讷讷生)
看板NtuDormF6
标题[转录][校园] 去警察局问性骚扰的处理方式(女生请进)
时间Fri Oct 14 12:15:45 2011
※ [本文转录自 NTU 看板 #1EbnfJNB ]
作者: isomtwolf (现实主义的浪漫精神) 看板: NTU
标题: [校园] 去警察局问了性骚扰的处理方式(女生请进!!)
时间: Fri Oct 14 01:04:59 2011
是今晚去汀州路上的思源派出所问的。
主要是回应板上这几天的 [新闻] 以身作饵 高职3正妹分工擒狼
[小心] 罗斯福路上的包包地摊老板是变态
另外特别请女生帮我看一下置底的几个问题,然後推文回应我你们的想法,谢谢!!
首先澄清几个观念:
1. 警察对性骚扰受害者的协助,并不包括让女警担任「诱饵」。
思源派出所告诉我,警察会当「诱饵」的情况是:
比方你买到假货,报警处理,警察的处理方法之一就是请你再跟卖家约一次,
而後前去代替你担任买主,以求当场人赃俱获;
或像性交易、毒品买卖、小偷.... 等情况,会考虑以诱饵来抓犯人。
但不包括性骚扰案件,除非有警察自愿,否则不能要求警察作这种风险太高的「诱饵」。
2. 当场反应不及,可以事後报案。
分成几种状况:
(a) 直接去派出所作笔录,但胜诉机会相对较小,因非当场抓到,又没有证据
(b) 回到事发现场,
确认犯人(如:确认是同一位地摊老板),当场请警察来抓
这种方式可以用现场环境来作具体的说明还原当时状况,胜诉机会比(a)大
(c) 因为性骚扰通常不会只有一件,犯人通常会以类似的方式对其他人下手,
所以若能
找到其他的受害者,案件同样成立,且胜诉机会比(a).(b)大。
在[新闻] 以身作饵 高职3正妹分工擒狼 中:
警察同意要让犯人毫无脱罪的可能,这个方法效果最好,当然也是最危险的,
警方并不鼓励。
在行动前应先和派出所联络并讨论。
3. 事发当下呼救与报警,是最妥善的方式
不用担心色狼的犯行是否尚不构成性骚扰,只要你觉得不舒服,立刻呼救,请
路人一起帮忙,防止色狼逃跑,并马上报警,这是最有效的方式。
当然
也不需要担心证据不足,如果是当场报警,警察认为一般人不会无缘无故
认为自己被性骚扰,案子成立并胜诉的机会很大。
今天和警察聊到後续的流程,会需要在法庭上作一些说明,以地摊老板事件为例,
被害者可能需要去法庭上说明,比如老板是怎麽帮你桥包包位置、怎麽碰胸部等等,
基本上只要当场报警,对受害者而言,就是比较有利的。
先前战高职女生抓捷运之狼的方法安不安全,基本上,如警察讲的,
那是最有效一定可以定罪的方法,但真的很危险,要作的话一定要和警察先联络好。
然而CP值最高 最安全的有效方法一定就是
当场大叫、立刻报警,无第二个方法了,
就是需要女同学的临场反应,
积极应对是很重要的
希望这篇文章能提供给大家一些有用的资讯,派出所的警察伯伯也欢迎大家来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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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有几个问题想问女同学:
如果学校有办防身术讲座和宣导,你是否有兴趣参加?
住宿生请再多回答我一个问题,你同不同意性骚扰防治宣导和消防演习一起办
或是性骚扰防治宣导单独办,但也是强制每个住宿生参加
(毕竟这是唯一有效的方法让大家学习+练习保护自己)
大家这麽在意安全问题 又这麽容易错失第一次立刻反应的机会
就是因为不熟悉处理流程
如果真的办的话 你们推测会和消防演习一样打混摸鱼居多吗= =
希望可以听听大家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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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好生活的想像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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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4.183
※ 编辑: isomtwolf 来自: 140.112.4.183 (10/14 01:07)
1F:推 shenerica:防身术讲座有兴趣+1 10/14 01:07
2F:推 PennySaf:貌似两年前某次消防演习也有类似的讲座,但是是草草了事 10/14 01:08
3F:→ PennySaf:如果真要办的话,觉得独立出来比较好,因为消防演习本身 10/14 01:08
4F:→ PennySaf:就已经够混乱了(越接近期末越混乱XD) 10/14 01:08
5F:推 tw0517tw:想参加 不想要强制 我是男的 10/14 01:12
6F:推 a0652qj:推~ 10/14 01:13
7F:推 tomatoper:推防身术讲座。不过还是分开好,消防演习真的太乱了 10/14 01:13
8F:推 FallRed:用心给推 10/14 01:17
9F:推 achiang40:纯嘘钓鱼 10/14 01:41
10F:推 christ0ph3r:帮推 10/14 01:55
11F:推 Jasy:当场报警较容易保留人证物证 而且现行犯可以立即逮捕 10/14 02:07
12F:→ vlntlg:不钓鱼是因为检警不能以诱捕方式侦查 10/14 02:15
13F:推 littlecactus:防身术讲座有兴趣+1 10/14 05:48
14F:→ yingrain:有罪推定原则... 虽然是事实 10/14 08:12
15F:推 wearytolove:推 10/14 08:54
16F:推 yan0314:有兴趣 不同意(强制会混乱+打混摸鱼居多) 10/14 09:38
17F:推 teresawa:推防身术讲座。谢谢你详细的资料喔~ 10/14 09:51
18F:推 j603332002:有兴趣 我觉得改成抽奖之类的会比强制好 10/14 10:07
19F:推 dOodoOhOw:强制性应该会有一堆人去浪费国家资源 10/14 10:14
20F:→ dOodoOhOw:不过旁人的反应真的比什麽防身术有用多了 10/14 10:14
21F:推 raysun:推 10/14 11:09
22F:推 masquer2:有兴趣推 但不希望变成强制活动。强制性的消防演习常变成 10/14 11:12
23F:→ masquer2:即使讲者心急的想拉住大家的注意力,仍有一堆人在底下做 10/14 11:13
24F:推 TFGJOANNE:推~ 10/14 11:13
25F:→ masquer2:自己的事 现场常变得很混乱 10/14 11:13
26F:推 wendy2748:推防身术讲座 10/14 11:26
27F:推 hanyui:会参加 10/14 11:27
28F:→ kyle0417:男生也可能被性骚扰啊! 10/14 11:38
29F:推 drusilla:推 10/14 12:09
30F:推 KiloLumen:推这篇实用,不赞成强制,另外要加强消防演习的成效... 10/14 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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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206.191
◆ 由 KiloLumen 转录,时间: 10/14/2011 12:15:45
31F:→ KiloLumen:很实用的文章!另外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我觉得我们 10/14 12:16
32F:→ KiloLumen:宿舍的消防演习状况很不错呢,或许是因为我们会先在室内 10/14 12:16
33F:→ KiloLumen:讲解,而总区大部分都是在室外空地讲解 10/14 12:16
34F:→ KiloLumen:至於灭火用具实地操演的部份,可能就是我们比较弱的了@@ 10/14 12:17
35F:→ KiloLumen:先天地理因素还是有差 :p 10/14 12:17
36F:推 fah6937:大家觉得如果要加强实作的话,改成操作完签名会不会有用呢? 10/14 12:53
37F:→ fah6937:其实我和消防公司讨论过,同学的防灾意识比以前提昇许多,专 10/14 12:54
38F:→ fah6937:注听讲的情况一次比一次好,我自己在旁边观察还蛮感动的^^ 10/14 12:55
39F:→ KiloLumen:噢,我的意思是我们比较没有足够的空地给大家练习灭火器 10/14 18:15
40F:→ KiloLumen:我想主要还是让给还没用过的同学优先练习? 10/14 18:15
41F:推 fah6937:其实目前也是有一个个练习的空间和机会喔~~只是有些人落跑 10/14 22:18
42F:→ fah6937:另外,我今天联系警察局罗~~12月初会邀请他们来女六教大家 10/14 22:18
43F:→ fah6937:女子防身术喔:) 10/14 2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