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heWho (KaiB)
站内Oasis
标题[问题] 艺文活动门票抵税??
时间Tue Mar 17 00:43:13 2009
这几天才看到的一篇新闻
http://www.web66.com.tw/web/News?command=showDetail&postId=188354
"爲扶植文化创意产业,立委提案修法增订[艺文消费特别扣除额],每人每年花费在
购书、看表演的支出,可以在1万元或1.2万元的额度内抵税"
不知道这次的演唱会能不能算在这个艺文活动的范畴内
有没有版友对这条法案比较了解的可以来解说一下 ~感恩阿
可以的话 这又会是一个好理由支持我去演唱会了
(还可以砸钱去买摇滚区的XD 不过好像有点晚才知道这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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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5.202.93
1F:推 kane316:这该不会..间接刺激棒棒堂或是黑涩会的演唱票房吧...XDD 03/17 00:46
2F:推 denisekid:推ID 也是伟大的英国团 03/17 00:54
3F:推 topyaeh:推ID+1 XD 03/17 01:14
4F:推 jerret:NO 演唱会不算喔 我记得 03/17 01:15
5F:→ windgodvocx1:ID是我最爱团之一!!! 03/17 01:21
6F:推 watashiwa:推ID 我爱谁!! 03/17 01:22
7F:推 hkzhng:推ID 你爱谁我也爱谁(而且刚好正在听XDDD) 03/17 01:28
8F:→ TheWho:真可惜阿 演唱会不算 03/17 01:50
10F:→ pda2001:说到文化消费抵税 个人较在意LIVE HOUSE的表演实施配套 03/17 01:56
11F:→ pda2001:乐团好逮是文化创意产业吧 看完live 却啥都没留 03/17 01:58
12F:→ TheWho:但是Oasis是外国乐团 不知道会不会被排除在外 只限本土的 03/17 02:00
13F:→ pda2001:请看在下新闻末段讲到 三月底才送立法院审议 03/17 02:00
14F:→ pda2001:就看届时立委诸公 如何审文创产业法案吧 03/17 02:02
16F:推 RoyBeika:只限本土的其实还好,一年花在LIVE HOUSE的钱其实不少 03/17 02:25
17F:→ LittlePunk:推楼上! live house一定要算阿! 03/17 0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