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anx (joke 版 赞!!!!!!!!!!!!!)
看板Option
标题Re: [问题] 超级新手问题 标准型选择权基础知识
时间Sat May 24 03:07:22 2008
※ 引述《vodkaQ ( ~~)》之铭言:
> 1. 问题类别: 选择权基本概念
> 2. 问题描述:
> 买卖权 付出 权利金 得到卖的权利
> 买买权 付出 权利金 得到买的权利 请问这样是正确的吗
> 如果是的话 那我可以理解
> 那关於 卖买权=得到权利金 有 "卖 "的义务
> 卖卖权=得到权利金 有 "买 "的义务 我就不太懂了
> 有没有 简单易懂的解释?
1F:→ vodkaQ:恩 那我想请问 卖 买权的人 身上都一定有那个要卖的标的 05/24 02:40
2F:→ vodkaQ:霸我买的权利卖掉 等於我要卖掉那个东西?(这就是我不懂) 05/24 02:42
3F:→ vodkaQ:我以为 卖 买权 是 把"能用价格x价钱买的权利"以权利金卖掉 05/24 02:46
一个选择权合约的构成有
1. 标的物 2. 权利方式 3. 到期日 4. 执行方式 5. 执行价格
以下解释以欧式买权为例
对於一个欧式买权卖方而言
卖出一个选择权合约, 可以收到权利金.
然後在到期日的时候,
如果标的物价格高过执行价格, 则选择权买方会执行选择权
这时候卖方就有"义务" 要卖一个标的物以执行价格给买方
如果标的物价格低於执行价格, 则选择权买方会放弃选择权
这时候卖方也就不存在任何义务了
所以一个卖方在卖出选择权的之後, 一直到到期日为止 "或许"会做避险
来避免将来有可能造成的损失(标的物价格> (权利金+执行价))
所用的方法 也不只有买进部分的标的物现货, 也可以买进衍生性商品
所以一个买权卖方 是不是"一定"要先准备一个标的物来卖
答案是 不一定, 在於卖方愿意承担多少风险
避险的方法很多 有些就需要用到许多数学
我想你应该是没有兴趣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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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230.56
4F:推 vodkaQ:所以那个标的物 是卖方自己想办法生出来的吗? 05/24 03:34
5F:推 welcome:结算後的差价以现金给付啊 05/24 08:02
6F:→ kanx:有些选择权是 实物交割的, 像现在的个股选择权就是啊 05/24 14:25
7F:→ kanx:现金交割, 就直接针对差额进行交割, 这比较方便 05/24 1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