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anyy (糖小鸭)
看板PH-99
标题开学第三周采用之「教师同意加签单」
时间Fri Mar 4 19:13:03 2011
为使全校课程及早确定修课名单以利教师教学、学生安心上课,
故加退选作业原则上系於开学二周内完成。
开学第三周首日(周日)仅开放网路退选,
第三周周一(3/7)至周五(3/11)仅受理特殊情况之「教师同意加签单」。
网路「退选」之所以较「加选」晚一天结束之目的,
系为了在第四次分发作业结束之後,学生们能再次检视分发後的结果,
可能因为分到了新课程而将原已选上但不再需要的课程退掉,
此时便会有一些原本已额满的课程产生缺额出来,
这也是开放第三周使用「教师同意加签单」办理「人工加签」的原因之一。
「教师同意加签单」,虽适用於加选方式1、2、3等各类课程,
但系仅供下列无法藉由网路完成选课之特殊情况使用:
1.网路加选已额满,但为必修科目。
2.网路加选已额满,但为应届毕业生,不修此课无法毕业。
3.虽不符先修科目规定(或学/硕士生拟修硕/博士课程)但已具修课能力。
4.专题研究、专题讨论之类课程,本学期拟修习二门。
5.拟修习体育期别一至四之必修课当作体育五至八选修课。
6.中文系研究生拟加选超过该系规定之「修课学分数上限」。
7.原本已额满,但3月6日有人退选,故教师同意加选。
倘若您所授课程为通识课或选修课,并不符合前述各种情况,
但学生真的是非常非常非常想修这门课,
或是已经快毕业了,以後没有机会再修这门课,
这种学生,请您自行斟酌是否可给予加签,惟请留意切勿浮滥加签。
感谢老师的配合,敬祝 教安!
选课有关问题,请於上午9至12时、下午1至5时,向各教务单位询问。
教务单位依学生身分及查询事项之不同,区分办理单位如下:
校总区各系学士班修课规定:注册组
(02) 3366-2388转分机204?221、225
校总区各系(所)硕博士班修课规定:研教组
(02)3366-2388转分机402?417
法律、社科院各系(所)修课规定:社科教分处
(02) 2351-9641转分机206、207、210
医、公卫学院各系(所)修课规定:医教分处
(02) 2312-3456转分机88021至88027
进修学士班修课规定:进修教务组
(02) 3366-2983 或3366-2987
选课系统操作问题:资讯组
(02) 3366-2388转分机602至607
课程、上课时间地点:课务组
(02) 3366-2388转分机302至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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