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orgiver (forgiver)
看板PSY
标题[Talk] 关於自杀我想说的是
时间Thu Dec 25 02:41:39 2014
站在政府的角度
要防治自杀是因为社会成本的损耗
在我个人的立场
如果真的很想很想死的 往往第一次尝试就死了
进入不到所谓的自杀防治系统中
而自杀防治的主要目标是状况不太好但并非那麽想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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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关於系统、制度
哪个制度不是人所建构?
可以完全无缺漏非常完善?
在现行的自杀防治系统中
没有法条规范
没有任何强制力
只是计画性质
每个县市的执行方式都不太一样
也许很多部分都仍带有点实验性质
所以这个制度有没瑕疵?
怎麽可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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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自杀防治个管师成员组成多为社工、护理、心理背景
有心理师吗?
就算有也不多吧?
有真是佛心来着...
以薪水来说比较少就算了
自杀防治计画十分特别
工作十年也是领一样的薪水不会增加(又或者也是各县市不同?)
所以流动性这大家心知肚明(当然也包含其他原因)
因此成员的经验值能期待多高呢?
再另外一说
就算有心理师执照的人
难道就擅长处理自杀个案吗?
撇除我认为谘商能力很大部分是靠经验磨出来以外
自杀防治在短短的访谈中能处理多少或多深的议题?
所以自杀防治的个管师多处於转衔角色
将各种需求个案转介至不同专业单位辅以陪伴、倾听
并不做心理治疗
以业务量来说就算想做大概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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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
Merry Christm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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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wallis216: 这篇的看法和我从事相关工作所知的实务面还蛮接近 12/25 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