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ger700406 (YCW)
看板PSY
标题[徵求] 修平科大徵求104学年度全职实习心理师
时间Mon Mar 2 09:08:22 2015
各位版友好,小弟服务学校徵求104学年度全职实习谘商心理师,欢迎一起来打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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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平科技大学 学生发展中心「全职实习谘商心理师」
甄选公告
一、目的
(一)增进全职实习谘商心理师对大专校院辅导工作之认识,以培养具专业度之谘商心
理师。
(二)充实本校辅导人力,以提供全校师生更丰富之辅导服务。
二、 实习资格
(一)名额:1 名。
(二)资格:
1.就读国内外心理谘商或谘商辅导相关研究所硕士班三年级以上研究生(需修习
心理师法所规定之谘商心理学相关课程至少21学分,并包含谘商与心理治疗
、团体谘商、心理评量或心理衡监等3科成绩及格者)。
2.已取得国内外心理谘商或辅导相关硕士以上学位者。
(三)时间:每周实习四天,每天八小时,为期一年。寒暑假期间,依本校行事历弹性
值班。
(四)实习内容:
1.个别谘商(含个案纪录撰写)
2.团体谘商(含方案与纪录撰写)
3.个案评估及心理测验与衡监(含评估或衡监纪录撰写)。
4.心理谘询、心理卫生教育及预防推广相关工作。
三、督导
(一)个别督导:每周进行至少1小时之个别督导。
(二)团体督导或研习:每周进行平均2小时之团体督导、在职训练、个案研讨或校内
外研习。
四、实习证明书
本中心於全职实习谘商心理师实习期满时,依据其实际实习内容与时间,授予实习证
明书。
五、实习终止
若全职实习谘商心理师之实习状况不佳,或本中心之实习条件不符合全职实习谘商心
理师之需求,双方可协商终止实习契约(需一个月前提出并完成交接事宜),除严重违
反谘商专业伦理守则,对当事人造成伤害外,本中心仍授予全职实习证明书,开立至
契约终止日。
六、申请方式
(一)应徵所需相关文件
1.实习生履历表及自传
2.实习生之实习计划书
3.研究所成绩单
(二)申请时间:即日起至104年3月20日止,以邮戳为凭。
(三)上述应徵文件备妥後,寄送至本中心,并注明应徵全职实习。(地址:41280台
中市大里区工业路11号 修平科技大学 学生发展中心 吴有城收)。
(四)上述说明如有不足之处,请拨联络电话:(04)2496110转6262 洽询:吴有城 谘
商心理师
(五)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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