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YC (别放弃)
看板PSY
标题Re: [疑问] 心理师又不要我了,怎麽办?
时间Mon Apr 6 01:37:52 2015
关於上面的讨论,有两点想提出个人看法:
: ※ 引述《a19930615 (喵喵)》之铭言:
: : 是吗?但是我心理师每年讲好几场DBT,重点应该不是怕被别人学走才是,
: : 若是有更多心理师学会,造福更多个案有什麽不好,她真的那麽自私?
: : 散布录音,似乎只跟《着作权法》有关系
: : 还真查不到我这样做有违反哪一条中华民国法律
: : 我贴个录音档才五个小时
: : 她就急着要我撤除
暂时先撇开心理师要个案把录音档撤除的原因之种种臆测,
我个人认为,一旦涉及两个人以上的相关声音档、影音档,
要使用或公开时,就应得到所有参与者的同意,不管有否违反
法律,我认为这作法,是一种对当事人的尊重。
不管我是心理师或是个案身份,当我要录音时,我都会徵求对方的
同意并解释原因,对方有权拒绝;而选择同意的心理师,也会问我
录音的原因为何,她也会想了解,所以假设我选择把内容公开,我
是会先知会并询问我的谘商师的,原因就只因为基於尊重,我把它
视为对方隐私的一部份。(这只是我个人会做的方法,虽然不曾发生
过)。
前面推文有人提到,没有 "个案放弃隐私权" 这选项,但这选项的确
会存在!我不知台湾的知後同意书内容是怎麽做的,我工作的单位,
有一项是个案要写我们可以联络(寻问相关事件)的关系人,意思是一旦
个案写了,也代表准许这个关系人可以知道个案有在这里谘商,当我们
想收集相关重要资讯时,这人也会提供,甚至也可以知道个案的谘商状
况;而个案若选择放弃隐私权,代表 "任何人"打电话来询问是否此机构
有这个个案来谘商,我们都可以诚实回答,更甭说内容了,所以谁说不会
有这选项的存在?个案常不是握有个案记录的第一线人员,专业人员是需
要协助保护个案隐私的。
虽然原po把自己的东西公开,但我想问题可能在它是个 "两人对话",所以
会牵涉到另一人;今天不管另一人是谁,基於尊重,询问对方的同意,或
许会好一点。当然,我也必须说,看了你的心理师写给你的信,我个人是
觉得她可以有更好的处理方式,而不是以此作法回应之;在专业的角度与
伦理里,专业者自己要去思考为何会这麽紧张,又为何不能在下次与个案
见面时再面对面好好谈谈,而是藉此停止晤谈?(即使不用晤谈两字,仍
可以沟通讨论商量都好)
※ 引述《enjoyfafa (enjoyfafa)》之铭言:
: 最後,我想从你的状况来看,或许我接下来讲的你听不下去
: 但我还是说,我深信任何一个个案要不要跟一个心理师"合作"
: 应该是要看这个心理师对你有没有"益",而不是信任与否
: 讲得更白话,任何个案找心理师,其目的都应该是解决问题及改善生活,而非"搏感情"
: 所以我想你可以再多想想这方面的问题,看若干次做完是否有什麽效果
: 以及对你而言,你要的是什麽?以及要选择什麽?
上面这段话,我较不同意;这说法,好像是把心理谘商当成只是给建议、给答案,
就能解决问题?恕我大胆臆测,这麽说的人可能本身没有被谘商过,或是去谘商
时也只是谈没有触碰伤口深处的事情。
若心理师的存在不是信任与否,那为何需要建立关系?
没有信任,关系就走不远;没有信任,谈的议题就容易只停留在表面。
请问,哪个个案会想和一个他/她不信任的人谈自己的心事?谈自己的伤痛?谈自己
不为人知、内心深处的疮疤?
若无法触及深处、无法让个案因为信任而打开心门,试问心理师能解决什麽问题?
还是自以为给了建议、给了作法,就叫做帮忙解决问题?个案不再来了,很多时後不
是因为他/她的问题解决了,而是他/她觉得这些道理方法或建议,大家都会讲,
但他/她过不去的复杂思绪就是卡在那里,因为感受到心理师无法承接、或是不懂,
所以对心理师的专业度持疑,或是一旦感受到心理师不是真的想帮他/她、甚至欺
骗他/她,试问,这没有信任,要如何让个案感到有益?没有益,是要如何合作下
去?
在我的角度里,心理谘商不是像 "事情" 一样用完成一件事、做完一个案子,它
就被解决了;既然是人与人之间的互动,处处都需要建立关系与信任。
若连商场谈交易、买卖都需要信任关系,更甭说这种需要个案鼓起勇气谈自己内
心深处不为人知的敏感议题,需要多少的信任做基础才能建立并维持好治疗关系了。
若要个案多想想而写上面那段话的人是个心理专业人员,我想需要多想想的人
可能是你自己,以及你如何看待你和个案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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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4.47.0.115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PSY/M.1428255475.A.845.html
※ 编辑: UYC (114.47.0.115), 04/06/2015 01:42:29
1F:推 a19930615: 第二大段根本是临床和谘商的差异,我接受过3位临床心理 04/06 01:50
2F:→ a19930615: 师和6位谘商心理师的谘商/心理治疗,临床的取向就是试 04/06 01:50
3F:→ a19930615: 图解决我的问题,谘商喜欢谈内心,告诉我她看到我什麽 04/06 01:50
4F:→ a19930615: 。 04/06 01:50
5F:推 a19930615: 另外,我的心理师是强迫我录音的,她说我不录音、不回 04/06 01:52
6F:→ a19930615: 家听、不做作业、不练习,治疗没效是我的事。 04/06 01:52
7F:→ UYC: 你的心理师希望你录音 似乎是为了助你治疗 这出发点是好的 若 04/06 01:59
8F:→ UYC: 你觉得是被强迫而有任何不舒服 可以再和她沟通哦~ 04/06 02:00
9F:推 Jasy: 其实这不是个案放弃隐私权 而是个案选择公开讨论谘商内容 04/06 13:39
10F:→ Jasy: 跟你文中的状况仍然有别 04/06 13:39
11F:→ Jasy: 关系人也没听过可填任何人的吧 这些内容怎可能向任何人提供 04/06 13:41
12F:→ Jasy: 关系人是基於法定监护人或家属等关系才允许提供的阿 04/06 13:42
13F:→ Jasy: 再讲直接一点 我们也无权得知a板友在录音档外的其他资讯吧 04/06 13:44
14F:→ Jasy: 也可能是因为你在国外吧? 制度与台湾有别 04/06 13:50
我文中讨论的个案放弃隐私权,和原po的事无关,我是在讨论这选项的确有它的存在性。
再者,关系人不一定要是法定监护人或家属,我文中讲的是个案可以选择他/她愿让对
方知道任何与谘商有关的事(有些个案和家人关系不好,甚至来谘商还会被嘲笑)
而我讲的 "任何人",和关系人议题无任何关系!帮个案保密,是在很多小地方都要能
做好,不是只要不把谘商内容讲出来才叫做保密!若个案已成年,今天有任何一个人
(非转介者)打电话来询问是否此个案有在你这里,你会说yes吗?若是,你就已打破保
密了;你今天和个案在路上相遇,你会主动和他打招呼吗?若会,这举措也是没有保
护好个案隐私的一部份。
所以我指的个案放弃隐私权,包涵的面向是很广的;而我的谈任何人,正是指上面这
些情况发生时,我都可以完全不用再顾虑来电者是谁、身旁有谁,就透露任何的资讯,
不用考虑到个案的隐私。
我完全不是在讨论a板友的事,我目前人也在台湾,真要谈保密隐私,国外做的比台湾
谨慎小心,台湾没有,不代表它就不需存在;我谈的不是制度,而是概念。
我想给予个案应有的隐私或保密,不是基於制度,而是理念,从言行间点点滴滴的留
意,也是建立关系与信任的一种。
15F:推 popamospoet: 同意此篇所说的,任何人尽管是治疗师应都有隐私权,录 04/06 14:17
16F:→ popamospoet: 音因涉及另一人的声音,不论何种关系,若要公开应都得 04/06 14:17
17F:→ popamospoet: 到当事者同意吧? 04/06 14:17
※ 编辑: UYC (36.236.158.130), 04/06/2015 17:43:28
18F:推 mango2014: a大,请问哪个第二大段是临床和谘商的差异? 04/06 17:58
19F:推 a19930615: 问题解决(临床)vs.触碰内心深处(谘商) 04/06 19:29
20F:→ Jasy: 哦哦 a板友部分我也是拿来举例 并不是在讨论这件事本身啦 04/07 00:30
21F:→ Jasy: 因为台湾法令印象中并没有「抛弃隐私权」的相关程序规范 04/07 00:35
22F:→ Jasy: 即使这部分是伦理规范当中没有涵盖到的 不表示法律并无规范 04/07 00:36
23F:→ Jasy: 我想表达的意思是这样 当然如果是谈理念 那又是另一回事了 04/07 00:38
24F:推 ejiu6rmp: 推这篇 不是只有个案掌握录音的拥有权 谘商师也有 04/23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