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scaflone (大骨)
看板Patent
标题Re: [问题] 专利在行政救济上的问题
时间Wed Jun 1 18:08:21 2005
就是这篇。
http://www.law.ntu.edu.tw/TaiwanLawSociety/paper/77.doc
另外,也可以参照我国新采行的商标异议听证制度。
※ 引述《greenworld (我爱好天气)》之铭言:
: 请问板上的各位
: 在实务上虽认专利公众审查程序系采当事人(进行)主义,
: 惟在智财局审理阶段,
: 两造当事人或可解为举发人和被举发人,
: 而符合当事人主义之要求,
: 虽在行政救济阶段,
: 由於必须以原处分机关为被告,
: 则如何落实当事人主义之精神,
: 现行实务运作上有何弊病?
: 对此等问题,有何解决之道?
: 拜托大家了
: 非常谢谢大家愿意看一下这篇
: 请知道的人可以告诉我
: 谢谢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0.85.1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