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tty123 (why)
看板Patent
标题[问题] 请问美国发明专利持有比例的问题
时间Sun Feb 17 10:49:19 2008
请问美国发明专利持有比例的问题
请问申请美国发明专利时
因为发明人A 要和所属公司B共同持有专利
在美国的状况
是不是一定要注明持有比例才可以送件?不能就说是两方一起100%的拥有吗?
而持有比例的大小会产生什麽影响呢?
比如一个40% 一个60% 对未来会有什麽影响?
今天公司要我取得一个已公开的而且也被驳回的案子的卷号(reel/frame number)
但问了事务所
事务所跟我说还没得到这组号码.. 离申请日都已经快两年了耶..
请问这很正常吗?
事务所跟我说要知道专利的持有比例 代理人才能帮我们送件
才能取得卷号
这个件疑似是受让书 我听不是很懂 感觉这不是一开始申请就该处理好的吗?
我就很困惑 都已经公开了 还被驳回了 会没有卷号吗?
因为公司还在考虑要不要变更代理人
所以有点担心这时候代理人才要帮我们送件去取得卷号
会不会影响到未来代理人变更事宜...
一大串问题
很不好意思
还请了解的版友帮帮忙
如果处理这件事的事务所看到这篇文章 请不要介意 我对贵司没有恶意
因为我每天都被老板骂每件事情都要作完SWOT分析才能呈报给他
所以我必须试图搞清楚这些事情
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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