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asica (////)
看板Patent
标题Re: [问题] 有关专利诉讼
时间Thu Apr 10 22:35:05 2008
: PS.谢谢下面推文的回覆
: 但我主要的疑问是
: 想请教
: 因为决定专利是否有效的专利无效宣告程序(举发?)
: 而停止的民事诉讼程序
: 在复审委员做出决议後认该专利仍有效下
: 但在这个行政程序进行期间已专利权限届满的系争专利
: 原专利所有人在嗣後行政程序结束後续行之民事诉讼程序
: 实际身分之变更(起诉时:专利权人---->续行时:专利权届满专利权消灭.非专利权人)
根据匪区专利法第五十七条可以知道专利权人具有诉讼请求权的始点
而诉讼请求权的诉讼时效规定於六十二条
至於专利权是否届满,要非所问(无关诉讼请求权的时效)
: 此时民事诉讼程序会因为这样的主体变更而被撤销吗?
: 还请指教
: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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