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erico (婷儿养的小熊)
看板Patent
标题[讨论] 专利师考试...
时间Sat May 10 07:38:07 2008
相信~要考专利师的人,在这个版上应该相当多!
我个人认为~第一届考~大家应该会有共识,不会出太难
考试题型大致上应该是以法条熟悉度来做主轴
法条理解度做辅助...
我大概看了一下...
去年审查委员考的题目
1. 请说明产业利用性要件与第26 条第2 项後段「并可据以实施」要件之关系。
20分
解答在审查基准的某一段落特别有论述。
2. 审查判断系争申请案是否符合专利法第31 条规定与审查判断申请案是否符合第23
条规定有何差异?
20分
相信上次在板上有许多人讨论过!
3. 申请案是否违反前开第44 条规定之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20分
44条必须想到以下条文:
21-发明专利的定义
22-新颖性、进步性、产业利用性、新颖性优惠期
23-拟制新颖性
24-不给专利的几种法定规范
30-生物寄存
31-先申请原则
32-一发明一申请
49-4修正不得超出原说明书的范围
漏了
26-说明书支持以及据以实施
另外,顺便想到~只有专利法91条才有举证责任的倒置
是有关制造方法专利....
主张原则规定的人应就原则规定所指之「要件事实的存在」负举证责任
大致上是这样
4. 案情题目
某A 公司委托某一学校之某甲教授研究某一计划,某甲将其构想告诉其指导之研究
生某乙,并指示某乙将其具体化并进行实验,某乙经相当时日的实验,发现某甲之
构想无法达到某A 公司之要求,经某甲同意采行某甲认为不可能的构想竟完成某A
公司的要求。後某A 公司经某甲同意以某甲为发明人在台湾与欧美先进国家申请发
明专利,先後取得台湾、德国与美国等国发明专利。取得专利後某A 公司将其在台
湾之专利授权某一国内B 公司实施,同时控告某一知名国际公司C 侵害其专利,消
息见报後A 公司一举成名营业大增,某乙发现发明人竟然不是他,某乙认为他是发
明人应拥有该专利权,以及其人格权被侵害。
【问题】
请问谁是系争专利之发明人?谁是系争专利之专利权人?(8 分)
乙;A公司
请问某乙应如何主张才能回复其为发明人之地位或取回专利权?(8 分)
请参考第67条与第34条!
差点忘了第7条姓名表示权
如某乙顺利取回专利权时,某乙对该某B 国内公司如何主张?(8 分)
参考57条1-5还有3
如法院判定某乙是发明人,但专利权还是属於某A 公司时,某乙可否主张该某A
公司以及C 知名国际公司侵害其姓名表示权?(8 分)
是--84条回复名誉
某A 公司(若拥有专利权但发明人是某乙)可否主张其业务上之信誉因该某C 知
名国际公司侵权而致减损,另请求赔偿相当金额?(8 分)
上述84条不同款
我想,考试的类型大致是这样~不外乎是法条的熟悉度与理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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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57.141.100
1F:→ jerico:忘了...第3题应该还要论述到43条..不予专利审定应具名理由 05/10 07:42
2F:推 yaudeh:争议题目也是考对法条的熟悉度呀 05/10 07:47
3F:→ jerico:一句老话~应该要先固基本盘... 05/10 07:51
4F:推 ordonez:第4题我有问过老师,他说A公司是否为专利权人还很难说,得 05/11 12:53
5F:→ ordonez:看乙与甲是否成立雇佣关系,单纯的师生是否成立雇佣关系, 05/11 12:55
6F:→ ordonez:有人说成立,也有人说不成立,所以此题主要是考推论过程是 05/11 12:55
7F:→ ordonez:否完整,并没有标准答案。 05/11 12:55
8F:→ jerico:教授和研究生之间是否已经形成了某种雇佣关系、利益关系? 05/11 23:08
9F:→ jerico:的确是个未知数..... 05/11 23:08
10F:→ yaudeh:研究生和教授的雇用关系不太可能成立 05/13 22:04
11F:→ yaudeh:倒是教授和学校的雇用关系比较需要小心 05/13 22:04
12F:→ yaudeh:常常和学界一起申请专利者,一定要注意这点 05/13 2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