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osmicgirl (快乐鱼)
看板Patent
标题Re: [问题] 申请专利的问题(前案部分)
时间Wed Jun 11 19:26:02 2008
※ 引述《initial (深邃)》之铭言:
: 假若有一个专利已提出申请,且尚在审查阶段,
: 这时发现有一个前案技术,如果申请人没有提报有此前案,
: 假使专利也通过了,在未来被竞争对手举发时,
: 可以用不知道有此前案技术来辩解吗?
: 该前案技术并非领域中只使用一般关键字可检索得到的。
基本上,举发可以看成是一种"公众审查"的制度,
以免审查人员因知识或所搜集资料有限,而错颁专利权,
所以,依据专利法第67条,
只要任何人提出之文献经举发审查(专利法70条)後确定足以证明该发明不符专利要件,
则不论申请人是否知道有该文献存在,
专利权都会被撤销.
希望这样有回答到你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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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69.113.231
1F:推 initial:非常谢谢您仔细完整的回答!! 06/12 1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