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nan (相机盒子)
看板Patent
标题Re: [问题] 申请专利的问题(前案部分)
时间Thu Jun 12 09:00:42 2008
既然已经发现前案技术,最好赶紧想办法找出与自己专利的差异点,
先做好自保的措施,以後有没有人会找到此前案而进行举发程序无法得知
如前一位回文者说言,举发是任何人皆可提出的,
且申请人亦不可以不知情为理由回避被举发而撤销专利
所以既然已经知道有该前案,还是赶紧研究如何回避或解释其与本案之差异才是!
※ 引述《cosmicgirl (快乐鱼)》之铭言:
: ※ 引述《initial (深邃)》之铭言:
: : 假若有一个专利已提出申请,且尚在审查阶段,
: : 这时发现有一个前案技术,如果申请人没有提报有此前案,
: : 假使专利也通过了,在未来被竞争对手举发时,
: : 可以用不知道有此前案技术来辩解吗?
: : 该前案技术并非领域中只使用一般关键字可检索得到的。
: 基本上,举发可以看成是一种"公众审查"的制度,
: 以免审查人员因知识或所搜集资料有限,而错颁专利权,
: 所以,依据专利法第67条,
: 只要任何人提出之文献经举发审查(专利法70条)後确定足以证明该发明不符专利要件,
: 则不论申请人是否知道有该文献存在,
: 专利权都会被撤销.
: 希望这样有回答到你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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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64.245.79
1F:推 zstar:且我国采客观新颖性要件,发明人是否知悉前案存在,在所不论 06/13 1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