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pore (林帛亨加油!)
看板Patent
标题Re: [问题] 欧洲专利问题
时间Fri Jul 18 19:14:08 2008
※ 引述《piglauhk (成为自己曾讨厌的坏人)》之铭言:
: ※ 引述《WHOMAU ()》之铭言:
: : 原则上一个欧洲专利权
: : 可视为一个"成束"的专利权
: : 以单一的申请.检索.审查程序来取得一个欧洲专利权
: 我想请问阿~ 此处指到的欧洲专利权 是指EP吗?
: 那申请通过後 是否表示其旗下所有会员国都承认其审核的结果
: 给予领证及专利权?? 还是地方上的专利权局会自行再实审一次?
: 谢谢
EP专利是单一审查制度,
所以只需要由欧洲专利局进行审查,
而不需再由各国重新审查一次,
因此就你的说法,可以说各指定国都是承认欧洲专利局的审核结果,
但如W版友说的,欧洲专利局负责的是可专利性的审查,
真的要获得专利权的保护,就要乖乖的指定国家,并且付指定费。
PS: 因为EP2000,所以现在申请欧洲专利可以使用台湾优先权,还可以先送中文本哩。
然而,欧洲专利局所负责的就是拿到专利权之前的审查工作,
在拿到专利权之前,被核驳你可以透过欧洲专利局的上诉法院解决,
但如果你的专利在各国遇到举发,或者你想举发别人的专利,
还是要到各国,透过各国自己的专利举发程序去进行,
当然这类的举发只对该国有效,
例如你在德国被举发成功,而法国没有,则你在法国依然享有专利权保护。
以上。
: : 接着办理进入各指定国的领证手续後
: : 才能获得在各指定国中的专利权保护
: 有感:
: 当你在事务所工作後,想跳离这行业想好好当个卖肝的工程师时,
: 才会感受到一是你不写专利相关的经验,不然,上门的都是相同性质的阿
: 阿门~ 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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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1.75.121.117
※ 编辑: ppore 来自: 211.75.121.117 (07/18 19:21)
※ 编辑: ppore 来自: 211.75.121.117 (07/18 19:21)
1F:推 vinck:推 07/19 00:28
2F:→ JSL3719:公告後9个月内还是可以向EPO提Opposition(异议) 07/19 01:01
3F:→ JSL3719:超过9个月才是走各国的举发程序 07/19 01:01
4F:→ ppore:对拉,只是我一直认为异议是属於取得专利权的一个程序 XD 07/19 0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