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nbuka (台湾绿茶)
看板Patent
标题Re: [心得] 给客户一句话:不要有付钱是老大的心态
时间Thu Jul 24 22:35:51 2008
想了很久..才决定po这篇文章..
实在是好奇心太重了...
不知道会不会引起公愤..哈哈..
IF跟IH我都当过..
当IF时..看版都会觉得大家都很励害..都很有良心..
但一开始当了IH後..
瞬间可以看到各大事务所的稿子...
心里的疑惑就无限扩大....
励害又认真的工程师怎麽这麽少啊?
怎麽我一天到晚都要受事务所虐待啊??
每天都看一堆莫名其妙的稿子.....
文意不通..前後矛盾..
然後..退稿又要想怎麽好好说...不然会被人家说难搞...
等一下.人家写不好还不是自己要重写..
然後自己改.又很不干愿..为什麽你领钱.我却要帮你做事..
那为什麽要付钱..请你帮我们撰搞..
付我钱写稿子就好啦...
更何况对认真写稿子的工程师不就很不公平...
校稿也是很花时间的....
我也想闭着眼睛送件啊..
每次看到桌上还成堆的oa要看..可能还有很多老板交代的事情要做...
每天都有一堆的杂事要做...
我才不想整天在改一堆莫名其妙的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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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我才决定来po文的.藉此把心里的话告诉众位if
首先...claim写不清楚,范围不会因此比较大..
-->专利范围的判定..跟写得清不清楚是两码子事..
元件的作动关系.范围不会因为你写不清楚而变大
-->专利范围的大小.最主要还是跟技术有最密切的关系..
还有用语的方式..
-->适当的扩充专利范围..是指不要把不重要的限制放进来...
再来..tw现今的发明案.大都不怎麽样..本来就都是一些改良的技术..
所以..范围本来就不会太大..
我们所要求的也就只是..竟量把本案的发明特徵都放在claim中
适当的把一些特徵藏在附属项...
然後....开始祷告...审委不要找到类似的前案....
啊..假若不幸..审委找到前案..我也不幸收到102..103
再看看有什麽特徵可以使本发明与前案区隔的就好了...
假若...再不幸...没有任何特徵可以用了..
那麽..其实事务所可以开心的告诉我们..没救了!!
那..当inhouse的我们..会很开开心心的把案子结了...
因为..手上的案子又少了一件...下次再也不用看到他啦...
(只要不要遇到很鲁的发明人)
其实...就这麽简单...
最後...呼吁众事务所的工程师...求求大家..要出一校稿前..多看个几眼啊..
最好...可以自己从头再读一次...如果你可以看得懂你在写什麽..再送出来啊...
每次..退稿..你们资深改稿同仁头也很大啊...
每一次听着你们改稿同仁在电话中无奈的声音..我都很庆幸...
好险...这个稿不是我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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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195.9.216
1F:推 jerrytown:我不得不推这篇文章,我跟你一样啊~~~ 07/24 22:52
2F:推 yaudeh:推一个 07/24 22:55
3F:→ forcomet:你遇到的跟我遇到的ihpe蛮像的~claim改的很模糊~不过对於 07/24 23:21
4F:→ forcomet:IHPE的校稿~我觉得每个人都有自己习惯的写法,一下子看别 07/24 23:22
5F:→ forcomet:人写的东西就是不习惯(我自己也是),但是文字表达就是多元 07/24 23:22
6F:→ forcomet:只要技术没有写错~内容没有写错~我想基本上都是ok的,us很 07/24 23:23
7F:→ forcomet:多patent写的只能说见鬼~读的超辛苦~但是上法庭还是告得 07/24 23:24
8F:→ forcomet:了人,ihpe会抱怨ifpe写的东西不好~ifpe也会抱怨ihpe为什 07/24 23:24
9F:→ forcomet:麽只是换个讲法而已~讲的还是一样的东西,每个人切入的点 07/24 23:25
10F:→ forcomet:可能都不太一样~自然写出来的就有差异~把自己的尺度放宽 07/24 23:26
11F:→ forcomet:一点(技术当然要对)~可能感觉会差很多~这是我自己的心得~ 07/24 23:26
12F:推 gct:文字表达可以多元,但有时是觉得写了一堆东西而未突显答辩的重 07/24 23:52
13F:→ gct:答辩的重点。重点有无突显应属较客观的东西。 07/24 23:53
14F:→ gct:上述要表达的是有时 "多元表达" 与"论述有无突显重点"是两件事 07/24 23:54
15F:→ gct:最近重写一件答辩案,原因是"答辩重点未突显" 但或许ihpe是认 07/24 23:57
16F:→ gct:为是表达方式不同,心里觉得他一定觉得我很难搞 07/24 23:57
17F:推 areco:对齁~优雅的退回去请他们资深同仁改就好 07/25 00:19
18F:→ tanbuka:写错的问题>>>>>>>>>>风格的问题 07/25 00:34
19F:→ tanbuka:下次就直接跟ih沟通罗..当个朋友好办事嘛.. 07/25 00:38
20F:推 jerico:推~不过事务所的生态实在难以改变,新人写的案子与自己的 07/25 14:54
21F:→ jerico:业绩难以取舍 07/25 14:54
22F:推 moonearl:推,以前我也只是这麽卑微地期望^^ 07/27 10:39
23F:→ moonearl:後来我都要求先看claim,避免浪费彼此时间 07/27 10:41
24F:推 Billbine:建议:可以在洽谈的时候,IF与IH两边就先讨论,取得共识 08/04 2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