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earson (Thank you for loving me)
看板Patent
标题[请益] 我想问美国商标法的使用宣誓
时间Tue Aug 12 22:08:19 2008
(为什麽有专利版 但四处找不着商标版?)
所以关於商标的问题 爬了文发现偶有人在讨论
所以斗胆把最近在头痛的问题po上来
如果这问题不该出现在这版的话还请不吝告知 我会自D
我最近得知的讯息是:(有错还请高手指点)
美国商标申请看规定是会提三次使用证据
第一次是领证的时候
第二次是第五到第六年届满期间
第三次就是十年届满要延展
但是
他在提第二次使用宣誓(Section 8)的时候
为什麽都会说跟section 15一起提
我知道要提section 8之後才能再提section 15
但是为什麽单单是section 8证明了过去五年商标有在使用的事实还无法
保证这个商标的incontestability?
我查了section 15的原文
他顶多也说是 如果是在美国以外的国家有先使用的情形
但是他又在你这个已经在使用的商标之後申请
如果你没有提section 15 只要他提出异议 就算你的商标有在用
但只要他在别的国家的使用/申请日比你早 你还是会被撤销
section 15到底有什麽特别的地方?
为什麽提出这个宣誓之後 就没有人能动你的商标?
所以如果一个商标用了好多年也没事
提section 15到底有没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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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开来
放开来
我们要让景观和时间露出脸来
在所有的电影理
场景有一张脸 看起来就像个演员
然而我们带有一些社会感性──当然
我们总是跟穷人以及丑人在一块─贝拉‧塔尔Bela Tar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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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9.121.118.167
※ 编辑: tearson 来自: 59.121.118.167 (08/12 22:09)
1F:推 Shiva13:不好意思提供拙见 sec15不是非要提出不可 我们事务所 08/15 20:57
2F:→ Shiva13:就都不会主动帮客户提sec15的宣誓 sec15是主动宣誓保护 08/15 20:59
3F:→ Shiva13:自己的商标主权 不用一并与sec8一起提出也没关系 08/15 20:59
4F:→ Shiva13:这样有讲好像没讲@@ 请其他高手补充 08/15 2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