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croOptics (啦)
看板Patent
标题Re: [问题] 功能性专利范围
时间Thu Aug 14 11:27:39 2008
※ 引述《piglauhk (成为自己曾讨厌的坏人)》之铭言:
: 状况是这样的~
: 有一发明 申请专利甲
: 其系由A+B+C 组成
: 然而 A+B+C 系己被专利乙揭露~
: 但专利乙只有揭露其 功能 1 和 功能 2
: 我想问~ 要是专利申请案甲 有功能3.和功能4
: 当然 1 2 3 4 之功能为相似但相异者
: 过的机会高吗?
: 然後 听说功能性专利在声称专利范围时 很麻烦..是真的吗
: 谢谢
不想一直shift X 如果多余 版主要砍了吧
原PO的问题真的很模糊
首先要确定A+B+C 元件和联结是否相同或相似
如果有其不同 出现新功能应该也不意外
再来很不幸都一样 甚至没有新元件 新联结关系
我好奇的是 应该不是申请新型 那一定会申请物和方法
那原PO似乎要选mean plus function
我的直觉是那过与不过 应该是你的实施例到底如何
也相对地限制了您的范围 如果功能真的有专利性 应该会过
不过好奇的是 方法也一样吗 制程相同吗
如果不同的话 物品一样也OK啊
如果都一样的话 单纯就功能申请
如果是中华民国专利 用功随形变(大概是这样)去骗一骗 应该OK
如果是美国专利 我好奇的是 你是产业链的那一段
政策是冲量吗 要不然维持一个这样的专利 我很不解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33.156
※ 编辑: MicroOptics 来自: 140.112.33.156 (08/14 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