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TACJ ( )
看板Patent
标题[问题] 申请美国案的问题
时间Thu Sep 4 20:30:35 2008
若将一件美国案透过国内事务所委托美国代理人撰写
该案已是final OA阶段 美国官方对其中几项claim提出疑问
但美国代理人却只针对部分有问题的claim做修改
意即美国代理人对另一部分有问题的claim完全没有修改
且对此无任何说明 并表明若要再修改或对此做说明 必须再付费
请问这是合理的吗??
又所委托的国内事务所是否有义务对美国代理人之修改进行了解
并提供客户意见
另外 想请问一些问题
1. 一般美国代理人从接案到结案 总共会收取哪些费用?
2. 台湾事务所直接委托美国代理人撰稿及後续答辩较多
或者是由所内人员直接撰稿再委托美国代理人提出申请较多?
以上 恳请板上的先进回答 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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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pasica:服务费+官方规费,服务费米国论时数计算~ 09/05 01:30
2F:→ pasica:Final OA通常要注意,若response部分有new issue~需要提 09/05 01:31
3F:→ pasica:RCE以及其衍伸的费用~ 09/05 0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