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croOptics (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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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闲聊] 核驳审定通知书的怪现象
时间Wed Sep 17 17:45:20 2008
※ 引述《showyou1982 (>.<)》之铭言:
: 最近手上接到一件台湾案的核驳审定通知书
: 审定主文是本案不予专利
: 并列出其中第X项到第Y项不具进步性的理由
: (有几项没有列出来)
: 接着 在通知书内文中就出现了
: "本案除上述请求项外,其余请求项暂无不准专利之事由" (囧~~~~~~)
: 之前处理这种状况都不是在审定通知里面
: 处理起来比较方便
: 现在遇到这种的也只能先提再审再说
: 然後一边想着下一次再收到的意见书会不会又有新证据出现......
: 谁来告诉我这些台湾审查委员到底在想什麽
: 这样做到底有什麽意义??
其实这很有趣耶 看你要不要玩一下原承办人或审查官
如果非审定书 只是函 不过就是观念通知
有可能是某大大说的 那就先不审下面的 先跑一下案子
那"暂"只是通知您 现在智财局 先职权请您补
您不补正或未於时效内补正 那当然不合法 砍
但是又规避了需要逐项审查的法律规定 这个说法很合理
但这个承办人 法律可能没读清楚 他发审定书给你
审定书 一定是行政处分 那他这句话是不是附条件的行政处分
纵使本案是核驳的行政处分 但他乱入这句话
是不是条件 就很有趣了
其实我是不想查 但是狠起来就直接给他诉愿下去了
我保证承办人会吓死 但应该会有很大的怨念
不过将来再审被砍了 这也有很大玩的空间
这案子很好玩 原PO好好把握啊 等您结案的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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