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star (zstar)
看板Patent
标题[问题] 能否用功能描述物的申请专利范围?
时间Tue Oct 14 16:53:28 2008
举例:「铅笔一端附橡皮」的物品
某甲先发明此物品,申请专利范围:
1. 一铅笔,其特徵在於一端附有一橡胶块。
2. 如 1 所述之铅笔,该橡胶块系用来擦拭铅笔笔迹用。
某乙後发明了相似的物品,但是橡胶块是用来避免摔断笔芯用。
1. 一铅笔,该铅笔一端附有一橡胶块;
该橡胶块系用来吸收坠落时的撞击,以保护铅笔用。
请教各位,
a. 上述专利申请范围有没有写得不恰当之处?
b. 某乙的发明/新型 有新颖性、进步性吗?
c. 某乙实施是否需某甲授权?
这个疑问可能牵涉到:
a. 「物品的新用途」似乎没有专利余地。
b. 为解决不同技术问题,却碰巧与先前技术物品近似,怎麽处理?
我有点观念模糊... 烦请各位指导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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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03.73.18.190
※ 编辑: zstar 来自: 203.73.18.190 (10/14 17:04)
1F:→ VanDeLord:能量吸收装置,防震装置,USPTO classification用法很多@@ 10/14 2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