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star (zstar)
看板Patent
标题Re: [问题] 能否用功能描述物的申请专利范围?
时间Tue Oct 14 18:49:48 2008
谢谢您深入浅出的说明~
※ 引述《piglauhk (成为自己曾讨厌的坏人)》之铭言:
: 以小弟之见...
: ※ 引述《zstar (zstar)》之铭言:
: : 举例:「铅笔一端附橡皮」的物品
: : 某甲先发明此物品,申请专利范围:
: : 1. 一铅笔,其特徵在於一端附有一橡胶块。
: (权利范围定义不清? 附有一词应予以界定)
: : 2. 如 1 所述之铅笔,该橡胶块系用来擦拭铅笔笔迹用。
: : 某乙後发明了相似的物品,但是橡胶块是用来避免摔断笔芯用。
: : 1. 一铅笔,该铅笔一端附有一橡胶块;
: : 该橡胶块系用来吸收坠落时的撞击,以保护铅笔用。
: 要是我的话 我应该会改成 "1. 一保护铅笔坠落断裂之结构..."
如此写後,能具有新颖、进步性吗?
: : a. 上述专利申请范围有没有写得不恰当之处?
: : b. 某乙的发明/新型 有准请的可能性吗?
: 发明不会准
: 甲未改动任何细节
: 只是揭露其新功能, 在所有细节相同之前题下
: 审核标准告诉我们 功能之发现系限於物质(?)的新功能
关於这点在下学到的也是相同的观点:
新用途发明仅限物质。
: eg: 专利一: 一心血管控制剂 其化学式为 xoo-oxx
: 专利二: 一壮阳药 其化学式为 xoo-oxx
: 然而,要是乙在甲的专利上,增加了一些本质上的改变(新颖性),
: 并能说服审核官因为这些小改变 让乙有甲专利没有的优点 OR 特徵(进步性)
: 那则有机会准。
: 可查一下 "means plus function"这词 应该能让原po了解许多
means plus function 在细则18提到
「复数技术特徵组合之发明....」
应用方法我还没有什麽概念。
以原文例子,推敲系争案准请与否的差异
1. 准予某乙专利,对某甲似乎有侵害之虞,
因为附有橡胶的铅笔,也自然会有擦拭笔迹的功能。
此门一开,大家都可以巧立名目来模仿前案了。
物品新用途之所以不被承认,大概其实益便在防堵这种漏洞。
2. 但,某乙为解决不同技术问题而发明,
只是不巧落入前案的字义范围。
专利制度该授予某乙应得的权利部分啊~
或许是铅笔+橡皮的例子不够好,没办法凸显某乙的困境:P
: 而新型案 因为只是型审,故格式OK,其内容又不是"利用药品迷奸正妹的方法"
: 之类犯法的事,拿到一纸证书问题不大。
: : c. 某乙实施是否需某甲授权?
: 理论上是要的 除非...有作回避
: EG:橡胶块 改为 非有机块材
: EG:铅笔 改为 可补充笔芯书写工具(自动铅笔 XD)
: 只是..真的被告的话 由此 "手断、功能、结果"都一样
: 想不赔钱得花一点功夫
: 希望能帮到你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03.73.18.190
1F:推 VanDeLord:比对必要元件时,落入Claim字义范围,不是专利说明书没写 10/14 22:28
2F:→ VanDeLord:好,就是有可能包太大,落入他人技术范围,如果包太小又产 10/14 22:29
3F:→ VanDeLord:生字义相符的问题,这种可能是成熟技术或是高度发展的技 10/14 22:30
4F:→ VanDeLord:术,若是如此,那当初发明人是否对撰稿工程师说明清楚专利 10/14 22:31
5F:→ VanDeLord:(有所保留)所造成这种窘境呢? 10/14 22:31
6F:推 piglauhk:V兄应该是误会原PO的意思了 10/14 2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