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reamOfPilot (司特加油!)
看板Patent
标题Re: [问题] 写给 USPTO 的 叙述
时间Wed Oct 15 22:01:57 2008
※ 引述《DreamOfPilot (司特加油!)》之铭言:
这种问题不知道适不适合在这里发问
是这样的
我是从事专利行政方面,送件或是程序相关的工作
这星期我要帮某家公司某案向 USPTO 请求变更公司规模,
是要将其由大实体变为小实体,
以往此类型的例子不外乎是公司精简人力,
因此原本公司规模有 500 人以上,现减少为 500 人以下,
故需要向 USPTO 申请变更公司规模。
但是这个案例特殊,
当初这个案例是我们事务所委由国外事务所送新案,
该公司其实规模一直都是小实体,
但是该国外事务所当初送件时便呈报为大实体,
故其实公司规模一直没有改变,
原因是出自於事务所送件上的疏忽所导致,
然後,问题就在於...
我必须写 letter 给 USPTO,
内容大抵是要说,
由於事务所的疏忽及过失,
以致於当初误呈报该公司规模为大实体,
但该公司规模其实一直都是小实体,
现在要向审查委员请求更正为小实体,
想请问版上比较了解这方面的版友,
上述那段文字该怎麽用字比较好呢?
写平常的英文信是OK
可是这个要写给 USPTO
我冒汗了(汗)
拜托各位熟悉此方面文字的版友可以给我建议,
这方面文字该怎麽用会比较好,
先谢谢各位了!
有问题欢迎不吝指教@@!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9.86.21.155
1F:推 piglauhk:这明明是你们代理人的问题 请他去解决不就好了/ 10/15 00:31
2F:→ DreamOfPilot:hmm...因为某些原因,现在由我们处理,所以需要由我 10/15 01:11
3F:→ DreamOfPilot:们向 USPTO 发出请求@@ 10/15 01:11
4F:推 piglauhk:要是你是IH的话..外包吧 IF的话...的话...把大小个体的美 10/15 09:19
5F:→ piglauhk:国专利法条文找出来 引经据典的说你可以依据哪条条文 10/15 09:20
6F:→ piglauhk:进行什麽行为 望能准予要求这样. (美国专利法有中文版..) 10/15 09:21
7F:→ piglauhk:麻烦的是 搞不好有相关专属的表格要填...=_=a 10/15 09:22
8F:→ piglauhk:(只有两次美国OA经验 而且还是参考前案的 看看就好 =-=a) 10/15 09:24
9F:→ JSL3719:这类定稿文件大家都不外流,所以....找IF办吧! 10/15 09:31
10F:→ DreamOfPilot:我是事务所的行政程序人员XD 我是知道要做什麽 10/15 21:31
11F:→ DreamOfPilot:只是想问问看有没有有类此经验的人可以提供意见(汗) 10/15 21:32
12F:→ DreamOfPilot:因为要写一封信给官方 会有点怕措辞不当@@" 10/15 21:32
另外还有一点是我想问的原因,
以往这类案件,应该都是依 37 C.F.R. 1.26 还可以要求退规费,
但是因为这个案件当初委由国外事务所送件时,
便有出问题的样子,
因此当时送件的规费是由国外事务所全数吸收,
因此也没有退规费之问题@@
由於事务所的疏忽及过失,
以致於当初误呈报该公司规模为大实体,
但该公司规模其实一直都是小实体,
现在要向审查委员请求更正为小实体,
Because of the mistake of XXXX firm in the procedure of filing,
XXXX submit this application as big entity ( employees >= 500 ),
But this asignee is small entity at all times,
So Please allow our request to change the statement of
this application to small entity.
不知道这样写可以吗?
这只是其中一小段,
因为还有其他段落,请求更正 filing receipt 等等的...XD
但是我又想到,此例仅仅是要求更正公司规模,
非实际公司变动,亦毋须请求退规费,
所以有点困扰该怎麽阐述比较好@@
还是拜托大家帮忙看看或给给意见罗
万事拜托感谢大家^_^
※ 编辑: DreamOfPilot 来自: 219.86.21.155 (10/15 22:02)
13F:推 edenchan:基本上 美国人是很相信人的 所以只要简单宣示 并请他更正 10/15 22:21
14F:→ edenchan:不要想太多 简单就好的 10/15 22:22
15F:推 VanDeLord:基本上,美国法律注重诚信原则,只要据实告知,应该有机会 10/15 22:22
16F:推 VanDeLord:如果要自己来,建议先看一下MPEP吧...XD 10/15 22:29
17F:推 piglauhk:对阿..mpep也没有很厚阿 比牛津百科字典全集薄(3千多页) 10/15 22:37
18F:推 VanDeLord:又不是要全看= =|| 10/15 22:39
19F:→ VanDeLord:人家游戏规则不自己先了解一下,就这样玩下去,不会太大胆 10/15 22:40
20F:→ VanDeLord:这种问题应该很少人遇过(patent firm该打屁股),所以仅能 10/15 22:41
21F:→ VanDeLord:提供建议方向,无法给予实质协助~sorry for that. 10/15 22:42
22F:推 VanDeLord:另外问一下,送件时公司是500人上/下? 10/15 22:48
23F:→ forcomet:送件时规模为准 曾经有公司因为想省一点钱 诉讼时专利 10/15 23:36
24F:→ forcomet:被判unenforceable 10/15 23:37
25F:推 June0824:^^已经回信给你了,希望可以帮上你忙 10/16 00:31
26F:推 piglauhk:V兄 我开个玩笑而已 不要介意吼 (  ̄ c ̄)y▂ξ 10/16 00:55
27F:推 VanDeLord:= =|| 10/17 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