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star (zstar)
看板Patent
标题Re: [问题] 能否用功能描述物的申请专利范围?
时间Mon Oct 27 13:59:12 2008
※ 引述《piglauhk (成为自己曾讨厌的坏人)》之铭言:
: : 这个发现过去的文献、书籍都没有提到,也没有公知、公用事项。
: : 所以小王想申请专利保护,并生产赚钱~
: : 要怎麽写申请专利范围呢?
: : 1. 一种改变燃料油的分子极性提高燃烧效率之装置,
: : 包含一磁性体,固定於车辆燃料油管外侧。
: : 但我怀疑这会有以下问题:
: : a. 「磁性体」不具新颖性
: : b. 「固定於车辆燃油管外侧」无法提供新颖性
: a 没有 b 也没有
: a+b 合起来就有了阿.. =口=a 问题在哪?
因为「固定於车辆燃油管外侧」似乎只是是功能、用途描述,不是结构描述...
: : 2. 一种引擎系统,其特徵在於该引擎系统之燃料油管线外固定一磁性体。
: : 因为过去不曾有装了磁性体的引擎,因此新颖性可过关;
: : 是否这样写比较好?
: 引擎. 这样写的话 就是把上者作进一步限缩而已..本质上不也一样吗
: 话说 现在不是有一种磁性元件系可以把机油中的铁粉吸住
: 增加各种机械元件的寿件 其会不会跟这个有发明有冲突?
这跟我之前想的问题很像~
先假设小王的发明是有效果的(甚至是理论上合理的)
小王对「帮助燃烧」技术有贡献,却不巧跟习知技术的「吸附铁粉」冲突
是不是很冤枉呢?
: : 3. 一种车辆系统,其特徵在於该车辆系统之引擎燃料油管外固定一磁性体。
: : 这样写似乎也可以。
: 小弟不才 要是我的话 考量市面上没有这产品 我会这样写:
: 一省油装置,其包括有一磁性体,一管线固定元件及..
: (加一些车辆才需要的结构)
: 以其结构特徵去申请 功能就留在说明书中说明就好 =_=+
: : 2. 3. 准请後,如果有厂商在市面上贩售相同的「磁性体」
: : 可以用「制造协助侵权物」,向制造厂商主张权利。
: : 这样讲对吗?
: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 → 制造、使用、为贩卖之要约、贩卖或为上述目的而进口该该物品
: 制造协助侵权物 这我不太明白. 就这点上
: 你可以告 制造商 or 通路商 even 终端使用者 XD
如果申请专利范围是:磁性体+管线固定元件+某个车辆才需要的结构
今天 A 公司制造、贩卖:磁性体+管线固定元件,显然没有侵权;
非字义侵权、也没有均等论可言。
「协助侵权物」则是在学专利法时听到的。
至於是否有法条、判例,没有学透彻...sorry
: : 还是,小王的发明并没有专利的可能~
: 我是认为这个东西是没有产业利用性 (没省油效果)
: 由於没有相关的文献 研究报告...等理据支持 又不能直觉判断
: 要提出证明 让审核官相信这装置有效还比较难 (合掌)
假设小王的发明有省油效果,对产业很有贡献,
但是因为「磁铁」太习知了,却很难界定出好的专利范围。
只能申请「磁性体+管线固定元件+...」被回避的机率大;
申请、实施时,还杀出程咬金:「吸铁沙的磁性体」。
建议小王还是把重点放在发表学术论文好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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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03.73.69.203
※ 编辑: zstar 来自: 203.73.69.203 (10/27 13:59)
2F:→ VanDeLord:疑问:此技术为何不直接用实验数据证明 ? 这麽想要,那就 10/29 21:32
3F:→ VanDeLord:试看看缩限范围。要不就用点技巧去检索对方专利,去压迫 10/29 21:33
4F:→ VanDeLord:对方的可专利性而产生禁反言。...XD 10/29 21:34
5F:→ VanDeLord:专利申请范围与实际法律所能保的范围其实还有很多想像空 10/29 21:35
6F:→ VanDeLord:间的... 10/29 21:35
7F:推 VanDeLord:就我的认知,从技术元件的置换可能性与置换容易性的角度 10/29 22:38
8F:→ VanDeLord:来看,小王的发明与习知技术产生部分重叠,不是小王自己压 10/29 22:39
9F:→ VanDeLord:缩范围,就是要逼对方压缩范围... 10/29 2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