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river0811 (Hu Hu前进)
看板Patent
标题[问题] 公告後的专利案着作权问题
时间Fri Oct 31 12:23:33 2008
想请教
已公开的专利公报
可以放在网路上让人免费下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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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3.166.42
1F:→ hotwingking:当然可以 这是依法令的行为 见专利法103条 10/31 15:26
2F:推 piglauhk:原PO的意思应该是 能不能在自己的网站上放别人的专利公报 10/31 15:56
3F:→ piglauhk:用作比较...或其他方式 好让自己赚取利益? 10/31 15:58
4F:→ driver0811:目的..非营利为目的的技术报导... 10/31 15:59
6F:→ hotwingking:乱来! 怎麽会用着作权法第9条来解释专利公报呢! 10/31 19:40
7F:→ yaudeh:不然呢? 10/31 19:42
8F:→ hotwingking:不对 被误导了 专利公告分专利范围以及专利说明书部份 10/31 19:44
9F:→ hotwingking:因此不得为着作权标的 仅有依法令目的公布之专利范围 10/31 19:44
10F:→ hotwingking:但不及於有关专利技术文件及专利说明书部份 10/31 19:45
12F:→ hotwingking:哈 我着作权的功力都是看他的笔记才概念清楚滴 10/31 19:55
13F:→ hotwingking:专利说明书本身能不能成为着作权标的? 当然可以 10/31 20:25
14F:→ hotwingking:那何以申请前具有着作权之客体 公开後竟然不具着作权? 10/31 20:26
15F:→ hotwingking:专利法之目的应在於充份揭露 不在於使之不得为着作权 10/31 20:27
16F:→ hotwingking:标的才是 y大第一项连结文章之推论略嫌速断 欠之深虑 10/31 20:28
17F:→ driver0811:谢谢各位,近日着作权组给我的答覆与h大接近 11/12 11:39
18F:→ driver0811:非营利使用审定公告的说明书,合於45条旨意 11/12 1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