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774 (MQ)
看板Patent
标题[闲聊] 到底要多用心呢?
时间Sun Dec 28 22:27:14 2008
小弟当IFPE已经近一年了
大家都知道撰写说明书最重要的就是claim
大家都知道大原则是在不影响前案下claim越大越好
所以每次我都想很久如何朝这个方向撰写
也花很多时间在这个地方下笔
但我发现有些IHPE或所内前辈要求的却很简单
只要比原揭露书略大一滴滴就好
比如只要求改为上位名词就是略大了
甚至还遇过我写一个装置项一个方法项
但装置项整个把我删掉(在不增加费用下 越多独立项不是越好吗)
早知道我就简单处理就好 省时间 大家都满意
不知道各位有没有什麽看法
或者我的想法有什麽问题?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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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193.27.91
1F:推 AgentLee:这个问题的答案是主观的... 只能说没有标准答案... 12/28 22:32
2F:→ AgentLee:每个人的做法不同罢了..每个客户的要求也不同罢了... 12/28 22:33
3F:推 eedavid:越多独立项越好? 你可以把所有依附项都变成独立项... 12/28 22:33
4F:→ eedavid:至於我也是IFPE,看开一点,咱们是有专业的"服务业" 12/28 22:34
5F:→ VanDeLord:有的发明人有意无意会隐藏一些资料~建议照发明人意思比 12/28 22:41
6F:→ VanDeLord:较好~ 12/28 22:41
7F:推 forcomet:越多独立项越好 可以解释一下吗? 12/28 22:45
8F:→ J774:有一次上课 有一个讲师说 台湾目前不收独立项的超项费 所以 12/28 22:54
9F:→ J774:写多一点 有利而无害 不过我现在也很少写超过3个独立项就是了 12/28 22:54
10F:推 AgentLee:给楼上:原po的意思应该是指「越多组claim越好」 12/28 22:54
11F:推 lkw:独立项愈多的写法,唯一的好处就是审查官俞抓不到不当依附 12/29 1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