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onearl (月华剑士)
看板Patent
标题Re: [心得] 专利师法免试是否违宪之研究
时间Sun Mar 8 16:50:27 2009
个人看法是违宪
信赖保护只要让原资格的人可以继续执行业务已足
不需要进一步转换资格
因此
新法上路
让原有专利代理人资格者得以专利代理人继续执行其业务
(注意:没有年限喔)
已经达到信赖保护目的
完全没有授与新资格(专利师)之必要
举例来说
97年会计师及格者
是没有机会执行专利代理业务的
96会计师及格者
勉强可以在97.1.11前申请为专利代理人
可以执行专利业务
但是却不在转换资格之列
相对95年之前会计师及格者
若符合相关规定就可转换专利师
(但是即使不转换,还是可用专利代理人资格执行业务)
其间的差异
就可以去评估说授与这样的资格到底有没有正当性
特别是专利师考试难度这麽高下^^
小弟原本打算故意去申请转换(必定会被驳回)
提请行政争讼(一定败诉)
再向大法官要个说法(个人认为要到这边才有机会)
可是後来想想
现在的资格也足以执行专利业务
没必要轻举妄动得罪同道
所以就很没胆的缩了
这些日子以来
我常遇到一些靠转换资格取得专利师资格者
经常自称专利师(虽然他不是考到的)
但我心里面其实比较尊敬那些通过国考刚刚考上专利师的人
不过话说回来
不管专利师还是专利代理人
只是一个执业的资格
以现阶段来看
我想不会有人因为A是专利师就把案件移转到A那边
所以并无实际上的影响
说破了
就是差在名片上能不能印「专利师」
加油Y大
为了社会正义
为了专利师的价值
需要有您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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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8.168.225.222
1F:推 priorart:未必行政诉讼会败诉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97年度诉字第2489号 03/08 16:55
2F:→ priorart:代理人甘君虽不符智慧局所订换照资格 仍在高院胜诉 03/08 16:56
谢谢分享
不过该件与本案此关连似乎不大
该件的争议是某期间的代理面询能否被视作专利师业务
而本案最大的问题是授与专利师资格是经过「法律规定」授与
也是就说是授与资格完全「合法」
但能否通过宪法一般原则审查
则有待Y大等关心这个议题的先进共同努力
※ 编辑: moonearl 来自: 118.168.225.222 (03/08 2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