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viFreak (无止尽的收藏路... )
看板Patent
标题Re: [问题] 美国专利侵权与否是否限於故意或过失!?
时间Mon May 11 02:00:38 2009
※ 引述《twoheart (twoheart)》之铭言:
: 各位前辈大家好,
: 想请问各位,我国法实务以及通说大多认为专利侵权与一般侵权行为无异,因此
: 须以故意过失为限,但是此种讨论,似乎在美国侵权上被讨论者不多(当然也可能
: ,我涉猎还不够多),因此想请问是否美国法如同我国一般之认定呢!?
: 亦或是美国系以类似我国「保护他人法律」为推定过失的型态,或者,只要是客观
: 上具备侵权之事实即已足,而不需考虑主观之要件呢?!
: 或是有哪些美国的案子有涉及此类争点,假使各位前辈知悉,也烦请再告诉我,
: 谢谢大家^^
刚好最近也在读这一部分,简单分享一下我的认知 :)
简单讲,美国对专利侵害主要分为三种类型
1. 直接侵害(direct infringement) §271(a)
2. 诱引侵害(induce infringment) §271(b)
3. 辅助侵害(contributory infringment)§271(c)
1. 只要有侵害行为即成立,不考虑行为人主观要件
2. 必须明知且有意图
3. 明知或可得而知 (这块我念的还不是很透彻,不确定是不是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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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75.37.169
※ 编辑: JoviFreak 来自: 218.175.37.169 (05/11 02:03)
1F:→ forman:理论是这样,但是要去证明是哪种侵权就很难罗 05/11 2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