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iglauhk (我要当阳光型男!!)
看板Patent
标题[问题] 法规一问 专§8
时间Thu Jul 2 22:30:55 2009
小的专利法规参考书为 保成的专利法规
在说明与职务有关发明(shop invention)之权利归属
其文字如下 请各前辈助为解惑
专利法规 (裴腾 编) p.33
...。且系依法律发生,雇用人须於支付合理报酬後,始能取得加以实施,雇用人有先为
(A)
给付之义务,因二者并非立於互为对待给付之关系,但此时雇用人如贸然加以实施,
可能构成受雇人专利权之侵害。
(B)
上段之文义配合专§8 是否可被理解为:
B用到工作上的一些资源而产出一发明专利,A 则有应用之权利,但需给B报酬
但因为 A 和 B 间系 非立於互为对待给付之关系
 ̄ ̄ ̄ ̄ ̄ ̄ ̄ ̄ ̄ ̄ ̄ ̄ ̄
所以只能把状况当成是 A 欠 B 钱 ,B只能持续的要求给付
而不能阻止 A 使用 是这样吗?
感谢前辈们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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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21.1.62
1F:推 colinh:看怎麽解读这句吧 标点都是,看起来断句会造成影响 07/02 23:27
2F:→ colinh:我的看法是: 07/02 23:28
3F:→ colinh:雇用人有先为给付之义务,因二者并非立於互为对待给付... 07/02 23:28
4F:→ colinh:後面这句是说明前面的义务来由为何 07/02 23:29
5F:→ colinh:但此时雇用人如贸然加以实施,可能构成受雇人专利权之侵害 07/02 23:29
6F:→ colinh:如果雇用人未给付即实施,有可能侵害专利权 07/02 23:29
7F:推 VanDeLord:这条似乎应该配合专§7一起看吧 07/02 23:35
8F:→ VanDeLord:key word我想应该是在"应"与"得"两字 07/02 23:35
9F:推 VanDeLord:专§ 7"前项所称职务上之发明、新型或新式样,指受雇人 07/02 23:42
10F:→ VanDeLord:於雇佣关系中之工作所完成之"IMD... 07/02 23:43
11F:→ VanDeLord:所以define"非职务上"的意思就很重要 1. 非雇佣关系 07/02 23:44
12F:→ VanDeLord:2.非工作所完成 07/02 23:44
13F:推 VanDeLord:抱歉,我上面回覆文不对题 XD 07/03 00:05
14F:→ VanDeLord:A的满足条件 1."给B合理报酬"後 2.A可以"自己"实施 07/03 00:07
15F:→ VanDeLord:阻止的方法就是证明 1. 给B报酬不合理 07/03 00:09
16F:推 orsonplus:专7申请权在老板 专8申请权在员工,老板得付费实施 07/03 09:02
17F:→ orsonplus:专7 该付薪水 专8薪水外要付授权金 "欠"有点债权的味道 07/03 09:02
18F:→ orsonplus:用欠怪怪的 07/03 09:03
19F:→ orsonplus:但书 "利用雇用人资源或经验者.." 有平衡的味道 07/03 09:08
20F:→ orsonplus:保护受雇人的创作,并让提供资源的老板能合理使用 07/03 09:09
21F:推 VanDeLord:公司资源与发明人创意的平衡,资源用报酬、创意用专利权 07/03 10:16
22F:→ piglauhk:感谢以上各位 07/04 2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