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iglauhk (我要当阳光型男!!)
看板Patent
标题[问题] 法规一问 专§8
时间Sat Jul 4 21:06:39 2009
再请教一下各位前辈 以下一段为我於中所见 请助为解惑
专§29?
此为国内优先权之说明段落
五: 重新提出
申请人在首次申请後,在优先权期限行将屈满前,亦可重新提出一个与首次
申请完全一致的申请,并主张首次申请的优先权,此种做法可延长专利权期限1年,
对申请人甚为有利。
=问1: 申请优先权案之优先权日系以前案之申请日,何以延长一年?
感谢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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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9.121.1.102
1F:推 SGod:因为专利权期限是从申请日起算呀.. 不是优先权日 07/04 21:41
2F:→ SGod:只是不会有利 因为晚一年以上取得专利权 07/04 21:45
3F:→ SGod:最多是比较早公开(优先权日起算18个月) 取得请求补偿的权利 07/04 21:49
4F:→ piglauhk:喔喔喔喔喔!! 我一直都以为申请日会变成跟优先权日一样 07/04 22:13
5F:→ piglauhk:还好这几年下来没害到人 XD 07/04 22:14
6F:→ piglauhk:感谢S大 07/04 22:14
7F:推 jiunying:本法第29条第2项 先申请案15个月後视为撤回 07/04 22:58
8F:推 jiunying:先申请案测回後就是为始不存在,当然也没有前案的申请日 07/04 23:01
9F:推 lkw:优先权日唯一的功用就是"判断专利要件的基准日" 07/06 09:45
10F:→ lkw:其他期间的计算都是以申请日为主 07/06 09:45
11F:→ forman:既然都已经申请,为何还要重新提出与首次申请相同的专利 怪 07/06 20:43
12F:→ forman:主张国内优先权後案申请日可以追溯到母案申请日 07/06 20:45
13F:→ forman:那专利期限是否应该从母案申请日开始算起? 07/06 20:46
14F:→ forman:刚刚翻审查基准,不同范例的国内优先权案不同实施例支持 07/06 21:16
15F:→ forman:CLAIMS有可能会有不同专利申请日进行实体审查 07/06 21:17
16F:推 lkw:claim可以分别主张其优先权,以各claim优先权日为比对基准日 07/06 22:03
17F:推 jiunying:forman说的没有错,这个制度的确有法律漏洞 07/06 22:08
18F:→ jiunying:逐条释义里面就有写: 申请人可以利用此制度延长保护期限 07/06 22:09
19F:推 lkw:漏洞??最多也只延长一年 07/06 22:25
20F:→ lkw:台湾的国内优先权,其实就是us的延续案,用"优先权"这个字眼 07/06 22:26
21F:→ lkw:的确与一般认知的优先权日的观念差异颇大 07/06 22:27
22F:→ lkw:简单来说,别把国内优先权当做优先权啦 07/06 22:31
23F:推 VanDeLord:延长保护期限一年 = 缩短优先权日一年 (依此法来看) 07/06 23:39
24F:→ VanDeLord:保护期限都是固定,没有什麽漏洞不漏洞的吧~ 07/06 23:40
25F:推 jiunying:我观念弄错了,谢谢大家指教... 07/06 23:56
26F:→ forman:优先权中关於国内优先权审查基准有说明相同案件申请可以延 07/07 21:34
27F:→ forman:一年,但是这样做有何意义?我想不透 07/07 21:34
28F:推 lkw:给楼上,你想一下us的延续案的精神,tw国内优先权就是延续案 07/07 21:46
29F:→ lkw:因为案子修正,不能变更实质范围,那如果真有new matter非加不 07/07 21:47
30F:→ lkw:可,又怕另起新案怕被原来的案子当引证驳掉,所以有了这样的制 07/07 21:48
31F:→ lkw:度 07/07 2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