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rsonplus (orson)
看板Patent
标题Re: [问题] 专利法 ~
时间Thu Aug 6 12:59:42 2009
※ 引述《car (<(‵皿′)@m)》之铭言:
: 小弟念到几个徵结点, 想确认我观念是否正确
: 2. 拟制丧失新颖性是限於国内的申请案 ?(因为法条没写明, 我想再确认一次 ><')
: 若AB就一相同之发明, A 8/3在美申请, B 8/4在台申请,
: A於 8/5在台申请并声明美国优先权, 由於优先权是回溯专利要件至基础案,
: 实则A在台申请日仍是 8/5, A可不受B之拟制丧失新颖性影响,
: 而B是否会因此受A主张优先权影响拟制丧失新颖性呢 ? (法条有写嘛 ?)
(掐头去尾取中间....略)
(优先权日8/3) (申请日8/5)
A(台) □□□□□
■□□□□□□□
■□□□□□□□
B(台) □□□□□□□□□
■□□□□□□□□□□□
(申请日8/4)
A(台) 申请日在後主张优先权,其专利要件的审查,以 8/3为准。
以上的部分并无争议,也很简单、明白。
=======================================================================
接下来原原PO的问题来了B(台)用A(台)来反打呢?
(以发明来说)
第23条 (後申请案就算专利范围不同,见图、见文死)
申请专利之发明,与
申请在先而在其申请後始公开或公告之发明或新型专利申请案
所附说明书或图式载明之内容相同者,不得取得发明专利。但其申请人与申请在先
之发明或新型专利申请案之申请人相同者,不在此限。
第27条 第4项
主张优先权者,其专利要件之审查,以优先权日为准。
从23条解读来看,A(台)的申请日8/5晚於B(台)8/3,
拟制新颖性是以
申请在先为判断标准,(无优先权日的相关但书)
既然这样,依字面解释 A(台)就不适格P23,以P23而言无证据能力。
惟专利审查基准 第二篇 第三章 2.7.2
审查拟制丧失新颖性时,引证文件必须为申请在先而在後申请案申请
日之後始公开或公告之发明或新型先申请案。
认定先申请案是否得作为引证文件的有关事项如下:
(1)先申请案说明书全文内容应包括取得申请日之说明书、图式及申请专利范围,
以及任何明示排除之事项、引述其他文件之事项及所描述之先前技术,但不包
括优先权证明文件。
(2)先申请案之申请日
(主张优先权者为优先权日)必须早於後申请案之申请日(主张优
先权者为优先权日),且应在该後申请案申请日之後公开或公告。先申请案於审查当
时尚未公开或公告者,不得作为引证文件。
这个第(2)的法源出於何处,不得而知。
(理论上专利审查基准也应该要有法源依据,才不会有争议)
专利法、专利法施行细则并没有写到这个。<===还请知道的高人指点一下
目前,我找到相关的判决(之前我推文说的案子找不到,上网找了一篇类似的)
里面有解释...除了本身的专利要件是用优先权日来判断外,
拿来当证据时,
优先权日也有杀伤力~!!!
经诉字第09506180160号(可至
http://0rz.tw/j9zXC 挖宝)
(这篇是引用旧法)
...即在判断专利案申请之先後次序时,原则上应以申请日之先後判断,但在有主
张优先权之案件,应以优先权日判断之
(法源??)。又我国自91年1月1日成为WTO会
员国後,基於TRIPS协定第2条之规定,会员国间应互相给予承认优先权之优惠,凡
WTO会员均可主张优先权。是以,本件举发证据一系以西元2003年3月25日申请之第
10/397446号美国专利案主张优先权,
即表示在系争专利申请日之92年5月14日前,
举发证据一之技术结构已经存在,既然原处分所认系争专利申请专利范围第1至5项
所揭示之技术特徵相同於举发证据1,诉愿人已不争执,可见系争专利之技术特徵已
非属世所未见、未曾公开者,依系争专利核准时专利法第98条之1规定系争专利已拟
制丧失新颖性,不符专利要件。综上所述,原处分机关以系争专利有违核准时专利法
第98条之1规定,所为本件「举发成立,应撤销专利权」之处分,洵无违误,应予维持。
...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28.100.113
※ 编辑: orsonplus 来自: 61.228.100.113 (08/06 13:17)
1F:推 atto:这样两个都拿不到专利? 08/06 19:38
2F:推 SGod:B拿不到 A有可能 08/06 21:29
3F:→ SGod:我想 第23条的先申请原则也被包含在专利要件之内吧 08/06 21:30
4F:→ SGod:第22条的新颖性与进步性 也都只提到"申请"而没提到"优先权" 08/06 21:33
5F:→ SGod:应该是一并由第27条来附加解释 08/06 21:33
6F:推 car:我困惑的点是, 优先权让专利要件审查回溯, 对申请人是有利的 08/06 22:52
7F:→ car:这OK, 但是法源没授权的情况下, 审查基准怎麽扩张解释把B打掉 08/06 22:53
8F:→ car:毕竟A是A, B是B, A的专利审查要件回溯, 申请日仍然不变呀 08/06 22:54
9F:→ forman:举发审查基准有提到拟制新颖性引证文件必须是国内案件 08/07 00:46
10F:→ forman:审查委员有些可以让引证案公开後就可以拿来当证据罗 08/07 00:48